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考研录取原则 武汉音乐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 2013-04-20各位考生: 经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发布如下。 一、考生资格审查符合文件要求。 二、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二及总分分别达到国家划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作曲、计算机音乐作曲、音乐表演与教学、钢琴教育、声乐教育、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专业成绩(即业务一)不低于120分(150分制),音乐学理论、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专业方向专业成绩(即业务一)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外国文献编译研究方向外语统考成绩不低于50分(100分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试各科目成绩及总分分别达到国家划定的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十条规定的加试科目不能缺考且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100分制)。 五、各专业品种均以“总结构成绩”为序,按照招生预分计划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结构成绩相同时,按业务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业务一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直至该专业品种计划用完,不跳录、不超录。 六、总结构成绩计算方法见《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武汉音乐学院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学位)、音乐(专业学位)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学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学科门类 学科 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备注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1302)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校园网上发布。 计算机音乐(计算机音乐作曲)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与教学 舞蹈表演与教育 法 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思想政治教育 030505 艺术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学科门类 学科 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 备注 艺术学 艺术 音乐 13510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校园网上发布。 计算机音乐(计算机音乐作曲) 音乐表演与教学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2013年11月14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办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在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学位)、音乐(专业学位)三个专业中仅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报名,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名点的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请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并认真校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登录修改本人网报信息,逾期不予补报和修改。网上报名所需院校代码、考点代码、专业代码、考试科目及代码见下表,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①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专业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专业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 代码:130200 政治 代码:101 / 思想政治教育 代码:030505 政治 代码:101 / 英语一 代码:201 在英语一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英语一 代码:201 在英语一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日语 代码:203 日语 代码:203 业务一:专业主科 代码:612 / 业务一:专业主科 代码:611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 代码:812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 代码:811 / ②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专业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 注 音乐 代码:135101 政治 代码:101 / 英语二 代码:204 在英语二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日语 代码:203 业务一:专业主科 代码:613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 代码:813 / ③院校代码(武汉音乐学院):11524考点代码(武汉音乐学院):4227 2、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2日—14日(9:00—17:00),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网上报名编号,到武汉音乐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逾期不予补办。现场确认地点在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现场确认时,境外学历、自考生、网络教育生和2002年以前普通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籍学历报告。 3、专业考试报名:我院专业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及现场采集照片确认的方式进行,原则上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 (1)时间:2013年12月21日—12月25日。 4、专业考试现场确认:2013年12月27日,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张、统考报名表、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进行专业考试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到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办理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手续。 5、缴费: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50元;初试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240元;复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18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须另交加试考务费120元(以上报名费标准已经过物价局批复)。 6、准考证:按教育部要求,政治与外语统考《准考证》须自行下载打印,一律不予寄发,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政治、外语考试。专业考试准考证于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时领取。 五、初试 1、政治、外语统考:2014年1月4日(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2、专业初试:2014年1月5日开始( 3、初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 4、各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六、复试 1、基本要求: (1)考生资格符合报考条件; (2)初试总分及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二(专业基础课)须分别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初试业务一(专业主科)须达到武汉音乐学院专业主科基本要求分数线,具体为:作曲、计算机音乐作曲、音乐表演与教学、钢琴教育、声乐教育、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达到120分(150分制),音乐学理论、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理论方向达到105分(150分制);西方音乐史(含外国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外语统考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 2、复试有关事项:国家下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后在发布。 3、各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注意事项: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方向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加试科目与复试一同进行,日程安排见复试考试日程安排。 