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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6 联系人:嵇凤云 网址:http://dept.njarti.cn/kyc

  • 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阅读网上公告,选择江苏省3206河海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考生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2)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乐器修造技术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唱法、古筝、小提琴、钢琴、流行演奏—管乐、钢琴调律等)。 2、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河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到南艺专业考试报名点(预设在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内)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舞蹈编导、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4)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5)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以下针对部分考生:(1)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不同形式的作品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2)报考计算机作曲技术、录音艺术、数字音频应用艺术研究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本人创作的作品(CD磁盘)二至三首,并附录音带;(3)报考音乐传播方向的考生,面试时须提交论文或影像作品一份。 4、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报考A类:学术型研究生详见《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七、考试 《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为复试科目,初试、复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其中,政治理论课、外国语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试日期从2014年1月4日起。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面试)均在河海大学及我校连续进行。因受考试方式所限,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和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南艺考场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以《南艺考场安排表》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国家和我校分数线要求者,须参加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报考者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①艺术美学;②文学。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八、学制与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九、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696、83498056

  •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_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_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南京艺术学院是一所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家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单位之一,2013年将面向全国招收75名艺术硕士,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报考条件 1、2013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含成教、自考、电大)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 2、原则上不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生,如大专生在本专业领域确有建树,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即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 4、报考专业一般应与毕业专业一致。 二、招生专业(方向)设置 音乐专业:声乐表演(民族、美声、通俗)、中国乐器演奏(古筝、二胡、琵琶、扬琴、唢呐、竹笛(箫))、西洋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单簧管、双簧管、大管、打击乐、圆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号、古典吉他)、播音主持、影视表演 美术专业:雕塑、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插画、书法 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艺术 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将视国家入学考试过线人数情况作相应调剂。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须在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选择南京师范大学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仔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用于现场信息确认。 ●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中国画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报考的研究方向栏中填清具体小方向。例如:报考古筝,专业应选择音乐,并在报考的研究方向里务必注明中国乐器演奏(古筝)字样。 (2)我校不接受异地报名与考试,即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网报时报名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江苏省南京市。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然后到南京师范大学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2、资格审查及专业考试报名 (1)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名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2)报考者须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各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需签署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 (3)考生须在2013年7月12日—15日,先到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门行政楼222室)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报名登记表》(在学位网报名成功后打印); ④《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务必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⑤专科学历考生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专业课命题、制题和阅卷费。 (4)我校资格审查后,方可到南京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3、现场报名与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15日。现场报名确认点为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①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②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③《报名登记表》、④《报考资格审查表》(南艺审核通过的)到现场报名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信息确认;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四、准考证 准考证分为全国联考准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两部分。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10月中上旬,我校寄发专业准考证;10月17日后,考生在学位网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全国联考准考证。请考生参加考试时务必携带全国联考准考证和专业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共计4门。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技能主要测试考生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及潜在素质。 2、时间地点:入学考试时间定为10月27日至29日,考试具体日程安排及地点届时见准考证。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公告。 具体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附表《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艺术硕士(MFA)招生专业目录》。 六、录取及入学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择优录取。2013年初公布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9月份入学,学制2年。第一学年为全日制脱产学习,第二学年为半脱产定期返校学习,并进行专业创作和论文撰写、答辩。 被录取者在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粮户关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人:嵇凤云韩晓 联系电话:025-83498696、83498056

  • 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一、推荐条件 1、我校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民办、成教的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成绩优秀,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本科前三学年(本科五年制的按前四学年计算)公共必选、专业必选、专业限选、专业任选四类课程的总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对于只有理论专业或只有实践专业的学院,专业必选、专业限选、专业任选三类课程的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列各有关学院前10名;对于有理论专业和实践专业的学院,专业必选、专业限选、专业任选三类课程的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分别列各有关学院理论专业和实践专业两大类别前10名。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相同者按专业主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或校内学位外语成绩在80分以上。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有显著的可持续发展的潜能,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7、有以下情况者获得加分: (1)获国家级表彰、奖励及荣誉称号者,加0.3;获省级表彰、奖励及荣誉称号者,加0.1。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者,加0.1。 (3)参加全国专业性比赛获一等奖者,加0.5;获二等奖者,加0.3,获三等奖者,加0.1。多人合作项目获一等奖,排名第一,加0.3;第二,加0.2;第三,加0.1。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艺术类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每1篇者加0.1,累计不超过0.5。(用稿通知除外) (以上各级奖项,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累计加分)。 8、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面向全校公示。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是指参加全国行业内专业性重大比赛并获奖(入选、入围除外)的学生。具体奖项级别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二、推荐名额 2014年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42人,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部分,学术型名额为26人,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为16人,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有关学院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应届生人数 推荐名额 合计 理论类 实践类 合计 理论类 实践类 学术型 专业学位 美术学院 199 56 143 6 2 4 2 4 音乐学院 153 61 92 5 2 3 2 3 设计学院 425 52 373 8 2 6 2 6 工业设计学院 124   124 2   2   2 传媒学院 338 143 195 7 2 5 2 5 影视学院 132 58 74 2 1 1 1 1 流行音乐学院 121 33 88 2 1 1 1 1 舞蹈学院 100 21 79 2 1 1 1 1 人文学院 222 222   3 3   3   文化产业学院 54 54   1 1   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268   268 2   2   2 特殊人才       2   2   2 合计 2136 700 1436 42 42 15 27 各有关学院依据上述推荐条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序,按分配名额的1:1.5的比例上报初选推荐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按1:1确定推荐资格。 三、推荐程序 1、9月22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各有关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一); (2)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①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含校内学位外语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均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核心期刊或CS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性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3)体检合格证明(可在复试前提交)。 2、9月23日,各有关学院按照规定组织进行综合测评,最后按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与加分的总和由高到低进行相应类别的排名,按规定比例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各有关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秘书将初定推免生的申报材料(含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须提供《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件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注:附件一、二可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电子文档在填写时请勿变动格式。 3、9月25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汇总、审核,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证明材料原件退还。 4、9月27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荐资格。 5、学校将确定的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为期不少于10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要认真核实,查明情况,并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校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6、被确定具有推荐资格的学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7、10月中旬左右对被推荐到我校的申请者进行复试。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天,无异议者视为录取。未经复试的申请者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被推荐到外校的申请者落实好接收单位。 8、被接收的推免生凭我校发放的校验码于10月25—31日进行网上报名,再于11月10—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与全国统考报名点一致)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9、10月底将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 南京艺术学院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管理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所 在 地:江苏 学校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咨询电话:025-8349805583498382 学校网站:http://www.njarti.edu.cn/ 坐落于秦淮河畔、石头城下的南京艺术学院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学府。其前身是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约同画友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1930年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由蔡元培先生任上海美专董事局主席,并为校歌作词,题写校训、学训。1922年,颜文樑先生在苏州创办了苏州美术专科学校。这两所中国最早的私立美术学校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与山东大学艺术系美术、音乐两科合并成为华东艺术专科学校,址于江苏无锡社桥。合并工作于12月8日完成,从此,这一... 南京艺术学院优势有: 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学(一级学科)、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为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13个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学科为全国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实验区;数字媒体艺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艺术学(一级学科)、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为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学科,艺术学(一级学科)为省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省高校优势学科,美术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艺术设计、绘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美术学、工业设计、绘画、艺术设计学、表演、录音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戏剧影视文学13个江苏省品牌、特色专业(含建设点)。 与南京艺术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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