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国美电器获悉,国美电器上市公司与黄光裕控股的北京国美所订立的总采购协议和总供应协议续新至2012年底,同时提高了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的金额。 据记者了解,双方订立的协议将总采购和总供应交易2011年和2012年金额上限分别上调至8亿和10亿元人民币,2010年年限额为6亿元人民币。而北京国美与国美电器最早在2005年3月17日签订了总采购协议,2007年12月21日还签订了补充总采购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同意不时以成本价向对方供应电器产品;如果协议终止,需要提前30天通知对方。
目前的公开信息没有显示国美与非上市门店此前签署的管理协议是否有到期期限。昨天黄光裕方面人士表示,不太清楚这项协议此前的具体时间限制。
根据协议,上市门店和非上市门店共用采购协议、运营系统和财务系统,包括管理人员也是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协议。非上市门店则需要每年给上市门店缴纳一定管理费,2009年,非上市公司给上市公司缴纳的管理费为3.2亿元。
北京国美是黄光裕运营非上市门店的公司。根据其此前提供的财务数据,2010年上半年,国美电器非上市部分门店共有372家,实现销售额96.17亿元;国美上市门店数量为740家,上半年销售249亿元。
■ 回顾
国美分裂风险解除
2004年国美上市时,其全国37个城市135家门店中,只有22个城市的96家门店被装入上市公司,15个城市的39家门店仍由黄光裕个人掌握。当时国美集团曾表示,主要是这39家门店的经营还不成熟,存在较高业务风险。
在2010年8月份爆发的国美控制权之争中,国美创始股东黄光裕提请召开9月28日的临时股东大会,要求国美董事局主席陈晓“下课”。
黄光裕手中掌握的非上市门店资源是黄光裕打出的“杀手锏”。8月27日,黄光裕通过北京国美向国美电器发来一封终止函。北京国美在终止函中表明,如果罢免陈晓等决议在9月27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未获通过,其有意终止上市集团与非上市集团之间就若干采购和管理安排订立的集团间协议。
最终国美与黄光裕在2010年11月达成“和解”,12月黄光裕的代表邹晓春及黄燕虹成功入主董事局。邹晓春表示,将尽可能地本着不分拆母集团(非上市公司)的方向来解决业已存在的阻碍企业发展的问题。这一表态也被外界解读为国美分裂风险解除。
来源于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