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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南京艺术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简章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教学单位专业序号招生专业学制招生名额录取办法(摘要)美术学院01绘画4年120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02雕塑5年15同绘画专业03美术学(美术理论)4年4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04绘画(书法)4年20(其中男1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设计学院05艺术设计4年200同绘画专业06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4年8007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4年4008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4年40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09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4年2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工业设计学院10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信息交流设计、展示设计)4年120同绘画专业音乐学院11音乐表演(声乐演唱)4年20(其中男8)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艺术类对外省校考专业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12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4年2213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4年3014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4年515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4年31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年9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17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4年618音乐学(音乐理论)5年15同绘画(书法)专业19艺术教育(音乐教育)4年40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流行音乐学院20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4年30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21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4年242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4年6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23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4年3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24音乐学(乐器修造)4年30影视学院25表演4年30(其中男15)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26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30(其中男15)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27戏剧影视文学4年25(其中男13)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28导演4年12(其中男7)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9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4年25(其中男13)同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专业舞蹈学院30舞蹈编导4年16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31舞蹈编导(舞蹈表演)4年32(其中男13)32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4年12(其中男6)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33艺术教育(舞蹈教育)4年15(其中女15)同舞蹈编导专业34舞蹈学(舞蹈理论)4年16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传媒学院35广播电视编导4年80(其中男40)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36录音艺术4年20(其中男10)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7动画4年100同绘画专业38摄影4年2039数字媒体艺术4年5040广告学4年20人文学院41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4年50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42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4年5043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4年70文化产业学院44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4年40尚美学院4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4年15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46表演4年10(其中男5)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47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10(其中男5)48舞蹈编导(舞蹈表演)4年10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3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49音乐表演(声乐演唱)4年10同尚美学院表演专业50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4年251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4年3高等职业教育学院52艺术设计4年190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53表演4年20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专业分择优录取54播音与主持艺术4年2055舞蹈编导4年30(其中男10)56艺术教育(音乐教育)4年40※注:1、以上专业2010年具体录取办法以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站上全文公布的为准;2、除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面向江苏招生外,其他学院所列本科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3、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名额最终以上级批文为准。二、报名(一)报考条件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③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④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⑤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我校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⑥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⑦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学校设立的各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持《南京艺术学院专业合格通知单》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联合招生考试。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④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3、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①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②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③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④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⑤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二)报考规定1、江苏省考生①报考南京艺术学院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摄影、广告学、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只须参加江苏省音乐或美术统考;②报考除以上专业外的其它专业的江苏省考生,须持省考试院发给的《2010年江苏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本简章规定的校考报名时间到学校进行报名,按时参加南京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③参加校考的江苏省考生只能在校内考点考试,凡在校外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2、外省考生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njarti.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体育馆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上海考生除外)。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三)报考费用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四)报名交验的材料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经验证无误后方可报名;2、交验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如丢失或未办理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需贴有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3、外省考生准备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近照3张;4、在南艺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交验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三、考试科目、内容(表1)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内容绘画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①素描②色彩外省考生:①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4开画纸)②色彩(静物默写,4开画纸)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相关专业文章一篇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初试:面试(回答考官提问)复试:相关专业文章一篇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书法)①楷书、行书临摹:根据所提供的碑帖范本,各选楷书、行书一种,四尺三开竖式②命题创作:行书、隶书、篆书、草书各体任选一种,四尺三开竖式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初试:形体测试;复试:①才艺展示②口试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初试演唱:自选歌曲1首、面试复试演唱:自选歌曲2首(曲目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1首;自选乐曲1首(不用伴奏)复试演奏:自选乐曲2首(不用伴奏,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初试演奏:大小调音阶、琶音(管乐:连、吐音;弦乐:连、顿音及双音音阶);练习曲2首(不同性质)、中小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复试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技巧性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1首(不用伴奏)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初试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车尔尼740程度);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快板乐章)复试演奏:①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中大型乐曲1首(不同于初试)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