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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音乐135101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加试科目 导 师 备 注 01声乐演唱①101思想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专业主科与面试美声唱法复试:演唱作品5首。包括中国艺术歌曲1首,中国创作歌曲1首,外国艺术歌曲1首(原文),外国歌剧咏叹调1首(原文),自选歌曲1首。民族唱法复试:演唱作品5首。包括中国艺术歌曲1首,原型民歌(含改编)1首,创作歌曲1首,中国歌剧咏叹调1首,自选歌曲1首。通俗唱法复试:演唱中外作品5首。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视唱练耳b一门作曲技术理论科目王世慧 罗余瑛闫会芳刘焕成王忠吴鹰李瑞华魏艳秋鞠銮升林梅张洪兰 李静 王维琴 李保珍 张先仁 雷岩(外聘)02管弦乐器演奏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专业主科与面试管乐(包括: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小号)复试:高级练习曲1首,完整的大型套曲作品1首(协奏曲或奏鸣曲) 弦乐复试: 小提琴:音阶:包括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三六八度双音,帕格尼尼随想曲任选1首,巴赫无伴奏组曲及奏鸣曲中相邻的一慢一快乐章或恰空,协奏曲1首。中提琴:音阶:包括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三六八度双音,高级练习曲1首,《巴赫无伴奏组曲》中任何1首的前奏曲和萨拉班德,协奏曲或奏鸣曲1首。 大提琴、低音提琴:完整的协奏曲或奏鸣曲1首,技巧性乐曲1首。 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视唱练耳b一门作曲技术理论科目 丁相杰(大提琴)向兆年(长笛)周明(小提琴、中提琴)聂立家(双簧管)兰绍彤(低音提琴) 虢胜龙(低音提琴) 傅义洁(小号) 郑铁民(单簧管)03中国乐器演奏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专业主科与面试中国乐器演奏复试: (包括:二胡、竹笛、琵琶、扬琴、柳琴、中阮、笙、唢呐) 高级练习曲1首,乐曲4首。 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视唱练耳b一门作曲技术理论科目郝益军(竹笛)张令杰(二胡)杨秀玉(琵琶)王炳杰(柳琴)牟楠( 笙 )肖成玉(二胡)成慧青(扬琴)殷增琴(柳琴、中阮) 王彬林(唢呐) (外聘) 04键盘乐器演奏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专业主科与面试钢琴演奏复试:技巧性快速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1首,奏鸣曲或协奏曲快板乐章或大型变奏曲1首,中外乐曲自选1首。 钢琴伴奏复试:(1)技巧性练习曲与复调作品任选一首。(2)奏鸣曲快板乐章与大型乐曲任选一首。(3)声乐作品一首(自带合作者)。(4)现场视奏作品一首。 手风琴复试:复调乐曲1首,中国乐曲1首,单乐章外国乐曲1首,多乐章外国乐曲1首。 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视唱练耳b一门作曲技术理论科目王瑶 解彤孙建滨陆润强于莉莉(钢琴伴奏)杨春红(手风琴)周晓珑(钢琴伴奏)李林峰(手风琴)05作曲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 复试: a.主科 b.钢琴演奏与面试 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视唱练耳b一门作曲技术理论科目注:1、需在复试前提交本人创作的大、中型作品一部以上。2、复试:根据所给动机或主题,发展成相当于奏鸣曲式呈示部规模的室内乐(如弦乐四重奏等)作品。 李云涛郭建勇朱长磊 06音乐剧作曲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a.音乐剧作曲b.乐器演奏与面试跨学科、同等学历加试:a.视唱练耳b.作曲技术理论 李云涛郭建勇朱长磊07音乐剧表演(声乐、戏剧戏曲、舞蹈)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a.表演主项(一项)考试(声乐或戏剧戏曲或舞蹈)b.表演副项(两项)考试(声乐或戏剧戏曲或舞蹈)与面试 注:1、表演主项考试(声乐、戏剧戏曲、舞蹈)选择其中一项为主项;表演副项考试(声乐、戏剧戏曲、舞蹈)选择其中两项为副项; 2、主项要求表演两个作品;副项要求表演各一个作品。 跨学科、同等学历加试:a.乐理与视唱b.艺术概论 郭跃进(戏曲)王忠(声乐)丁建军(戏剧)王滨(戏剧)赵宇(舞蹈)王文清(戏曲) 丁肇环 (声乐) (外聘)08现代器乐演奏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611艺术基础 ④911专业理论复试:a.乐器演奏b.视奏与面试 要求:自选两首曲目 跨学科、同等学历加试:a.视唱练耳b.中西音乐史 孙建滨(钢琴)聂立家(萨克斯)杨春红(手风琴)周晓珑(钢琴)李林峰(手风琴) 罗大林(电吉他、贝司)(外聘)

  •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艺术学理论130100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加试科目 导 师 备注 01艺术美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复试:01―11方向考a.专业理论b.专业论文c.面试跨学科、同等学力加试:a.艺术批评学b.中国或外国文化史*811中外艺术史包括音乐、美术、文学、影视、戏剧五类内容,其中简答题、论述题题目实行选答制刘 志02艺术教育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王伟03艺术民俗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张士闪(外聘)04文化遗产鉴定与保护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李新05艺术批评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赵林云(外聘)06艺术创意学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1中外艺术史王07文化产业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2文化产业学李景平08传媒产业管理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2文化产业学刘家09文化资源研究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2文化产业学唐月民10文化艺术政策法规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3法理学基础杨丽娅11艺术心理治疗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711艺术理论④814心理学基础陈贵玲

  • 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一、培养目标(七)报考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和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内填写所报乐器名称,以便我院复试时安排考常

  •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考研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学院考研网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3-09-26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五、初试(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佣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四)初试科目。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4日下午外国语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常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六、复试(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龋(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所有考生信息:①初试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龋七、调剂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八、录取(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五)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九、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十、违规处理(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其他(一)研究生教育收费2014年招收研究生将实行收费制,收费标准正在制定中,确定后将会及时公布。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四)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五)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七)报考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和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内填写所报乐器名称,以便我院复试时安排考常联系单位: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邮编:250014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电话:(0531)86522235,(0531)864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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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艺术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一、山东艺术学院培养目标 山东艺术学院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参加我校201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向社会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所有考生信息:①初试准考证、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④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研究生教育收费 2014年招收研究生将实行收费制,收费标准正在制定中,确定后将会及时公布。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年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五)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七)报考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和管弦乐器演奏方向的考生请务必在网报时的备用信息内填写所报乐器名称,以便我院复试时安排考场。 联系单位:山东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邮编:25001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91号 电话:(0531)86522235(0531)8642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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