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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招生简章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湖北省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国标代码14035),英文名为Chutian College 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学校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5。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学校,是华中农业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主管部门为湖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的类型有普通本科、艺术类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院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    (四)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五)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六)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负责新生注册、档案转移等工作;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和有关规定,自主、合理地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湖北省汇总上报教育部备案后按时报送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学校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是学校招生方案及对社会招生承诺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十条 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包括学校招生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人数、招生类型、培养层次、学制、外语语种、学费标准等内容。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独立学院批)录取院校,部分专业和招生类型按有关规定在提前批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第三批(独立学院批)院校投档资格线。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生录取时,学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组织艺术专业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联考,联考成绩在划定资格线以上可报考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联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参加院校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类高校同类专业的资格线以上可报考我校。    (三)江苏考生进档后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    (四)学校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五)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投档成绩相关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不设分数级差。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予以退档。    (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七)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八)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    (九)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经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商定,启用农业院校加分或降分的投档政策。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经湖北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注:我校无清真餐厅)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入学通知书和其他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上有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对弄虚作假者和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学生修完学业,成绩合格,且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均可颁发国家承认的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奖励及助学办法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董事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1.优秀学生奖学金:最高金额5000元。    2.董事长奖学金:最高金额20000元。    3.国家设立的奖学金:学校获得国家专项拨款,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制度。    4.学校建立勤工助学制度,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劳动取得报酬。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学校网址:http://www.hnctxy.com;招生咨询热线:027-81731888, 81730653;招生办公室传真:027-81730653,电子邮箱:ctxyzs@163.com。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5。

  •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重点实验室

        

  •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食宿条件

        

  •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就业状况

        

  • 华中农业大学楚天学院--学校简介

        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学校坚持社会 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华中的区域服务办学定位,坚持“育人为本、质量至上、特色立校”办学 理念,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复合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与人才培养模式为动力,以内涵建设为重 点,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建设多科性、有特色、高水平教学型本科院校。办学历史与特色: 学校于2006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由华中农业大学与 冈部(武汉)投资有限公司合作举办。中国工程院院士陈焕春任院长,留美归国学者程凡任董事长。设有艺术设计与传播学院、动画学 院、环境设计学院、食品与生物科技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公共基础课部。基于特殊的历史发展轨迹,学校秉承华中农业大学 110多年积淀的办学传统,兼收并蓄湖北美术学院独特的办学文化,学科交叉融合的专业特色逐步显现,设计类、食品生物工程类等重点 建设专业有一定特色和影响。专业建设: 学校设有19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8749人,其中本科生7374人。形成了以艺术学、工学为重点,艺、工、文、理、经、管、农等多学科相结合的专业体系。着力推进艺术类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柔性 设置专业方向,拓展专业内涵和服务面向;按照“一个整合三个增加”的原则,统筹制订了具有独立学院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着 力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建成艺术设计、食品与生物等功能较为完善的实验教学中心和81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立项开展省级和校级 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54人(自有教师248人,母体学校委派教师156人),其中,教授 33人、副教授99人、讲师208人,具有中高级职称教师占74.9%,具有研究生学历占76.0%。重视教师引进质量,引进一批重点大学优秀毕 业研究生和高素质的“双师型”教师;设立专业首席教授岗,实行讲座教授制,从国内外“柔性”引进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大力提 升教师教学水平与科研能力,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优秀教师支持计划,选送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境)内外著名大学开展学术研修、企 业挂职、合作科研;完善教师使用机制,严格教师考评制度、职称评审制度,开展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教学质量评奖等工作,构建了有 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环境。教学条件与利用: 校园建筑面积22.2万m2,其中教学行政用房13.6万m2,生均15.6 m2;多媒体教室 、语音室座位数7630个,百名学生87.2座;图书总量131万册,生均149.7册;仪器设备总值3622万元。近四年,学校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增加6.6万m2,增加了153%;图书资料增加30.2万册,增加了544%;仪器设备值净增1676万元,增加了214%;生均四项经费分别占学费收入的10.7%、10.9%、11.2%、11.3%;年新增生均教学仪器设备比例大于20%。所有教室配备了多媒体设备和空调,运动场和大学生文体中 心设施齐全,现代化的新图书馆已建成,计算机网络覆盖校园,全面使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教学过程及管理:(1)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按照“削枝强干、系统优化、整合集成”原则,整合优 化课程教学内容,首批投入10万元重点建设20门校级优质课程,选用新教材比例为50.7%,选用优秀教材比例为54.2%,自有教师主编或 参编教材28种。(2)强化实践育人。构建了“体验与认知—探究与综合—应用与创新”梯度实践教学体系,实验项目开出率达100%,实 践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者占98.7%,应届毕业生获得各项实践技能证书人次数比例达48.4%;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较高。(3)推进教学研 究与改革。设立教改专项资金,在研省级教学研究项目7项,校级项目35项。(4)规范教学管理。教学管理人员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师生工作满意率达95%;汇编了57项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了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体系、教学工作规范体系和考核评估体系;坚持领导深入一 线听课、教学督导、经常性教学检查和专项检查、学生全员评教、学生信息员制度等;不断完善教务、学工“四个一”工作机制,抓教 风、抓考风、促学风,学生年度统考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一次性及格率达90%以上,近两届毕业生CET-4通过率平均为74.0%,学生体 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科学研究: 学校成立了科学技术处,实行归口管理,出台教学研究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设立科研启动资金,要求全体教师开展教学研究,鼓励专业教师开展科学研究。2008年以来,自有教师主持或参与教研、科研项目 89项,占教师总数84.6%;发表教研、科研论文249篇,获批专利3项。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初显成效,已有两届本科毕业生854人,毕业率95.3%,学位授予率96.8%, 年度就业率91%以上,20人荣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83人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提高,获得全国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国家级一、二等奖6项、省级奖励8项;获湖北省首届大学生生物学实验技能竞赛一等奖1项;获湖北省美术与设计作品展 一等奖5项;在全国高校空间设计大赛、第五届高等院校包装与艺术设计大赛、湖北省大学生艺术体操比赛中夺冠。(更新日期: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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