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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戏曲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中国戏曲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中国戏曲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国戏曲学院    国标代码:10049  校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邮政编码:100073)  层次学制: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专业考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专业免试推荐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文化考试:各省考生均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考试科目及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  学费标准: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  学历证书:中国戏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新媒体艺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6、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注: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  招生电话:010—63339858  网址:www.nacta.edu.cn  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

  • 中国戏曲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戏曲学院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中国戏曲学院    国标代码:10049  校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邮政编码:100073)  层次学制: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专业考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专业免试推荐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文化考试:各省考生均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考试科目及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  学费标准: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  学历证书:中国戏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国际文化交流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与高考成绩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戏曲文学专业方向,高考成绩和语文单科成绩均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4)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5)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  注: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  招生电话:010—63339858  网址:www.nacta.edu.cn

  • 中国戏曲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

    中国戏曲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教育招生章程学校全称:中国戏曲学院    国标代码:10049校  址: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邮政编码:100073)层次学制: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习形式:全日制专业考试: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专业免试推荐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联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文化考试:各省考生均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考试科目及类别参加文化考试。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招,外语语种不限。学费标准: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学历证书:中国戏曲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录取规则:按照国家有关艺术院校招生文件规定,我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1)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学、国际文化交流):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2)舞台美术系各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3)其他专业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4)对学院“生源基地”推荐的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优秀中专毕业生,按比例给予专业免试。对国家二级(含二级)以上演员、演奏员报考我院相应专业的考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5)京剧系对CCTV第二届全国学生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及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戏曲比赛文华艺术院校奖获金银奖的选手(应届中专毕业生)给予专业免试(专业免试的考生必须按照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取消其资格)。注: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招生电话:010—63339858网址:www.nacta.edu.cn中国戏曲学院招生办公室2014年12月

