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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齐齐哈尔大学特色专业介绍_市场营销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学科:管理学  门类:工商管理类  专业名称:市场营销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及ZF部门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营销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市场营销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以及分析和解决营销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4.熟悉我国有关市场营销的方针、政策与法规及了解国际市场营销的惯例和规则;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及发展动态;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工商管理  主要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消费者行为学、国际市场营销、市场调查。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和毕业实习,一般安排10--12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 齐齐哈尔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齐齐哈尔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一、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含网络技术与安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需口试;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并需口试;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我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学金。师范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100%;非师范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35%;特困生可兼评“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受奖面为特困生人数的20%。一些国际组织、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在我校设立了奖学金。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同学,在新生入学时,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协助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还将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如帮助联系家教、有偿服务等)、广泛争取社会赞助、充分利用校内资助特困生基金和黑龙江省拨特困生资助资金等方式缓解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困难。  四、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电子邮件:qdzsb_7175@sina.com

  • 齐齐哈尔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可优先录取享有加分政策的考生。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含网络技术与安全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需口试;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并需口试;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我校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学金。师范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100%;非师范学生可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35%;特困生可兼评“贫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受奖面为特困生人数的20%。一些国际组织、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在我校设立了奖学金。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同学,在新生入学时,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协助申请国家信用助学贷款;还将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如帮助联系家教、有偿服务等)、广泛争取社会赞助、充分利用校内资助特困生基金和黑龙江省拨特困生资助资金等方式缓解贫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困难。  四、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www.qqhru.edu.cn  电子邮件:qdzsb_7175@sina.com  齐齐哈尔大学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 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一、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校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各志愿、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的基准成绩和投档次序,将同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依据该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依据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方向)录取,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2)体育类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统考专业术科成绩,依据考生所在省份有关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7.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8.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需口试;俄语专业只招俄语考生并需口试;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9.退档要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退档原因执行。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我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评定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兼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奖学金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  邮政编码:161006  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邮件:qqhruzsb@163.com  齐齐哈尔大学  二00八年四月十一日

  • 齐齐哈尔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齐齐哈尔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齐齐哈尔大学  国标代码:1023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体检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1)我校不设志愿级差和专业级差。按照“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档次序)优先”原则将同一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投档次序)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对享有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在专业录取时照顾政策加分不计入总分,以实际高考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  (3)实际高考成绩相等的同一志愿(平行志愿的同一投档次序)的多个考生待录入到同一专业时,且该专业剩余计划少于考生数时,优先录取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对不享有照顾政策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次序进行录取,同一专业志愿次序的考生参考相关高考科目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艺术类专业: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测试成绩的省份,按照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含专业加试省份),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值×100)×0.6+专业成绩×0.4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绘画(含中国画、油画、壁画三个专业方向)专业分专业方向录取,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绘画专业测试成绩三个专业方向通用。艺术设计(含工业产品造型设计、平面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染织与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五个专业方向)专业不分专业方向录取,第三学期进行专业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再分专业方向。  (3)体育类专业: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无具体规定,则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投档考生,依据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8.外语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授课;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俄语专业只招收俄语考生并需口试成绩合格;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三、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  我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有相应的奖助学金。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享受“专业奖学金”,受奖面达100%,非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可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受奖面达35%;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评定国家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兼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校贫困学生奖学金及各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齐齐哈尔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通过“绿色通道”妥善安排入学,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助学贷款,还可通过申请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等解决学习、生活的后顾之忧。  四、收费标准  按黑龙江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五、通讯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qhr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qqhru.edu.cn  电子邮件:qqhruzsb@163.com  邮政编码:161006联系电话:0452-2738190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  齐齐哈尔大学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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