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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_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申请者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名额后于2014年9月28日起可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申请我校相关专业及研究方向。 2.我办将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管理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管理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导师确定拟录取后,申请者参加体检。 4.我办通过管理系统对复试合格、导师接收、体检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后,网上程序结束。 5.我校完成全部推免生拟录取工作后,将通过管理系统上报全部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在我校研招网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申请者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 6.我办将于次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推免生按录取通知书及相关通知做好入学报到准备。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填报志愿时请仔细阅读《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 2.如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我校推免资格,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阶段立即取消拟接收。 3.未通过推免生复试、无导师接收、体检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接收。 4.正式获得我校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不需再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进行推免生网上报名,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及后续任何复试工作。 5.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 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_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免硕士生办法_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占用申请者所在学校推免生名额);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5.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当年合格分数线; 6.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全部具备且不再退还,请自行留存) 1.《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申请表》(见附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历年在校学习正式成绩单、大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以及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上述材料于2013年10月10日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的学科专业请参照《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本人申报专业应与本科就读专业相同或相近。 2.我校研究生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来我校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择优录取。 3.复试合格的申请者方可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同时将在我校研招网上公示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盖有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接收函寄送给申请者。 4.获得我校接收函的申请者须获得就读院校所在地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拟录取推免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报名程序及时间等具体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无推荐免试硕士生登记表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拟录取外校推免生请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现场确认时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寄达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如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获得我校推免资格,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何种阶段立即取消拟推免资格。 2.未通过推免生复试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已被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受到学校处分,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生申请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一、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 二、我校 2014 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253 人(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生、统考生)。各院(系)招生人数录取时视合格考生情况可相互调剂。专业目录中我校招生规模和各院系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 2014 年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上线生源情况对各院系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进行培养。两种类型 2014 年研究生招生有不同的专业代码,我校对报考考生也有不同的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授予学位类型及招生报考条件),请考生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影响初试、复试、录取。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2014 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学费标准按国家政策执行。委培生毕业回原单位工作,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原单位解决。 五、我校统招自筹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覆盖范围为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万元左右奖学金我校统招自筹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学金覆盖范围为 100%,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最高可获十万元左右奖学金(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看我校奖助学金详细规定)。 六、研究生就业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通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就业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除外)。 七、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和推荐免试研究生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导师的同意,在报名同时提交单独考试研究生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书,申请书上须有所报考导师的签字同意。八、我校 2014 年将接收我校及其他高校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办法以我校当年相关文件为准。 九、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无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顺利完成相关考试和临床轮转后, 研究生毕业时可获得 毕业证、学位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14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请报考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请阅读重庆医科大学凡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校 2014 年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请报考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请阅读重庆医科大学 2014 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授予学位类型及招生报考条件。 十一、报考条件与当年国家相关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保留最终解释权,考生须服从调配。连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授予学位类型及招生报考条件。 十一、报考条件与当年国家相关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我校保留最终解释权,考生须服从调配。 十二、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凡考试科目标记为③--无或④--无者,该单元不考试。凡目录中考试科目有 4 门或 5 门以上者,请正确填写选考科目代码,否则由我办指定应试科目。二○一四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 十三、 2014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步骤, 网上报名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9 月 25 日—28 日 0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10 月 10 日—31 日 09:00—22:00;现场报名时间为 11 月 10 日—14 日 08:30—17:30。 十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以便我办及时通知有关事宜地址、电话若有变动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若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一号 邮编:400016 电话:023-68485540(研招办) 电子邮件:yzb01@cqmu.edu.cn 联系人:陈怡婷 王岚 胡伟力

  •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_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重庆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点击查看。

  • 重庆医科大学考点2014年考研考场规则_重庆医科大学考研考试须知

    重庆医科大学考点2014年考研考场规则_考研考试须知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记入诚信电子档案。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使用考点统一配发的考试用品,不得自行携带考试用品(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除外)。各考室均配备全球卫星定位同步时钟,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手表、闹钟、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靠过道一侧以便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要求粘贴试卷类型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并宣布离场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一旦离开将不得再进入考场。故请所有考生考试前作好上厕所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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