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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参加对口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3.录取基本原则: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编:243031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电话:0555-2753032  传真:0555-2753032  网址:http://www.mastc.edu.cn  QQ:2502152359  九、其他须知:  1.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国家文明城市——马鞍山市,距南京市45公里,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学院创建于1984年,前身为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2月独立设置更名为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实行订单式培养,与上海宝钢、安徽精诚铜业等一批大型企事业单位实现了紧密型校企合作。毕业生绝大部分进入长三角与东南沿海地区,每年近百人就业于上海市。  2.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制度,奖学金获奖面30%以上;并设有近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对于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依据具体情况减免其部分学费,还采取定期或临时补助的办法给予帮助。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基本原则: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志愿优先,按省统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须符合本专业报考条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编:243031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电话:0555-2753032  传真:0555-2753032  网址:http://www.mastc.edu.cn  QQ:2502152359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我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细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4年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基本原则:考生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欢迎艺术类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考生采用省统考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志愿优先,按省统考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须符合本专业报考条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颁发证书:  1.毕业证书学校名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学历证书: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编:243031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电话:0555-2753032  传真:0555-2753032  网址:http://www.mastc.edu.cn  QQ:2502152359首页1[2]下一页尾页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192第五条学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邮政编码:243031网址:http://www.mastc.edu.cn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成员:各系主任、纪检监察、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招就办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数小计其中:面向普高其中:面向中职1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340402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36030303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235020304会计620203310050505电子商务620405340406市场营销620401340407连锁经营管理62050436040208建筑工程管理56050139050409物流管理620505360402010物业管理5607023404011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390504012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3404013汽车电子技术5804033404014数控技术580103370403015模具设计与制造5801063404016航空服务520504350203017会展策划与管理6401073503020合计960570390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全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第十六条报考条件1.参加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考相应专业录取条件。4.报考航空服务专业基本条件⑴女性身高:160-172厘米,男性身高:170-182厘米;⑵双眼矫正视力(E形视力表)不低于4.5,无色盲、色弱;⑶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口吃,身上裸露处无疤痕,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本专业单独面试。具体面试内容、流程及要求在学院招生网站另行公布。第六章报名方式及时间第十七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我院网站(http://zzzs.mast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如实填报《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并确认提交成功。第十八条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测试费50元。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相关毕业生证明材料、历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考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出具加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加分的考生不须提供),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第十九条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至2015年4月7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1日。第七章测试第二十条测试地点: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条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第二十二条测试形式和内容:(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文化课考核办法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历届高中毕业生本人提供当年有效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职业技能测试方法及内容(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从下列七项测试内容中任选一项,满分为200分)(1)文字处理的基本操作能力测试要求:使用文字编辑软件(WORD或WPS由考生任选)进行文档的建立、编辑、排版和保存。测试形式:机考测试时间:20分钟(2)图形图像处理测试要求:能够熟练掌握Photoshop软件的使用;能够利用Photoshop软件对位图进行输入、编辑、输出;能够利用Photoshop软件进行图片处理与制作。测试形式:机考测试时间:20分钟(3)自我展示要求:考生做自我介绍、用普通话朗读一篇短文(朗读所需短文由考评组提供)、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唱歌、舞蹈、讲故事、魔术、乐器演奏、朗诵等,考生也可自选其他才艺。所需道具、乐器、伴奏乐等,请考生自行准备)。测试形式:面试测试时间:20分钟(4)电气基本技能测试要求:运用电路的基本定律进行直流电路的电压、电流的计算;单台小容量三相异步电动机全压启动和停止控制电路的故障点现象分析;正确使用万用表测量电压、电流和电阻以及二极管的简单测试方法。测试形式:笔试测试时间:20分钟(5)机械基本技能测试要求:正确利用游标卡尺进行长度、内外直径测量;掌握数控车床X轴和Z轴回零操作;能够使用数控车床编程车削台阶外圆。测试形式:实操测试时间:20分钟(6)会计基本技能测试要求:正确熟练掌握点钞、小键盘计算、发票填写等会计技能。测试形式:实操测试时间:20分钟(7)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考查学生的建筑识图能力和测量仪器使用能力。包括了解基础布置的基本形式;墙体的类型;楼面、地面的类型;屋顶的类型;排水的布置类型。掌握水准仪操作方法。测试形式:笔试测试时间:20分钟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文化常识及综合素质。(三)“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文化课考核办法若该类考生已参加当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作为文化课考核成绩;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四)“航空服务专业自主招生”的考核方法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提前参加本专业单独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结论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该项面试的考生不参与航空服务专业录取。第二十三条面试组织实施1.成立面试测试小组根据面试工作的需要,组建各专业面试测试小组,每组成员七名,其中组长一名。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制定专业面试测试内容与方案,并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分。2.确立面试评分内容和测试方案根据专业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方案。3.面试评分方法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自主招生免试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试录取,说明:申请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考生在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免试录取申报表(申报表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经学院审核、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可免试预录取。