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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第三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申诉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六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我院2015年可开展招生的专业:冶金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网络营销、染整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鞋类设计与工艺、印刷技术、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酒店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应用英语、学前教育、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等。  第九条开展招生区域:福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除助产专业限女生填报外,其余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教学中以英语为主。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或我院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设录取查询窗口供考生查询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第六章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医学类(护理、助产、临床医学)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及代办费视具体情况略有不同(600、800、900元/学年),详见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及向录取考生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助学金:品学兼优或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500—4000元/学年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12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与部分企业签订协议,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推荐学生从事一般性服务(如:公用机房、阅览室、健身房、食堂等)或与专业实践相关的劳动。  3、助学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难学生向指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爱心基金: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助学资金建立爱心基金,以困难补助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5、企业助学:报考紧缺专业的部分学生与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可由签约企业全资或部分赞助培养。  第七章入学、毕业  第十九条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按入学须知规定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后需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字样。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邮编365000)  联系电话:0598-8282672、8282357、8288378  传  真:0598-8282672  学院网址:http://www.smvtc.com  招办邮箱:zsb13976@126.com  QQ号码:477602649、503369711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11日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第三条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我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申诉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六条我院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无计划外招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批次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我院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经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八条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我院2016年可开展招生的专业:黑色冶金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会计、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九条我院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情况等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执行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各种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条对实行按专业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实行按院校志愿出档方式出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根据“专业清”模式,即按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安排专业,对第一专业上线考生数未达到计划数的专业按专业顺序递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可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体检要求执行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除助产专业限女生填报外,其余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我院外语教学中以英语为主。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由各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公布或我院在录取工作结束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设录取查询窗口供考生查询并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第六章收费标准、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字245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分别按照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06]418号、闽价费[2007]74号、闽价费[2009]34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代办费项目实行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学生退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6]费154号文规定办理。  医学类(护理、助产、临床医学、药学)专业学费66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及代办费视具体情况略有不同(800、970、1100元/学年),详见我院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信息及向录取考生寄发的新生入学须知。  第十七条我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积极采取奖、助、补、缓、贷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在校学习期间的经济困难:  1、奖助学金:品学兼优或有专业技能特长的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2500—4000元/学年和学院设立的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学年,二等奖1200元/学年,三等奖800元/学年。  2、勤工助学措施:制定勤工助学制度,与部分企业签订协议,为经济困难生在校期间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可以推荐学生从事一般性服务(如:公用机房、阅览室、健身房、食堂等)或与专业实践相关的劳动。  3、助学贷款: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推荐困难学生向指定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4、爱心基金:学院积极争取社会助学资金建立爱心基金,以困难补助方式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帮助。  5、企业助学:报考紧缺专业的部分学生与企业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后可由签约企业全资或部分赞助培养。  第七章入学、毕业  第十八条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按入学须知规定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第十九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定向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中专业名称后需加注“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字样。