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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医药学院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588位

    本文讲述了2014年湖北医药学院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武当北麓,汉水之南,矗立着一座现代化的汽车城--湖北省十堰市。这里连南接北,承东启西,地处武汉、重庆、西安、郑州四大中心城市的交汇处。湖北医药学院就座落于该市的中心,是我国中西结合部鄂渝陕豫毗邻地区8地市2600多万人口中唯一的国家普通高等本科医学院校。 湖北医药学院优势专业排名 麻醉学 护理学 湖北医药学院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588 61.14 60.03 62.46 60 2013 590 60.01 0.05 0.03 0 2012 560 0.03 0.05 0.02 0 2011 491 0.04 0.06 0.02 0 2010 502 0.04 0.06 0.02 0 2009 531 0.04 0.06 0.01 0 湖北医药学院本省排名 湖北医药学院在湖北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武汉大学 5 80.72 82.83 79.41 77.86 2 华中科技大学 12 74.27 75.99 73.16 72.01 3 华中师范大学 36 66.72 66.30 66.82 68.05 4 华中农业大学 44 65.81 65.09 66.16 67.23 4 中国地质大学 44 65.81 64.19 66.62 68.99 6 武汉理工大学 50 65.15 64.13 65.64 67.23 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72 64.04 62.22 65.48 65.21 8 湖北大学 131 62.68 60.95 64.22 63.07 9 武汉科技大学 139 62.54 61.19 63.85 62.41 10 长江大学 199 62.00 60.63 63.33 61.81 11 武汉纺织大学 223 61.90 60.71 63.04 61.81 12 中南民族大学 227 61.87 60.84 63.23 60.16 13 湖北工业大学 239 61.81 60.46 63.08 61.81 14 武汉工程大学 246 61.79 60.38 63.12 61.81 15 三峡大学 253 61.77 60.74 63.12 60.16 16 湖北中医药大学 306 61.61 60.23 63.26 60.16 17 武汉轻工大学 313 61.59 60.48 62.97 60.16 18 湖北民族学院 406 61.42 60.13 62.96 60.00 19 江汉大学 414 61.40 60.13 62.90 60.16 20 湖北文理学院 472 61.35 60.05 62.89 60.00 2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482 61.34 60.02 62.90 60.00 22 湖北经济学院 524 61.19 60.08 62.49 60.16 23 湖北师范学院 531 61.18 60.05 62.52 60.00 24 湖北科技学院 547 61.16 60.06 62.48 60.00 24 湖北工程学院 547 61.16 60.00 62.46 60.28 26 黄冈师范学院 561 61.15 60.04 62.47 60.00 27 湖北医药学院 588 61.14 60.03 62.46 60.00 28 湖北理工学院 617 61.13 60.02 62.46 60.00 28 武汉商学院 617 61.13 60.00 62.45 60.00 30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687 60.02 60.01 60.04 60.00 31 荆楚理工学院 702 60.00 60.00 60.00 60.00 说明:本文关于湖北医药学院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 广东药学院排名 2014全国排名第370位