(二)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免试入学享受校长推荐制学校资格认证:2015年3月15日前,安徽省所有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均可以学校和本人名义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提交《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表》。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校的办学特色、生源质量及我院近三年录取情况等因素,对提交申请的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校,将获得我院“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资质,并分配推荐名额。未能通过评审的学校,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制”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制”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1.被推荐学生的条件⑴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⑵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⑶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⑷无不良记录,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⑸学业水平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或技能较突出者,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2.说明⑴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⑵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质,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报名资格。⑶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校长推荐申报表(申报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校长推荐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我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免试考生相关信息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三)自主招生加分1.中职考生: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分别加20分、10分。⑵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⑶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加10分。⑷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加5分。⑸取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⑹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2.普高考生:⑴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市教育局及以上单位签章),加10分。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加盖学校印章),加5分。⑶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得单项前八名,其中一、二名加10分,三、四名加8分,五、六名加6分,七、八名加4分;团体比赛前六名团队成员,其中团体第一、二加10分,第三、四加8分,第五、六加6分、七、八名加4分。4.说明: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登记表。⑵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⑶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考生,需到竞赛举办主管部门开具获奖证明。⑷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第九章录取规则第二十六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A志愿不能满足,按其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普高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作为参考依据;中职考生以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作为参考依据。考生录取确认时间及方式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第十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监督电话:(0555)2765000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5)2753032传真:(0555)2753032电子邮箱:zsb@mastc.edu.cnQQ:2502152359学校网址:http://www.mastc.edu.cn招生网址:http://zzzs.mastc.edu.cn第十三章自主招生时间安排第三十二条具体安排:时间工作内容2015年4月7日前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材料发至有关普高和中职学校2015年4月7日17:00前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网上报名2015年4月11日报名考生到我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审核加分情况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15年4月11日航空服务专业单独面试2015年4月12日测试4月16日前我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20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4月27日至29日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5月1日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十四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2015年1月29日

  •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192第五条学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邮政编码:243031网址:http://www.mastc.edu.cn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招生副院长成员:各系主任、纪检监察、教务处、办公室、总务处、招就办第十二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第十三条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另行公布。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计划数小计其中:面向普高其中:面向中职1动漫设计与制作590110340402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36030303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235020304会计620203310050505电子商务620405340406市场营销620401340407连锁经营管理62050436040208建筑工程管理56050139050409物流管理620505360402010物业管理5607023404011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390504012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3404013汽车电子技术5804033404014数控技术580103370403015模具设计与制造5801063404016航空服务520504350203017会展策划与管理6401073503020合计960570390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第十五条招生对象全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中职)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第十六条报考条件1.参加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2.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高考相应专业录取条件。4.报考航空服务专业基本条件⑴女性身高:160-172厘米,男性身高:170-182厘米;⑵双眼矫正视力(E形视力表)不低于4.5,无色盲、色弱;⑶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健康;无口吃,身上裸露处无疤痕,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须参加本专业单独面试。具体面试内容、流程及要求在学院招生网站另行公布。第六章报名方式及时间第十七条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登陆我院网站(http://zzzs.mast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如实填报《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并确认提交成功。第十八条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北区行政楼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测试费50元。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相关毕业生证明材料、历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考生(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证明本人身份的相关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出具加分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无加分的考生不须提供),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第十九条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至2015年4月7日17:00。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1日。第七章测试第二十条测试地点: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十一条测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第二十二条测试形式和内容:(一)“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文化课考核办法考生文化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历届高中毕业生本人提供当年有效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职业适应性及综合素质和能力。(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职业技能测试方法及内容(考生可根据所掌握的技能知识从下列七项测试内容中任选一项,满分为200分)(1)文字处理的基本操作能力测试要求:使用文字编辑软件(WORD或WPS由考生任选)进行文档的建立、编辑、排版和保存。