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互联网经济时代,出现了很多的人才,这些个人很多都具有很强的能力,收入也是相当客观的,有一些一年的收益在几百万,那么问题来了?他们怎么纳税?个人所得税的最高是需要缴纳45%的。显然他们已经高于了这个数字。其实小编可以告诉大家这些“有钱人”都是会做一定的纳税筹划的,来减少税收压力,增加自己的收入。其实方式方法也很简单总结如下:
[size=11.0000pt]一,把企业所得税25%和股东分红税20%,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size=11.0000pt]二,把个人的工资薪金45%转化为个人dai开的经营所得税也给予核定征收。
大家可能不明白上面的道理下面小编就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并且用案列让大家一目了然。
首先很多企业对外业务都是需要牌面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多少等等。才容易接到业务,但是接到业务以后企业可以把业务外包给实际的做事的人员,做事的人员可以在园区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来和一般纳税人公司签一个劳务外包合同。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上交的税金为,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开票额的0.5%-2.19%计算,核定的利润为开票额的10%,然后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算下来就算没有成本票也不高了。附加税为开票额的0.06%,然后不需要在缴纳分红税,缴纳完成上述的税金以后钱就可以直接从公账提现到私人账户(法人账户)
然后比如一些自由职业者和公司发生业务以后,可以不以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的形式取得这笔收益,个人可以在有政策的地方dai开票,这个时候税务局也是把这个个人认定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纳税的,也给予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需要缴纳的税金是1%增值税,个人经营所得税为固定税率0.5%,然后和附加税0.06%,综合税率只是需要缴纳1.56%的税金就可以了。企业拿到票以后也不需要在给这个个人申报劳务报酬。直接可以通过对公账户把这笔钱给到这个个人就可以了。
举例如下
[size=11.0000pt]一,某建筑设计公司有400万的业务。利润达到380万。通过A公司一般纳税人接纳业务以后,把这笔业务以370万外包给个人独资企业,让个人独资企业来做业务,缴纳税金。个人独资企业只是需要综合缴纳10万元左右的税金就可以了。
[size=11.0000pt]二,某包工头和劳务公司发生了400万的业务,劳务公司把这笔钱给到包工头需要收取5%的费用(因为包工头没办法提供票),那么包工头就可以去税务局dai开普票给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一般是简易征收税金也不需要个人开户专票。
上述的两种模式都是解决缺少进项票问题,但是前提条件都是业务是真实的,如果是虚假业务那么就是虚开了。是不可行的,合理的减少税收压力是完全可以的。但我们千万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