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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文理学院,学校代码10642。    学校前身重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渝州教育学院分别创办于1976年和1972年;2001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两校合并组建为渝西学院;2005年4月,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重庆文理学院。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址 :红河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星湖校区位于重庆市永川卫星湖文化旅游区。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70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100余人,副教授220余人,博士160余人、硕士600余人,外籍教师11人,外聘专家教授10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0000余人。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2014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篮球)、体育特长生(田径、足球)、对口本科。    第八条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招办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2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第一志愿填报学校,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    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3、普通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安排专业;专业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2、1、0、0;分数相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志愿因满额而不能满足时,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且相关专业录取未满额,向相关专业调剂录取;如有专业录取不满额,将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认可符合国家及相关省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考生, 录取时同等对待。    5、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 录取规则。    6、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遵循苏招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为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考生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完成专业安排。    第十二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体育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2、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5、体育类专业:    (1)重庆市以外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文化分加专业分排序择优录取。    (2)重庆考生录取规则:①体育教育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②非体育教育专业按照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第十三条 语种及体检相关要求    1、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对其他专业无外语考试语种特殊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统一按照英语安排;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2、学校所有本专科专业均不限男女比例和年龄。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身高限制:普通师范类专业要求,女不低于150厘米,男不低于160厘米;体育教育专业女不低于160厘米,男不低于168厘米;舞蹈学专业女不低于160厘米,男不低于168厘米。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标准大致为师范类3125-5625元/年,普通类3700-6250元/年,艺术类4500-11500元/年,体育类4375-5625元/年。自2010年起,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其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五条 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单位:元/年):    一等4000、二等3000、三等2000。    校设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额1000元/年)。    新泰奖学金2000元/年。    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邮编:402160;     学校网址:http://www.cqw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b.cqwu.net;    招生咨询电话: (023) 49891968,49891969,49891966(传真)。    第十七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向学校招生部门咨询,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将不承担责任。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 重庆文理学院重点实验室

        

  • 重庆文理学院食宿条件

        学校为学生提供多种类型和层次的住宿条件,分别有以下标准:公寓每生每年1000—1200元 普通宿舍每生每年500—800元

  • 重庆文理学院就业状况

        学校培养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应用技能过硬、社会适应能力强,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肯定和欢迎。学校毕业生遍及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各个行业领域,大多已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近三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3%以上。学校还遴选优秀本科学生到国内著名高校学习深造。

  • 重庆文理学院--学校简介

         重庆文理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属公办本科二批高校。     学校现有红河校区和星湖校区,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5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现有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10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博士近100人、硕士500余人,外籍教师15人,外聘专家教授100余人。     学校开设了4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八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9700余人,本科生源跨全国27个省(区、市);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现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20余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00余人;与市内外9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兼职硕士生导师37人,联合培养研究生50余名。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成果。“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体系在当代高校的构建与实践”获得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高校三标一体教育质量模型的探索与实践”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园林专业被立项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获得重庆市级教学成果奖11余项、重庆市级质量工程项目31项、重庆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73项。学校还先后获得首批“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教育网络示范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 、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状、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公派俄罗斯留学、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马来西亚2+2联合培养本科生、美国和新加坡带薪实习、留学菲律宾等项目;与永川、大足、彭水、垫江等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伙伴关系;与瑞士酒店管理旅游学院集团、成都马瑞卡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利阳集团、富士康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创新合作办学模式。     如今,重庆文理学院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多科性的特色应用型大学。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学校网址:http://www.cqwu.net     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招生信息网:http://zb.cqw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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