测试形式:机考测试时间:20分钟(2)图形图像处理测试要求:能够熟练掌握Photoshop软件的使用;能够利用Photoshop软件对位图进行输入、编辑、输出;能够利用Photoshop软件进行图片处理与制作。测试形式:机考测试时间:20分钟(3)自我展示要求:考生做自我介绍、用普通话朗读一篇短文(朗读所需短文由考评组提供)、才艺展示(内容包括唱歌、舞蹈、讲故事、魔术、乐器演奏、朗诵等,考生也可自选其他才艺。所需道具、乐器、伴奏乐等,请考生自行准备)。测试形式:面试测试时间:20分钟(4)电气基本技能测试要求:运用电路的基本定律进行直流电路的电压、电流的计算;单台小容量三相异步电动机全压启动和停止控制电路的故障点现象分析;正确使用万用表测量电压、电流和电阻以及二极管的简单测试方法。测试形式:笔试测试时间:20分钟(5)机械基本技能测试要求:正确利用游标卡尺进行长度、内外直径测量;掌握数控车床X轴和Z轴回零操作;能够使用数控车床编程车削台阶外圆。测试形式:实操测试时间:20分钟(6)会计基本技能测试要求:正确熟练掌握点钞、小键盘计算、发票填写等会计技能。测试形式:实操测试时间:20分钟(7)建筑工程管理专业技能测试要求:考查学生的建筑识图能力和测量仪器使用能力。包括了解基础布置的基本形式;墙体的类型;楼面、地面的类型;屋顶的类型;排水的布置类型。掌握水准仪操作方法。测试形式:笔试测试时间:20分钟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文化常识及综合素质。(三)“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的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考生考核总成绩=基本分+自主招生加分,其中基本分=文化课考核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1.文化课考核办法若该类考生已参加当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原始成绩作为文化课考核成绩;如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学业水平成绩以当年安徽省教育厅实施的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总成绩的60%计入。2.综合素质测试办法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0分。(四)“航空服务专业自主招生”的考核方法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考生提前参加本专业单独面试,重点测试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结论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该项面试的考生不参与航空服务专业录取。第二十三条面试组织实施1.成立面试测试小组根据面试工作的需要,组建各专业面试测试小组,每组成员七名,其中组长一名。测试组的主要职责是: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制定专业面试测试内容与方案,并按照制定的工作程序和细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评分。2.确立面试评分内容和测试方案根据专业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方案。3.面试评分方法对考生的面试评分,由每个测评人员独立评分,统计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成绩统计。统计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得到的平均值是考生的面试测评成绩。现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成绩。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自主招生免试1.中职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2.普高考生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学科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可申请免试录取。3.近三年参加安徽省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奖的,可申请免试录取,说明:申请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站报名,考生在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免试录取申报表(申报表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经学院审核、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无异议后可免试预录取。(二)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免试入学享受校长推荐制学校资格认证:2015年3月15日前,安徽省所有高中和中职学校校长均可以学校和本人名义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提交《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校长实名推荐制”申请表》。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校的办学特色、生源质量及我院近三年录取情况等因素,对提交申请的学校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学校,将获得我院“校长实名推荐制”的资质,并分配推荐名额。未能通过评审的学校,当年所推荐的学生不具有“实名推荐制”的性质,不享有“实名推荐制”学生所享有的优惠条件。1.被推荐学生的条件⑴应届高中或中职毕业生;⑵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社会责任感强;⑶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职业技能发展潜能;⑷无不良记录,考试无作弊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⑸学业水平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或技能较突出者,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适当放低学业成绩要求。2.说明⑴如当年没有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可以不推荐。⑵推荐学校,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由校长以实名形式向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质,所推荐学生一并取消报名资格。⑶获得推荐的学生,如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网站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4月6日前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校长推荐申报表(申报表请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到我院招生办办理校长推荐免试申报手续,也可将相关材料邮寄到我院招生办进行资格确认。我院根据学校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对推荐学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获得推荐免试考生相关信息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三)自主招生加分1.中职考生:⑴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励的,分别加20分、10分。⑵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⑶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加10分。⑷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加5分。⑸取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加5分。⑹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2.普高考生:⑴获得市级三好学生的(市教育局及以上单位签章),加10分。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的(加盖学校印章),加5分。⑶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球类、田径和健美操类比赛获得单项前八名,其中一、二名加10分,三、四名加8分,五、六名加6分,七、八名加4分;团体比赛前六名团队成员,其中团体第一、二加10分,第三、四加8分,第五、六加6分、七、八名加4分。4.说明: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体育比赛的还须提供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我院留存,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登记表。⑵以上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30分。⑶暂未领取获奖证书的考生,需到竞赛举办主管部门开具获奖证明。⑷加分需公示,审核通过后生效。第八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五条考生在报名期间提供虚假信息、考试期间存在违规违纪等情况,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第九章录取规则第二十六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A志愿不能满足,按其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若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普高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作为参考依据;中职考生以职业技能鉴定成绩作为参考依据。考生录取确认时间及方式按省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第十章录取体检标准第二十七条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一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第十二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室监督电话:(0555)2765000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55)2753032传真:(0555)2753032电子邮箱:zsb@mastc.edu.cnQQ:2502152359学校网址:http://www.mastc.edu.cn招生网址:http://zzzs.mastc.edu.cn第十三章自主招生时间安排第三十二条具体安排:时间工作内容2015年4月7日前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宣传材料发至有关普高和中职学校2015年4月7日17:00前取得高考考生号的考生网上报名2015年4月11日报名考生到我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确认;领取准考证。审核加分情况并在网上进行公示2015年4月11日航空服务专业单独面试2015年4月12日测试4月16日前我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20日前预录取名单上报省考试院4月27日至29日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5月1日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第十四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2015年自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授权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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