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深圳郭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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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探讨] 差值和逻辑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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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值和逻辑
    1、如果两个元间团粒相比较之后产生的结果不是0,而是一个确定的值,说明那个较大的元间团粒是可以再进一步分解的,差值的这一部分是以某种关系组装其上的。
    2、把差值相互之间再次比较就获得了差值的差值,显然,差值的差值是对差值的进一步分解。反复对所获得的差值进行再次比较,最终将分解到差别的极限 —— 纯粹差别。所有的元间团粒都是可以分解的,都最终可以分解为0和1的组合关系。
    3、既然所有的元间团粒都最终是0和1的组合者,那么,组合者与组合方式这样两个实体在最基础层面被重叠在一起,0和1就是这样的重叠者。
离开了极限位置,差值就是具体的差别形式,就是元间团粒之间的关系形式,不同层次的差值就是不同层次的关系形式。
    4、物质团粒之间的关系是元间,是具体的元间,表现为能量、时间、空间、力等等的具体差别形式。与此不同,元间实现抽象之后,具体的元间形式变成了抽象的形式,也变成了一种元间团粒,所以,抽象的元间团粒之间的关系形式也是元间团粒。这是物质实体相互作用与元间实体之间相互作用的原则区别,抽象的元间实体、元间团粒相互之间以作为元间差值的元间团粒相联系。
    5、元间团粒之间的差别形式就是两者之间的“关系”;接近极限附近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差别形式被作为“规则、规律”或“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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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相互之间 相互作用 最基础 在一起 极限

沙发
liuyun0324 发表于 2011-1-26 09:41:4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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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mong2004 发表于 2011-1-26 09:5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请问是经济学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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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郭绍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1-26 11:12:5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同学好!我好像没发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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