  • 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院校,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  第三条 我院本科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我院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审核每年度的招生简章、招生章程、讨论决定等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成立由学院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系主任组成的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委员会,具体实施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院长、书记为招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主管教学副院长为招生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第六条 我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我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各系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系的专业考试工作。  第七条 我院设立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考试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招生层次为本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第九条 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第十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含专业免试推荐生)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报名,并按本省要求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规定进行。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第十一条 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报考我院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大陆学生相同,专业合格者可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在我院网上自行下载《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  第十二条 我院本科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全面考虑考生的专业成绩和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以下同),并参考北京市2016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含戏曲文学和国际文化交流招考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戏曲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招考方向)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戏曲服装设计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3)其他专业及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4)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  第十三条 录取时,我院将根据各专业招考方向志愿填报情况及计划完成情况,由我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专业考试时间、地点、报考手续、考试科目和要求等详见《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我院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我院对江苏省考生的必测科目不做总体上的等级要求,以该省对艺术类考生的要求为准。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戏曲表演、戏曲器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作曲)专业免学费;戏剧影视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学专业每学年8000元;其他专业均为每学年10000元。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我院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招考方向毕业要求者,颁发我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院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通过我院阳光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10-63339858,官方网址:www.nacta.edu.cn,本科招生网网址:www.zs.nacta.edu.cn,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63351562。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我院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国戏曲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国戏曲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中国戏曲学院是中国戏曲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中国戏曲高等教育体系的建立者,在国内戏曲教育领域学科最完备、培养体系最健全、优秀师资最集中、输送人才最多、社会影响最大,作为中国戏曲高等教育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支撑了建国以来中国戏曲事业对高层次人才的基本需求,对中国戏曲事业的传承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08年,中国戏曲学院当选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剧协戏剧院校亚太局董事会第一副主席单位。  1、历史沿革  学院原隶属文化部。1950年1月28日,文化部戏曲改进局戏曲实验学校成立,1955年1月正式定名为中国戏曲学校。1973年11月并入文化部“中央五·七艺术大学”,后更名为“中央五·七艺术大学戏曲学校”。1977年2月正式恢复中国戏曲学校建制。1978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改制为中国戏曲学院,并招收第一届本科生,从此揭开了中国戏曲艺术教育的新篇章。2000年划转北京市,国家对学院实行文化部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体制。  首任校长是中国现代戏剧的奠基人之一、著名戏剧家田汉。王瑶卿、晏甬、萧长华、史若虚、王荣增、俞琳、朱文相、周育德等先后任校(院)长,著名艺术家高盛麟、赵荣琛、张君秋等先后担任学院顾问。建校之初,学校将“富连成”等科班的著名教师和一批新文化工作者融于一体,聘请驰誉海内外的萧长华、王瑶卿、王凤卿、尚和玉、谭小培、张德俊、金仲仁、鲍吉祥、刘喜奎、马德成等授课,时称“十大教授”,形成了强大的教师阵容。  在学校发展过程中,党和国家一直把中国戏曲学院作为中国戏曲教育最重要的基地,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关怀学校发展。江泽民同志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讲话中强调指出:“振兴京剧和民族艺术,需要有一大批立志献身这一事业的优秀人才。我们要有战略眼光,努力造就二十一世纪的京剧人才、民族艺术人才。要办好戏曲和艺术院校。”1995年,他为我院建校45周年题词:德艺双馨,继往开来。  2、发展现状  作为中国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培养戏曲艺术高级专门人才的院校,中国戏曲学院对民族戏剧艺术,特别是国剧艺术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在中国戏曲不够景气的境况下,学院党委以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戏曲艺术为己任,团结带领全院师生员工,沉着应对挑战,积极战胜困难,深化教学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使我院的整体发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我院发展历史进程中最好的时期之一,为学院今后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党和政府的悉心关怀下,经过几代人艰苦卓绝的努力,学院基本建立起了较为完备的戏曲艺术人才培养体系。学院抓住高等教育迅疾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快发展本科生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办学规模稳步扩大。