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1-1-13 07:28 yjg30 发表于 2011-1-12 22:21
哈哈!当你这样来思考问题的时候,其实你的观点是无限的。我可以随便举出你所以为的那种“剥削”的例子。比如:
你的夫人每月逼你把工资交上来的时候,算不算剥削呢?
是吗?你懂基因技术吗?只要将一个生命体的基因移植到其它生命体上,那么这个生命体也具有前个生命体的生命特征了。而我则把马克思的雇佣劳动剥削中的“基因”抽象出来并移植到其它事情上面去,也就可以发现(发明)其它事情上面也存在剥削了。马克思的剥削的“基因”是“为别人无偿付出”,它在马克思那里是无偿付出劳动量;而垄断高价格不也迫使消费者无偿付出吗?只不过它的剥削方式不一样而已,不是直接剥削活劳动而已。知道了吗?这就叫做“触类旁通”,很重要的。
至于家人逼缴工资,那也只是换了个贮藏的地方而已,对工资的使用还是一样,即还是使用于家里。如果她将这些工资用于她的情人(如果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你的意思和我举的例子是一样的,只不过你以为你理解的不一样,从而也可以证明你对自己所说的是什么都还没有弄明白。
因为无论怎么垄断,这只不过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竞争的产物。在这里,你要明确的不是“剥削”,而是生产不同商品的不同的经济主体之间的竞争,并通过这种竞争使共同剥削的剩余价值得以实现。竞争的结果是无论垄断企业还是被垄断企业压迫的企业,他们的相同的商品都要化为同样的价值,外面表现就是同样的生产价格,在这个过程中,只不过是垄断企业和这个垄断企业进行竞争的企业的不同商品价值的平均化,这里以不同经济主体所生产商品的不同的劳动时间差别为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竞争,使劳动生产力的可能得到少一点的剩余价值,或者甚至不能够补偿自己的预付资本,而垄断企业只不过是获得一个超额剩余价值而已。两者共同的特征都是剥削劳动者,(当然,象楼主想象的个体生产者,你尽管称他自己剥削自己也行)两者的共同特征都是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只有在这个由于竞争形成的生产价格的基础上,无论垄断企业还是自由竞争的个体企业才能够把自己的商品销售出去,所以你把前提和结果给弄颠倒了。
所以,你把不同经济主体在共同剥削的基础上建立的竞争直接当成了剩余价值的分配。但是你要理解商品价值(从而商品生产价格表现)的形成是怎么来的,你就会发现,在垄断企业获取超额利润以前,他得先生产商品,并用这些商品来竞争。而且,这里楼主还隐含着一个假设,那就是垄断企业不会亏损,只会盈利,而与垄断企业进行竞争的个体企业一定会亏损和失败,因为如果现实中竟然有垄断企业倒闭了,那么,按照楼主的说法,这怎么可能呢?这岂不是与垄断企业竞争的个体企业反过来剥削垄断企业了吗?但是我们的问题是:垄断企业怎么形成的呢?垄断企业一开始就是垄断企业吗?如果不是,按照楼主的说法,这个永远竞争不过垄断企业从而永远被垄断企业剥削的企业后来怎么会变成垄断企业了吗?
所以,辩证法的要求是以这样一个总的本质的观点看问题:自由竞争基础上的垄断和垄断基础上的更激烈的自由竞争!所以,看过黑格尔《小逻辑》并且做过笔记的你,还真的需要对辩证法进行一个系统的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