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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对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名称:兰州文理学院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六条 学校代码:11562    第七条 主管机构: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北面滩400号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专科的招生工作和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室)监督整个招生过程,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的分省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面向甘肃、河北、内蒙古、河南、山东、山西、四川、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 11 省(自治区)招生。详细计划人数见公布的兰州文理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遵循属地原则,依据甘肃省发改委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新生本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5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航空乘务)专业9000元/学年。新生专科学费标准:文科类专业3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2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5200元/学年;音乐表演(航空乘务)专业8000元/学年。    住宿费:700-900元/学年,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后按相应标准收取。    新增本科专业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在各招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考试院)的监督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和生源质量在相应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照教育部、各省高招办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第十七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的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均为英语。除特殊说明外,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十九条 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全部文理兼收,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各省统一提档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全过程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各环节如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均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及时在有关媒体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二条兰州文理学院对考生体检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报考条件复查及考生档案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将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执行。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录取入学新生,在报到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五条兰州文理学院网址:http://www.luas.edu.cn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luas.edu.cn    咨询电话:(0931) 8685536(传真) 邮编:730000    第二十六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或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兰州文理学院重点实验室

        信息技术中心和理工学院化学实验室被评定为省内“高校基础课合格实验室”

  • 兰州文理学院食宿条件

        

  • 兰州文理学院就业状况

        

  • 兰州文理学院--学校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甘肃教育学 兰州文理学院 校徽     院和甘肃联合大学分别创办于1950年和1985年,2001年7月,两校合并组建新的甘肃联合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在甘肃联合大学基础上建立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文理学院确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地方需求,打造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的办学思路,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体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应用型专业特色和重在培养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等文化人才的办学特色。[1]     学校位于甘肃兰州雁滩黄河之滨,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 兰州文理学院 校徽     面积33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100余万册。     学校现有师范学院、人文学院、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工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和政法系、美术系、体育系共11个教学单位,开设专业涉及文化教育、财经、公共事业、法律、旅游、电子信息、生物与药品、艺术设计传媒等11大类、25个专业类别,可为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     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金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口语大赛等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先后荣获国家级奖50余项、省部级奖160余项。[1]     面向未来,开拓进取。兰州文理学院在服务文化大省建设中,将继承办学传统,创新教育模式,积极为甘肃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努力把学校打造成一颗镶嵌在黄河之滨的教育明珠,谱写甘肃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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