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规定与现行招考政策不一致时,以现行招考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邮编365000)  联系电话:0598-8282672、8282357、8288378  传  真:0598-8282672  学院网址:http://www.smvtc.com  招办邮箱:zsb13976@126.com  QQ号码:477602649、503369711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11日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在优化整合原三明业余大学、三明财经学校、三明卫生学校、三明轻纺工业学校等教育资源基础上组建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具有几十年的优良办学传统和扎实的办学基础。  校园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福建省工业基地——三明市市区,有铁路、高速公路通达省内外,交通便利。校区距市中心一公里路程,位于闽江支流的沙溪河畔,背依仙人谷国家森林公园,前与麒麟山公园相连,依山傍水,终年鸟语花香。校园、公园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  学院规划占地325亩,已有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40万元,图书馆藏书20万余册,期刊600多种;已建成校园网和护理专业实验室、会计专业实验室、现代物流专业实验室、公共实验室、轻纺实训中心、机电实训中心、数控实训中心和现代语音室等,拥有教学用计算机600多台,实训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0多个,教室全部配多媒体教学设备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60多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35人,“双师型”教师65人,已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4人。还聘有本科大学教授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担任的客座教师30余人。  学院现有在校生3000多人,设有机械电子系、轻纺工业系、医药护理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等五个教学系部,开设了20多个大中专专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或岗位群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同时积极拓展岗位需要的在职继续教育和其他职业技术类的培训教育,坚定不移地走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并重、理论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道路,做到专业有市场、学生有专长、学院有特色,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职院校。  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兄弟院校合作,为部分有升学需求的在校生广开升学渠道。我院是教育部门批准的可独立开展大专自考和成人大专函授教育的院校之一,设有与多所重点院校合作的本、专科函授点、网络远程教育教学点,开通“专升本”渠道,毕业生可以通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高校继续就读对口专业。我院还实行“一张文凭,多种证书”制度,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除毕业证书外,还可以申请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切实加强德育教育及校园治安管理;以学生为本,积极采取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生活和学习困难。  学院坚持立足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开设专业、选择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学院已设的大部分专业是当前社会需求量大、就业率高,待遇较好的热门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设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学院与省内外相关企业、人才机构有长久和深厚的合作基础。通过在大型人才市场及其网站发布就业信息或院内举办的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学院推荐等形式,历届毕业生供不应求;部分学生在学期间就与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由企业出资培养。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院校类型:综合类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所在地:福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历层次:专科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招办电话:0598-8282357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高岩路6号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电子邮箱:BSL0598@126.COM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smvtc.com

  •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电话_分数线_专业_地址_招生网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_电话_分数线_专业_地址_招生网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在优化整合原三明业余大学、三明财经学校、三明卫生学校、三明轻纺工业学校等教育资源基础上组建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具有几十年的优良办学传统和扎实的办学基础。校园坐落在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福建省工业基地——三明市市区,有铁路、高速公路通达省内外,交通便利。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区距市中心一公里路程,位于闽江支流的沙溪河畔,背依仙人谷国家森林公园,前与麒麟山公园相连,依山傍水,终年鸟语花香。校园、公园融为一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莘莘学子求学的理想场所。学院规划占地325亩,已有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拥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40万元,图书馆藏书20万余册,期刊600多种;已建成校园网和护理专业实验室、会计专业实验室、现代物流专业实验室、公共实验室、轻纺实训中心、机电实训中心、数控实训中心和现代语音室等,拥有教学用计算机600多台,实训场地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50多个,教室全部配多媒体教学设备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60多人,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35人,“双师型”教师65人,已取得和正在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教师44人。还聘有本科大学教授以及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担任的客座教师30余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在校生3000多人,设有机械电子系、轻纺工业系、医药护理系、经济与管理系、人文社科系等五个教学系部,开设了20多个大中专专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或岗位群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同时积极拓展岗位需要的在职继续教育和其他职业技术类的培训教育,坚定不移地走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相并重、理论教学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道路,做到专业有市场、学生有专长、学院有特色,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高职院校。学院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办学,积极寻求与省内外兄弟院校合作,为部分有升学需求的在校生广开升学渠道。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门批准的可独立开展大专自考和成人大专函授教育的院校之一,设有与多所重点院校合作的本、专科函授点、网络远程教育教学点,开通“专升本”渠道,毕业生可以通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高校继续就读对口专业。我院还实行“一张文凭,多种证书”制度,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学生除毕业证书外,还可以申请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切实加强德育教育及校园治安管理;以学生为本,积极采取奖、助、补、缓等措施切实解决特困生生活和学习困难。学院坚持立足市场,以就业为导向开设专业、选择课程,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和实践能力。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已设的大部分专业是当前社会需求量大、就业率高,待遇较好的热门专业,就业前景广阔。学院将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设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管理;学院与省内外相关企业、人才机构有长久和深厚的合作基础。通过在大型人才市场及其网站发布就业信息或院内举办的大型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学院推荐等形式,历届毕业生供不应求;部分学生在学期间就与企业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并由企业出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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