①歌曲写作②器乐曲写作③和声④钢琴演奏及面试⑤基本乐理⑥视唱⑦听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①歌曲写作②和声③钢琴演奏及面试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音乐学(音乐理论)①演唱或演奏②音乐基础知识与文论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江苏考生:参加江苏音乐统考,考试内容见省音乐统考通知外省考生:①主科:演唱或演奏②加试:演奏或演唱(不同于主科)③音乐基础知识④基本乐理⑤视唱⑥听音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初试:流行音乐演唱复试:①演唱(曲目不同于初试)与面试(含形体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初试:乐器演奏:音阶琶音、练习曲各一首(钢琴740以上程度),乐曲1首复试:①演奏(曲目不同于初试)与面试(含才艺展示)②基本乐理③视唱④听音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初试:面试复试:①和声②歌曲写作③基本乐理④视唱⑤听音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初试:面试复试:①文论写作②音乐常识(参考书目:《音乐》—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音乐学(乐器修造)初试:演奏或演唱复试:①音高听辨与面试②基本乐理表演初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演唱(自选歌曲1首)复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朗诵(自备,限3分钟)③形体(自选舞蹈或健美操等)三试:①表演(命题小品)②形体、演唱、朗诵综合测试播音与主持艺术初试:①朗诵(文学作品:自备诗歌或散文或小说或寓言等)②面试(回答考官提问)复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可作适当改编,限3分钟)②朗读(指定稿件)③才艺展示(非语言类)三试:①语言面貌(1分钟自我介绍)②新闻播报(根据指定材料播报新闻,2分钟)③主持小栏目:(根据指定材料,作适当改编,设计成广播电视栏目,用口语主持,限3分钟)戏剧影视文学初试:笔试(命题写作)复试:①命题说故事(限3分钟)②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素质测试)导演初试:①朗诵(自备作品,限3分钟)②命题集体小品复试:笔试(命题写作)三试:①看图说话(根据指定材料)②面试(影视文学常识,综合素质测试)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初试:面试(文史知识,影视常识,综合能力测试)复试:笔试(命题写作)舞蹈编导一试:①口试;②技巧组合(无音乐,1分钟以内)二试:①即兴表演;②剧目表演(动作流畅、肢体、情感、表现力强)三试:①编导综合能力测试(自编2个8拍动作,用3种情绪表演);②命题编舞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一试:①口试;②软开度测试二试:①基本功:把杆测试;跳转翻单一测试(包括小跳、中跳、大跳、平转、掖转、跨腿转、点翻、串翻等自选技巧);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中国舞类)三试:①剧目表演(自选,要求动作平稳、流畅、具有表现力,时间长度:1分半);②即兴表演(要求与音乐风格相统一、节奏合拍、思维敏捷、想象丰富)艺术教育(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一试:①口试;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二试:①演唱(自选歌曲一首)②舞蹈展示三试:①命题小品;②演唱(自选歌曲一首,不同于二试)舞蹈学(舞蹈理论)一试:①口试;②基本功:软开度测试;跳跃测试(小跳、中跳)二试:①剧目表演(自选,时间长度:2分钟以内);②动作模仿能力测试三试:①笔试(舞蹈作品分析)广播电视编导初试:①面试②才艺展示复试:①看图写作②电视作品分析录音艺术初试:①面试②演唱或演奏复试:①音响听辩与声学常识②命题写作(表2)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及内容表演(表、导)同影视学院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同影视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同舞蹈学院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专业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专业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同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参加江苏省美术统考:①素描②色彩(表3)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及方向考试科目表演①表演②台词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普通话语音②语言表达舞蹈编导①舞蹈基本功②舞蹈编导艺术教育(音乐教育)①演唱或演奏②基本乐理、听音③视唱艺术设计①素描②色彩四、报考时间、地点(表1)招生专业及方向报考时间、地点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9日上午8:30—11:30素描考试,下午1:30—4:30色彩考试②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4、25日报名,1月27日考试③广州职业学院(广州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1月25、26日报名,1月27日考试④甘肃兰州铁路三中(兰州和政东街84号)1月27、28日报名,1月29日考试⑤广东省博罗县华侨中学(惠州市博罗大道)时间待定⑥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月28、29日报名,1月30日考试⑦河南郑州铁路六中(中原东路124号)2月1、2日报名,2月3日考试⑧河北石家庄具体地点及时间待定⑨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2月6、7日报名,2月9日考试⑩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7、28日报名,3月1日考试⑾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日考试⑿四川成都具体地点及时间待定⒀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紫阳大道99号)2月25、26日报名,2月27日考试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09年12月12日,报名时间及信息确认时间等具体安排见省考试院通知美术学(美术理论)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日上午考试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上午8:30—11:30考试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下午1:30—4:30考试。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日下午考试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下午1:30—4:30考试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绘画(书法)外省考生: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20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其它考点报考时间、地点同绘画专业,考试时间见各考点现场通知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20日上午8:30—10:30楷书、行书临摹考试,下午1:30—3:30命题创作考试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月18日上午8:30开始考试②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2月27、28日报名,3月1日考试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月18日上午8:30开始考试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③兰州考点(兰州艺术学校(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2月24、25日报名,2月26、27日考试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音乐学院通知。报考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参加省音乐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学(音乐理论)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②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笔试科目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流行音乐学院通知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表演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海淀区北三环路77号)2月20日开始报名,2月22日开始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现场通知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影视学院通知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导演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舞蹈编导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8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②北京考点时间待定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8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舞蹈学院通知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艺术教育(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理论)广播电视编导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同江苏考生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月21、22报名,2月22、23、24日考试③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④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2月6、7日报名,2月8日考试⑤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⑥江西师范大学(南昌紫阳大道99号)2月25、26日报名,2月27、28日考试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1月20日上午8:30—看图写故事考试,下午1:30—电视作品分析考试录音艺术外省考生: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2009年12月20日—2010年1月10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体育馆交验材料、信息确认。16日开始初试。复试时间同江苏考生②北京电影制片厂仿清楼(北京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月21、22报名,2月22、23、24日考试③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3、24日报名,1月25、26日考试④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麓山南路153号)2月20、21日报名,2月22、23日考试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传媒学院通知。1月19日上午8:30—音响听辨与声学常识,下午1:30—命题写作※注:凡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附中学籍的毕业生,报考对应主修专业时可免初试(报名时须凭所在学校注明主修专业的证明),但仍需办理报名手续以及初试结束后的复试手续。(表2)南京艺术学院尚美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招生专业及方向报考地点、时间表演(表、导)江苏考生:2010年1月15—17日报名,16日开始初试。有笔试科目考试的,考试时间见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及初试合格办理复试手续具体时间见尚美学院通知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江苏考生:参加省美术专业统考,信息确认、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见省音乐统考通知(表3)南京艺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在江苏省招生报考地点、时间招生专业及方向报考规定表演只面向江苏省各市县职教中心、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文化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时间见江苏省考试院通知。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艺术教育(音乐教育)艺术设计五、考试纪律