七、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专业初试及复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要求及参考书目在上发布,与考试大纲有关的咨询,请拨打相关系(院、部)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作曲系 027-88068215 管弦系 027-88068375 演艺学院 027-88053423 音乐学系 027-88068739 民乐系 027-88069583 思想政治课部 027-88069026 声乐系 027-88068201 舞蹈系 027-88071728 研究生部 027-88068297 钢琴系 027-88068255 音乐教育学院 027-88068756 八、体检 考生办理复试手续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 九、录取 初试总分及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二(专业基础课)分别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初试业务一(专业主科)达到武汉音乐学院专业主科基本要求分数线,西方音乐史(含外国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外语统考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复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加试的科目均未缺考且成绩分别达到60分(100分制),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我院有权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各考试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见附件。 十、入学 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 十一、就业 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由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二、其它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性更动,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校园网上及时发布,招生计划数待教育部正式下达后发布。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_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院 一、培养目标 武汉音乐学院招收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学位)、音乐(专业学位)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旨在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教学、科研、表演、创作、制作、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良好专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和学制 1、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专业 备注 艺术学 (13) 音乐与舞蹈学(1302) 音乐与舞蹈学(130200)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及要求、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发布。 计算机音乐 音乐学 音乐教育 音乐表演与教学 舞蹈表演与教育 法学 (03)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 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2、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领域 二级学科/领域 专业 备注 艺术学(13) 艺术(1351) 音乐(13510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各专业方向下设的研究方向、初复试科目及要求、初复试各科目分值比例等见附件;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发布。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在统考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办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必须在音乐与舞蹈学(学术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学位)、音乐(专业学位)三个专业中仅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1、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报名,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名点的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请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并认真校对网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登录修改本人网报信息,逾期不予补报和修改。网上报名所需院校代码、考点代码、专业代码、考试科目及代码见下表,请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 ①学术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二级学科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二级学科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音乐与舞蹈学代码:130200 政治代码:101 / 思想政治教育代码:030505 政治代码:101 / 英语一 代码:201 在英语一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英语一 代码:201 在英语一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日语代码:203 日语代码:203 业务一:专业主科代码:612 / 业务一:专业主科代码:611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 代码:812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代码:811 / ②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代码 二级学科及代码 考试科目及代码 备注 音乐 代码:135101 政治代码:101 / 英语二代码:204 在英语二和日语中任选一种参加考试 日语代码:203 业务一:专业主科代码:613 / 业务二:专业基础课代码:813 / ③院校代码(武汉音乐学院):11524考点代码(武汉音乐学院):4227 2、专业考试报名:2014年10月1日—31日,考生登录我院招生考试网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我院专业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和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现场确认时既不能补报名,也不能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考生,专业报名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12日(9:00—17:00),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持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网上报名编号,到武汉音乐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逾期不予补办。现场确认地点在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现场确认时,境外学历、自考生、网络教育生和2000年以前普通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籍学历报告。 4、专业考试现场确认:考生在进行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时一并进行专业考试网报信息的现场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所有信息在初试、复试和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缴费: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70元;初试专业考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240元;复试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180元,有加试科目的考生须另交加试考务费120元(以上报名费标准已经过物价局批复)。 6、统考准考证:按教育部规定时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统考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政治、外语考试。专业考试准考证于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时领取。 五、初试 1、政治、外语统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2、专业初试:2014年11月15日开始。 3、初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 4、各研究方向专业初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 六、复试 1、基本要求: (1)考生资格符合报考条件; (2)初试总分及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二(专业基础课)须分别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初试业务一(专业主科)须达到武汉音乐学院专业主科基本要求分数线,具体为:作曲、计算机音乐作曲、音乐表演与教学、钢琴教育、声乐教育、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达到120分(150分制),音乐学理论、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学理论、音乐心理与治疗方向达到105分(150分制);西方音乐史研究方向外语统考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 2、复试有关事项:国家下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后在我院招生考试网上发布。 