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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金融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广东金融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英语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文学  门类:外国语言文学类  专业名称:外语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比较广泛的科学文化知识,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英语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英语语言、文学、历史、政治、经济、外交、社会文化等方面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英语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良好的技巧训练,掌握-定的科研方法,具有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及较好的素质和较强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了解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  2.掌握语言学、文学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  3.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熟练的听、说、读、写、译的能力;  4.了解我国国情和英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  5.具有第二外国语的一定的实际应用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外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基础英语、高级英语、报刊选读、视听、口语、英语写作、翻译理论与实践、语言理论、语言学概论、主要英语国家文学史及文学作品选读、主要英语国家国情。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 广东金融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广东金融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广东金融学院2006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 广东金融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金融学院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以财经学科为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50年,现设有广州校本部和肇庆校区,校本部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毗邻风景秀丽的华南植物园;肇庆校区坐落在风景如画的肇庆星湖畔。  目前学校设有十二系二部。开设了金融、保险、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经济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劳动与社会保障、商务英语等50多个本专科专业或方向,其中,保险和金融专业是国家和省级示范专业。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3000余人。2007年本科招生计划3000人,面向全国26个省、区(市)招生。本年招生将首次开设实行新培养模式的“金融实验班”和“高级商务英语口译班”,同时,将在排球和田径等项目招收高水平运动员。2007年计划安排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保险系及法律系这四个系所属专业的一年级学生在肇庆校区就读,二年级返回校本部,其他系所有专业的新生均在校本部就读。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900多人,教授、副教授180多人,其中包括广东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张炳申教授;金融界青年学者、孙冶方经济学奖获得者陆磊教授等一批国内知名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学术骨干。学校还聘有一批校外知名学者和金融界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如“欧元之父”、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蒙代尔是我校的名誉教授。此外,我校还是美国信诺保险公司在华南地区唯一的LOMA考试中心;学校也与美国华盛顿州立格雷港学院、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加拿大BC理工学院、丹麦哥本哈根商学院等国外高校建立了教育合作关系;同时,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和知名企业在我校设立了奖教奖学金。  学校教学设施配套齐全,建有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建有模拟银行、金融、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财务会计、保险、工商管理和商务英语等专业实验室,金融学科实验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并拥有华南地区收藏最为丰富的广州货币金融博物馆,建有中国金融转型与发展研究中心,它是我国第一个专门以中国金融转型为研究方向的研究机构。  二、办学特色:学校坚持“教学为本、特色兴校、质量强校、科学发展”的办学理念,注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创新办学机制,构建以金融学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的专业结构体系与优势学科,努力办成具有高水平的经济管理类应用型本科院校。57年来,很多的校友已经在经济金融部门担任了领导职务和业务骨干,被誉为“金融界人才的摇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  三、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及按考生志愿顺序,注重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择优录取,每年录取的新生基本是第一志愿考生,一般不录取无志愿考生。有关加分或录取照顾政策,原则上按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执行。招生时对男女比例不作限制。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教学【2003】3号)。  四、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收费。  五、奖励及资助:  (一)设立了形式多样的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  2、优秀学生奖学金  3、社会捐资设立的各项奖学金  4、国家奖学金  5、单项专项奖学金  (二)建立了较完善的资助体系  1、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的扶贫助学基金  2、实行“国家助学贷款”  3、临时困难补助  4、申请延期缴纳学费  5、勤工助学  热诚欢迎有志于祖国金融事业和经济建设的同学报考广东金融学院!  招生办联系方式:  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  邮编:510521  联系电话:020-37215393870539028705392337216130  传真电话:020-3721608637216666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du.cn

  • 广东金融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广东金融学院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本科在第二批A线或二本第一类录取。为保证广东金融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坚决贯彻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六公开”、“六不准”阳光工程,实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广东金融学院招生章程,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全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现场负总责,实行现场办公。  第三章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六条录取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未报广东金融学院又未填服从志愿者一律不予录取,所报专业已录满且填报志愿中无专业“服从”者不予录取。  第十条在我院投档分数线以上且报有我院志愿的考生按省招办出档先后顺序按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院把同一轮“平行投档”的考生视为院校志愿顺序相同,即同为“第一志愿”或“非第一志愿”。  第十一条凡出档给我院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出档先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根据专业要求,对个别综合素质高的考生,可以考虑调剂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对体育尖子生的录取,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我院对上线考生择优录取时,将认真参阅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和退档的依据之一。  第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学院录取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广东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广东金融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并经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新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网页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广东金融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全称:广东金融学院  校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迎福路527号(校本部)  广东省肇庆市星湖石牌(肇庆校区)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代码:11540  邮政编码:510521  联系电话:(020)3721539387053923  传  真:(020)3721608637216666  网址:http://www.gduf.edu.cn  电子邮箱:a37215393@21cn.com

  • 广东金融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广东金融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广东金融学院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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