  •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jarti.cn。  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服装展示专业要求:男身高1.80米以上,女身高1.73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一)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本校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统称为管理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B.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书法)、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编导与策划)、音乐学(乐器修造)、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伴奏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本校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的60%,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8、进档考生按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同分考生,参照文化高考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历史科目成绩。  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11、优录政策:  (1)、对于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文科或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始分),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编导、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台音乐剧)、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展示专业前3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并公示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分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90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83498382  传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arti.cn/  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南京艺术学院2010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十一、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ua.edu.cn。  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男身高1.73米以上,女身高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身高1.75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艺术院校,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图画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之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之雄厚实力,团结奋进,锐意创新,已发展成为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颁发南京艺术学院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校网址为:http://www.nua.edu.cn。  二、招生计划  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000余人,实行按专业招生。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sheng.njarti.cn。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3、普通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1、音乐表演(声乐、流行音乐演唱)专业要求:发声器官无疾病,听觉器官无疾病;器乐演奏类专业方向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2、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要求:具备良好的发声条件,基本掌握歌唱发声方法,能完整演唱中外艺术歌曲或咏叹调及音乐剧选段。具有良好的乐感,音准,节奏,口齿清楚,语言规范,具备一定的歌唱、表演、舞蹈能力。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3、表演及播音主持专业要求:身高男1.73米以上、女1.63米以上,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4、舞蹈表演专业要求: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5、录音艺术专业要求听觉器官无疾病。  (四)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四、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公平、公正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录取工作仍将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一)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江苏省录取办法:  1、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广告学、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2、对填报南京艺术学院按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必须有四门(含四门)以上C级(含C级),且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技术科目均须合格。  3、使用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美术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在此综合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使用江苏省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专业分达同批次音乐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5%的考生,按照考生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7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展示设计)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美术统考同批次省控线,且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并达本科合格标准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表演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到江苏省对省外校考专业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6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1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昆舞)、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分(即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40%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3、进档考生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14、我校在江苏省录取只录第一志愿考生。  15、江苏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二)南京艺术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新生外省录取办法:  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相应规定的外省考生,我校将按照下列办法录取:  1、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本校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专业统称为理论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本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文化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书法学、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录音艺术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学(乐器修造)、戏剧影视文学(影视策划与制片)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音乐表演(音乐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唱)、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创作)、表演、舞蹈学(舞蹈理论)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注:A.本校绘画、雕塑、公共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现代手工艺)、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统称为美术设计类专业,为统一考试,专业成绩通用。对文化达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在确定录取的专业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数线,在此分数线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B.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工程)专业实行的是统一考试,成绩通用。在录取时,将根据以上专业招生计划数之和确定最低录取专业分,在此分之上,按分排序,遵循志愿,依次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调剂到尚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6、使用南京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录取的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古典舞)、舞蹈表演(民间舞)、舞蹈表演(国标舞)、舞蹈表演(昆舞)、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对文化高考总成绩达考生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文科或理科省控线40%(含)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在山东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则依据相当于第二批普通本科省控线(如军检线),按照我校相应专业规定的比例数,确定山东省考生的文化分数线。  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录取期间,如该省尚未公布第二批普通本科分数线,将参考该省往年相关分数线,酌情研定我校各专业在浙江省(包括其他省)招生的文化分数线。  8、进档考生按按专业类别,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专业同分考生,参照高考文化分,如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参考高考文化科目中的语文科目成绩,如仍相同参照英语科目成绩。  注:A.外省考生按文化分择优录取,即按文化分比值排序,  文化分比值=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  B.外省考生按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即按综合分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化高考成绩/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专业满分值+专业分。  9、考生所在省有专业联考(或统考)达标要求的,我院均遵照执行。  10、凡未尽事宜均参照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11、外省考生优录政策:  (1)、考生报考我校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的专业,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2)、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展示)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3)、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办法》。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4600元/年-12000元/年(不同专业学费标准不一样,以招生简章公布的标准为准),住宿费:1200~1500元/年。  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jarti.cn/。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83498382  传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jarti.cn/  电子邮箱:metd016@njarti.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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