    本文讲述了2014年广东药学院排名情况,包含最新专业排名,在全国同类高校排名,在本省同类院校排名等。      广东药学院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岭南历史文化名城、改革开放的前沿----广州市,由位于广州的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位于孙中山故乡的中山校区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大学城校区是主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90多万平方米。广东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的三所高等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热门高校,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和临床医学人才的摇篮,广东省国家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广东省医药卫生系统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 广东药学院优势专业排名 药学 预防医学 药物制剂 广东药学院全国排名 年份 全国排名 总分排名 科学研究 人才培养 声誉排名 2014 370 61.46 60.19 62.97 60.16 2013 347 60.17 0.66 0.24 0.17 2012 344 0.38 0.61 0.22 0.08 2011 370 0.26 0.26 0.23 0.29 2010 381 0.24 0.26 0.17 0.56 2009 395 0.22 0.28 0.17 0 广东药学院本省排名 广东药学院在广东省排名第几?人大经济论坛经管之家告诉您! 本省 排名 学校名称 全国 排名 总分 排名 科学 研究 人才 培养 声誉 排名 1 中山大学 10 75.33 77.28 73.87 73.72 2 华南理工大学 27 68.38 67.48 68.32 72.34 3 暨南大学 62 64.67 63.64 65.34 66.00 4 华南师范大学 70 64.09 62.42 65.40 65.21 5 华南农业大学 84 63.52 62.87 64.81 60.66 6 深圳大学 98 63.37 62.49 64.15 63.63 7 南方医科大学 104 63.23 62.70 64.36 60.49 8 广州中医药大学 136 62.59 61.09 63.55 64.55 9 广州大学 191 62.08 61.11 63.25 60.99 10 汕头大学 194 62.05 60.93 63.52 60.33 11 广东工业大学 202 61.98 60.76 63.52 60.33 1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6 61.97 60.72 63.49 60.49 13 广州医科大学 221 61.91 60.99 63.16 60.33 14 广东财经大学 323 61.57 60.27 63.09 60.33 15 广东医学院 345 61.51 60.31 63.00 60.00 16 广东药学院 370 61.46 60.19 62.97 60.16 17 广东海洋大学 384 61.44 60.17 62.98 60.00 18 五邑大学 414 61.40 60.02 63.00 60.16 19 湛江师范学院 441 61.37 60.07 62.92 60.00 20 东莞理工学院 456 61.36 60.04 62.89 60.16 21 韶关学院 495 61.33 60.01 62.89 60.00 22 惠州学院 522 61.20 60.06 62.50 60.23 23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524 61.19 60.11 62.49 60.00 23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524 61.19 60.13 62.48 60.00 25 广东金融学院 531 61.18 60.08 62.47 60.16 26 嘉应学院 547 61.16 60.03 62.46 60.11 26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547 61.16 60.08 62.46 60.00 28 肇庆学院 561 61.15 60.05 62.46 60.00 29 韩山师范学院 588 61.14 60.02 62.46 60.00 30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617 61.13 60.02 62.46 60.00 30 广州航海学院 617 61.13 60.00 62.45 60.00 3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617 61.13 60.01 62.45 60.00 说明:本文关于广东药学院排名的数据来源自中国校友会的《2014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国校友会连续12年发布中国大学排行榜,在本领域具有一定权威性。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奖励资助

          第六章 奖、贷、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一)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生;学院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每人每学年18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0.5%评定;三好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单项奖学金(由班级自定类别包括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学习进步等)每人每学年2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5%。(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学生资助宣传手册和家庭困难证明可在当地的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三)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重点专业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属第三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适当上浮。      第十五条:学院调阅档案比例一般在120%以内,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时不受外语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根据学院师资情况,仅用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院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重点实验室

        

  •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国标代码:13249。      第三条 学校校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 (邮编:442000)。      第四条 法人代表:惠震。      第五条 办学层次及性质: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湖北省属独立学院,第三批录取的本科高等院校。      第六条 办学特点: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的学生。      第八条 招生工作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评价,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上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在举办学校(湖北医药学院)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学院院长及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负责对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订学院招生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十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是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招生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党委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科招生计划为1100人,专科招生计划为430人,本科招生计划面向全国19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表。      第十三条 学院收费按本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详见学院本年的《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属第三批录取的本科院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适当上浮。      第十五条:学院调阅档案比例一般在120%以内,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时不受外语语种限制,新生入校后,根据学院师资情况,仅用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院一般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够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第一志愿。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九条 对符合国家优录政策的考生,按规定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对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五章 新生入学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时间以前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必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经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相关费用。      第六章 奖、贷、助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一)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和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 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生;学院优秀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每人每学年18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0.5%评定;三好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6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5%评定;单项奖学金(由班级自定类别包括社会工作积极分子、学习进步等)每人每学年200元,占学生总人数的5%。(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学生资助宣传手册和家庭困难证明可在当地的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三)学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事务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毕业文凭和就业安置      第二十六条 修完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政策办理就业派遣和就业安置。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及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719——8875333、8891116      网址:http://yhgj.hbmu.edu.cn      邮箱:yhxyzs@hbmu.edu.cn

  • 广东药学院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管理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所 在 地:广东 学校地址:广州市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80号 咨询电话:020-39352024/39352027 学校网站:http://www.gdpu.edu.cn/ 广东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的3所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热门高校,首批进驻广州大学城的10所优质名校之一,广东省培养药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和商学等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广东省国家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和广东省3家药学法定CMA计量认证单位之一。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接收港澳台学生、外国留学生和面向全国招生资格。学校有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近3000亩,学校本部坐落在风光旖旎的广州大学城。学校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广东药学院">[更多广东药学院信息点击查看] 广东药学院优势专业有: 关于本校优势专业暂时没有整理,你可以去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中国大学名单)里查找本大学的详细信息。 与广东药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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