学院目前有表演系、音乐系、导演系、戏曲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新媒体艺术系、基础教育部、研究生部、体育部、继续教育部十个教学系部。截至2007年12月底,全院在校生总计2486人,其中本科生2037人。学院事业规模适度扩大,为今后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科专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1978年改制为大学后,学院不断探索高等戏曲艺术人才培养的规律,不断完善戏曲艺术专业人才培养结构,先后设置了戏曲表演、戏曲作曲、戏曲导演、戏曲舞台设计、戏曲编剧和音乐表演等本科专业。近年来为适应社会需求和传统学科的内在要求,增设了艺术设计、录音艺术、动画、音乐学四个本科专业,由1978年的两个本科专业逐步发展到现在的10个本科专业,23个本科专业方向。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成为戏剧戏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2003年,戏剧戏曲学被定为北京市重点学科,并列入北京市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2006年新增艺术学和音乐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近三十年大学阶段建设,一个比较完整的戏曲高等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师资队伍结构明显改善。针对“文革”后教师出现严重断档的情况,学院注重调整教师结构,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在充分发挥李紫贵、王金璐、王世续等著名教授作用的同时,先后聘请曹禺、郭汉城、马少波、袁世海、常香玉、红线女、李世济等一批著名专家、学者、艺术家担任名誉或客座教授,初步形成了新老结合、院内外结合、在职与客座结合的师资队伍。近年来,我院坚持“引进、培养、提高”的原则,先后引进了李维康、傅谨、谢柏梁等3位特聘教授,专任教师数量到2007年12月底为228人,外聘教师131人,生师比为8.64:1;截止到2007年12月,在编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8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97人,占专任教师的42.5%,有28人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目前,学院师资结构能够适应学科专业建设的需求。  研究生教育初具规模。近年来,研究生教育在原有戏剧戏曲学硕士授予点的基础上,新增音乐学和艺术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授予点和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点,研究生教育初具规模。在中央领导同志的直接倡导与关心下,自1996年9月起,我院先后承办了四届汇聚全国最优秀青年演员的“中国京剧优秀青年演员研究生班”,开辟了戏曲高层次表演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科研、创作成果显著。以艺术实践、创作、科研带动教学,促进教学,是我院办学的优良传统之一,也是我院人才培养的一个特色。近年来一批科研和创作成果的取得,对提高教师专业理论水平和专业素质,对增强学生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进而对本科教育质量的提高,均起到了积极作用。2000年以来,全院共申请批准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48项,科研经费总额达482万元;由我院教师和学生共同创作、改编、移植搬上舞台的新剧目逾23部(出);出版学术著作、自编教材、创作作品等122余部。其中由文化部主持审定、包括戏曲表演、导演、音乐、舞美、创作、史论等12本教材的《中国艺术教育大系·戏曲卷》填补了戏曲教育长期无系统教材的空白,成为上海市、山东省、辽宁省、山西省等各地戏曲院校首选教材。这些科研、创作成果有力地支持了学科专业建设,促进了本科教学水平的提高。  办学条件根本改善。中国戏曲学院从建校至今已四易校址,初期先后在东城草垛胡同、赵登禹路28号借房办学,后迁入宣武区里仁街3号校园。2000年迁入现址后,教学投入逐年加大,教学设备总额大幅度增长,实验室建设、教室建设、体育设施建设、图书馆建设和校园网建设都得到加强,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学手段不断更新,信息化教学有了一定的基础。  校园文化特色鲜明。中国戏曲植根于韵深意远的中华传统文化土壤中,戏曲教育离不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支撑,中国年轻戏曲人才在中国戏曲学院这个具有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文化环境中健康成长。中华文化的国戏、国学、国艺相互涵摄、相得益彰。学院在教学过程中倡导教师对国学精华的引用、推衍和宣传,促进民族思想精华、道德情操、文化精神的传承和传播。从经史子集、诗词歌赋等方面,让学生熏习传统文化的精髓,其做人、劝学、励志的经典、富有理趣的经典诗词,既是思想精华的导引,又有文学美感熏陶。民族特色鲜明的校园文化成为戏曲人才成长的重要价值滋养。  为中国戏曲走向世界作出贡献。中国戏曲学院十分重视国际间的相互交流,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先后与美国宾汉顿大学、夏威夷大学、加州艺术学院、加拿大康考迪亚大学、英国约克大学、法国巴黎高等戏剧学院、德国汉堡表演学院、德累斯顿音乐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俄罗斯高等戏剧学院、日本早稻田大学、日本武藏野美术大学、韩国中央大学、韩国汉城艺术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等学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有来自亚洲、欧洲、美洲等世界各地的300多名留学生来到中国戏曲学院进行中国语言、文化和中国戏曲艺术的学习和深造。大量的老师和学生也应邀出访国外,进行相关的艺术表演和教学交流。学院正逐步成为中国戏曲走向世界的重要窗口。  学院所培养人才已成为中国戏曲事业发展的中坚。5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6000多名各类戏曲艺术专门人才,他们活跃在全国各地,绝大多数已是编剧、表演、导演、音乐、舞台美术、教学、科研、管理、戏曲普及、文化宣传等多种行业、岗位上的中坚,形成了戏曲艺术继承、创造与发展的人才群,是支撑当今戏曲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刘秀荣、张春孝、谢锐青、杨秋玲、刘长瑜、钱浩梁、李光、叶少兰、李长春、冯志孝、关雅浓、李维康、李朝贵、张素英、于魁智、郭跃进、孟广禄、王蓉蓉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目前11个国家级重点京剧院团,如中国京剧院、北京京剧院、上海京剧院、天津京剧院等院团中的艺术尖子、骨干演职员和主演,大部分为我院历届毕业生。  学院师生在国内外的重大戏曲比赛中屡屡获奖。文化部“文华奖”、中国戏剧梅花奖、梅兰芳金奖、中国中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奖是全国公认最具权威性的戏剧戏曲艺术大奖。在迄今已举办过的11届“文华奖”评比中,我院的教师、毕业生、校友有63人次获得该奖项;在已举办过的2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奖中,我院的教师、毕业生、校友有52人次获得“梅花奖”,占83人次京剧演员获奖比例的61%;在三届梅兰芳金奖大赛共决出的29位金奖得主中,我院毕业生、校友有16人获得金奖,占55%;从1987年至2005年举办的四次全国中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共产生最佳表演金奖95名,我院的教师、在校生、毕业生有76人获得该金奖,占金奖总数的80%。中国戏曲学院也因此被誉为“戏曲人才的摇篮”。  学院将进一步总结50多年的办学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等戏曲教育的发展规律,认真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一系列战略部署,为建设民族特色鲜明、国内水准一流、国际影响广泛的艺术大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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