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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招”,实施“阳光招生”,做好学校2014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白云校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另招少数民族预科生150人。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艺术类见特殊专业录取要求):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录取志愿顺序: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江苏省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3、专业安排及退档:本科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少数民族预科不分专业,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后进入大一学习。    4、特殊专业录取要求:     (1)报考外语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外语口试成绩。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70%以上,口试成绩在65%以上。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英语(旅游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60%以上。     (2)艺术类专业在各省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我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各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方向的专业按方向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3)体育类专业男女生比例:男生为70%、女生为30%(省外不限),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录取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产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     (4)旅游管理类(含旅游管理、导游方向、饭店管理方向)、英语(旅游英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国家一级运动员按照规定单独录取;国家二级运动员取得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证,按照文化上线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6)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根据各专项合格人数以及办学的需要,按比例划分各专项招生计划数。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考试经专家认定合格,分专项按文化(30%)和专业成绩(70%)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7)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50%以上。    5、按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后按我校专业分流原则进行分流。     6、我校2014年招收部分免费师范专业定向就业学生,学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本科毕业后的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7、我校2014年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前进行。     8、我校2014年招收贫困地区定向专项计划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前进行。其中部分计划为望谟县定向就业,考生必须与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9、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英语(旅游英语)、旅游管理(3+1培养模式)、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1培养模式)、旅游管理(国际通识教育课程)、市场营销(国际通识教育课程)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四条 联合培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对口支援高校联合培养本科生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0〕3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年继续与厦门大学(我校对口支援学校)联合培养部分专业部分本科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我校颁发,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厦门大学附加印章予以认可。      第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收费及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贵州师范大学设有下列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如华藏奖学金、邓廷琮教育基金等),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     第八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九条 毕业与学位 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的本科生按我校学分制管理规定修完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学分和教学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 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6701855 6701964 监督电话:0851-6702772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 编:550001     网 址:http://www.gznu.edu.cn E-mail:zjc@gznu.edu.cn

  • 贵州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

         学校是全省乃至全国人文社科科研和科技创新的一支重要力量。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是贵州省司法厅首批批准的“物证司法鉴定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贵州省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

  • 贵州师范大学食宿条件

        学生宿舍                住宿费:普通间300-350元/生·年;公寓(8人间):600元/生·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 贵州师范大学就业状况

        近五年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年终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研究生毕业就业率为100%。     

  • 贵州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85年改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04年原贵州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并入;2006年被列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与厦门大学结成对口支援关系;2008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学校”称号;2010年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确定为立项建设的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地处有“中国避暑之都”美誉的林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有三个校区,分别坐落在云岩区、白云区和花溪区(正在建设中),占地面积近3000亩。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余人,其中本专科学生19000人(不含求是学院)、硕士研究生2500人。共有教职工2102人。设有19个学院、1所继续教育学院、1所独立学院(求是学院)、1个教学部。      学校有56个本科专业,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备应届本科生攻读硕士学位推免权。现有7个全国高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18个省级高校示范性本科专业(特色专业),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学科布局。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改善。现有专职教师1433人,教师中有教授199人、副教授451人;教师中178人具有博士学位、717人具有硕士学位。学科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2人、全国高校“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3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人、贵州省核心专家1人、省管专家17人、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5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16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4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      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较为丰富,是全省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现有2个省重点学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0门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贵州省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贵州省教师教育现代化教学实习基地、全国外语考试贵州考试中心、信息技术及应用培训基地、高等学校教育技术培训中心、贵州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贵州省高考评卷基地、贵州省美术设计类专业考试基地等挂靠在学校。      学校有1个国家与地方共建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学校分析测试中心是贵州省司法厅首批批准的“物证司法鉴定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贵州省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出版有《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等学术期刊,其中,《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全国百强期刊,《贵州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十一五”以来,学校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28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13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93项,科研经费近1.77亿元;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80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15项;获批专利25项,出版学术著作16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5000余篇,其中被SCI、EI、ISTP、CSSCI、CSCD等收录1780余篇。      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水平高、功能强,基于公共数据平台的数字化校园网络覆盖全校,部分公共区域及图书馆主要阅览区域还部署了无线网络。图书馆现有馆藏纸质文献209.5万册,年订纸质中外文报刊2600余种,数字资源总量达35个TB,中文电子图书67万余种,外文电子图书1万余种,提供使用中外文数据库64个,自建数据库11个,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分中心”、“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贵州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建设单位”、“CALIS贵州省文献信息服务中心”,成立有“贵州省地方文献信息研究中心”、“中学示范图书馆模型”。      学校注重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等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与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与交流关系,分别与美国、韩国、日本、泰国等国家的多所大学开展了交换学生项目。开放办学力度进一步加大,与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有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HND)。      学校历经七十年风雨,代代学人以振兴国家、民族为己任,修身治学,殚精竭虑,形成了特有的学人品质和学校品格,熔铸了“爱国、奉献、敬业、自强”的大学精神,凝练了“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培养了十六万名各条战线的优秀人才,成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综合实力稳步提升、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多科性师范大学,为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突出特色,推动跨越,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数据日期截止2011年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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