3、各研究方向复试科目及要求:见附件。注意事项: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音乐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音乐学理论须加试《乐理》和《视唱练耳》科目,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音乐、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与教学方向须加试《乐理》和《音乐名作听辨》科目;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非舞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舞蹈表演与教育方向须加试《舞蹈基本技能测试》和《中国舞蹈作品鉴赏与分析》科目。加试科目与复试一同进行,日程安排见复试考试日程安排。 七、考试大纲及相关要求 专业初试及复试各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要求及参考书目在发布,与考试大纲有关的咨询,请拨打相关系(院、部)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系(院、部) 办公电话 作曲系 027-88068215 管弦系 027-88068375 演艺学院 027-88053423 音乐教育学院 027-88068756 音乐学系 027-88068739 民乐系 027-88069583 思想政治课部 027-88069026 钢琴系 027-88068255 声乐系 027-88068201 舞蹈系 027-88071728 研究生部 027-88068297 八、体检 考生办理复试手续时,须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的结果。 九、录取 初试总分及初试外语、政治、业务二(专业基础课)分别达到国家下达的分数线,初试业务一(专业主科)达到武汉音乐学院专业主科基本要求分数线,西方音乐史研究方向外语统考成绩须达到40分(100分制),复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加试的科目均未缺考且成绩分别达到60分(100分制),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给我院的招生计划和我院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各考试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见附件。 十、入学 入学后,我院将按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 十一、就业 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原则,由学院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十二、其它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性更动,将在武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网时发布。 2、严禁考生将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无线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及其它违规物品带入考场,对作弊和违规考生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被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3、本招生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武汉音乐学院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考研须知 凡报考我院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武汉音乐学院现场确认报考信息。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2日—1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新校区B栋教学楼一楼。 三、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政治、外语统考现场确认: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网报所填的统考报名点的名称必须是武汉音乐学院。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网上报名编号,到武汉音乐学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校验报名信息并签名确认),逾期不予补办。现场确认时,境外学历、自考生、网络教育生和2002年以前普通本科毕业生须提交经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认证的学籍学历报告。 2、注意事项: (1)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1份。伪造的身份证一律无效,不得作为报考凭证。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考生无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证损坏,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二代身份证无法读取或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或二代身份证已在办理中的证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军人考生尚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需出示军级主管单位《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证明》(附件1)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毕业证上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 四、现场确认流程: 1、填写《201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附件2)。 2、资格审查。考生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已办理学籍注册手续的学生证)和《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到资格审查处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打印《资格审查表》。 3、采集身份证照片。如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补采身份证信息。 时间:2013年12月17日,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补办。 4、照相、领表:凭《资格审查表》及身份证件照相,照相完毕领取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两份。 5、核对信息:考生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信息,并确认、签名。 (1)重点审核的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档案所在单位详细地址、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毕业年月、报考类别等。 (2)不能修改的信息(八项): ①第一志愿单位②考试方式③院系所码④专业代码⑤研究方向代码⑥所属专项计划⑦考试科目⑧报考点。 6、缴费:政治、外语统考报名及考务费标准为50元,考生现场确认后,所缴费用一律不退;(以上报名费标准已经物价局批复)。 今年我省各报考点应按教育部要求统一订购考生文具,文具有偿使用,用后归已。考试文具费由报考点代为收取,收费标准每人每套10元。 7、交表:将确认后的统考报名信息表1份交回,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信息表1份考生本人留存,现场确认程序完成。报名结束,离开确认现场。 注:考生应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如有不明事宜,请到咨询处咨询。 五、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良好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规定以下四种违规行为,将给予停考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六、注意事项 1、统考准考证由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有关考场安排、考试注意事项等信息,请及时关注我院招生考试网相关信息。 七、联系电话:027-88076720(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管理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所 在 地:湖北 学校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 咨询电话:027-88076720 学校网站:http://www.whcm.com.cn/ 武汉音乐学院是中南地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突出的高等音乐学府。她座落在武昌最繁华地段的解放路,东临辛亥首义纪念馆红楼,西濒扬子江,北倚黄鹤楼和长江大桥。院内绿树成荫,湖面微风拂浪,四处乐韵缭绕。学院历史悠久,校址即原武昌两湖书院旧址。她的前身可上溯到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1949年成立中原大学文艺学院;1951年改名为中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换名为湖北艺术学院。1985年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学院1956年招收本科生,197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999年通过“法学”门类的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武汉音乐学院优势有: 作曲、民乐、音乐学、钢琴四个重点学科 与武汉音乐学院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