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尝试着根据有限的理论储备和不多的见识通过不成熟的逻辑推演和脱离现实的想象来得出某些谦卑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会与几年来的经济学学习所建立的有点根深蒂固的经济学信条与原则相违背,因此本文也直白的表达了一些我在这门课程学习、涉猎奥地利学派和自己在货币理论的粗浅的研究上所遇到的困惑;正如文题所表达的,本文尝试着进行一个思维训练,而不是对某些实实在在的经济现象进行实证研究或者就某个经济理论的价值进行评判,因此本文的真正作用是尝试着在给定的假设条件下进行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或许可以更加清晰的认识到各个假设条件所对应的现实情况以及这些真实情况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也有可能是社会后果),同时通过对现实条件加以“调整”,尝试着去发现“如果不这个样子去做的话”会有哪些可能的后果,当然,所得出的结论极有可能没有什么启发性的价值(多希望结果不会是这样)更有可能毫无用处,所以这篇文章真正的受益者(几乎可以肯定的说)只有作者我自己了------真正的价值在于从来没有写出过一篇完整的经济学博文(这简直就是个诅咒,每次尝试都是以不了了之而告终),这次极有可能写出来,毕竟有学分的压力;另外还想说的是,我发觉每次和朋友讨论一些宏观经济问题往往会陷入困境-------任何一个经济事件或者其他事件在经济领域的结果都是综合性的,现实世界毕竟不是按照学院的学科分类标准划分的,这在我们即将要讨论的垄断和货币发行问题时尤为重要------垄断所产生的市场力量的作用范围往往不会局限于经济领域本身,同时,任何**在运用行政权力的时候往往都有向市场领域施加影响的冲动。在不同领域内产生的力量会向领域外“溢出”,这就决定了我们的这次“思想实验”的实验结果无法限制在经济领域内,或者,更确切的讲,这次实验是不可控制的。
为了使读者(如果有的话)不产生“为什么会把全文的中心放在货币发行权上”这样的困惑,首先必须要明白货币在经济领域内竞争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由此而生的货币发行权在政治领域内竞争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自从人类社会变得名副其实的那天起,人类就一直从事着社会财富的创造、转移与消费,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形态,这一过程一代一代延续至今,其区别只是表现在创造的财富的具体内容与速度、转移的方式与速度、消费的方式与速而已。在这一历史进程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以金银为代表的硬通货将分散的人类生产连接起来,并且生产的开始(资本)和结果(利润)都是以硬通货为表现形式,甚至到现在,在法币制在全世界范围得到确立的时候,金银仍然是财富的最终表现形式;当人类的生存问题基本解决的时候,追求财富使自己富有变成了人类从事各类生产、创造社会财富的动力,在这样的经济社会中,对财富的占有表现为对金银的占有,对社会财富的支配权也表现为对金银的支配权。在一个对私有财产进行保护的国家里,拥有多少金银就意味着(在一定约束内)拥有多少对社会财富的支配权。因此,作为**,对国家进行实质性的控制必须拥有足够数量的金银以支付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队开支。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多少直接决定于当年的社会生产,如果经济状况运行良好,人民变得富有,那么在合理的税率水平下税收收入也会增加,反之亦然。因此统治者的财政收入与社会生产或者说人民的财富水平间有着确定的关系,即税率,而税率决定于**与人民间的博弈,稳定的税率意味着**与公众间的某种均衡,也意味着社会的稳定。因为社会财富总量在某一特定时刻是一定的,而税率的改变所导致的**财政收入增加并不是因为生产的发展所致而是因为改变了既定的社会财富分配规则。因此,当**基于某种需要而试图扩大自己的财政收入的时候往往会打破这种均衡而引发新一轮的博弈,先前的稳定状态也会随之改变,或者有利于稳固统治者的地位,或者不利。当**想将自己扩大税收的冲动付诸实践的时候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政策是否会引起民众的强烈反弹,所以在金本位制或者复金本位制条件下**的税收行为会因受到明显的约束而收敛。
同时这也意味着**将会有强烈的改变这种现状的动机,**在为自己融资时,除了税收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而非常规的手段,那就是债务融资------战争国债、建设国债等等。国家发行的债券因为具有税收作为担保所以具有较私人更高的信用等级,因而也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而被广泛的接受,当国家发行的债券具有了流动性时也就意味着它具有了货币的某些职能而在一定程度上(前提是国家政权稳定)可以互相替代,因此**是否可以考虑在继续征税的同时更多的通过发行公债为自己的行为(或者用于战争或者用于享乐或者在极少数情况下为了造福大众)融资呢?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原因是传统上国家发行公债往往是因为某场特定的战争或者其他事件,并不是一种日常的常规**行为,每一批国债都具有彼此不同的内容和到期日,这就限制了国债在作为一般等价物时的一般性;另一方面,国债的任何一次发行都必须得到公众的配合,事实上,历史上每个国家每次战争公债发行是都可以看到**宣传部门那种铺天盖地的夹杂着狭隘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以及未来可观收益诱惑的广告。公众可以有很多理由不买**的帐。其三,债券的总量在任何时候都是很容易测量的,**通过债务融资时仍然会受到社会财富水平直接的约束,这种手段因为较之税收缺乏强制性而无法有力的改变社会财富分配现状。尤其是因为第三条原因,**有很大的正面激励去摆脱金本位制的约束,这是不言自明的,问题就是以何种方式。
在法币制度的条件下,货币不再是金银,发行权也就由(至少在表面上)上帝转移到了**手里,情况多少发生了些变化。**宣部私人持有黄金为非法,必须前往银行按一定比例兑换成法定货币,任何拒绝接受国家法定货币的行为均被视为非法。在普通民众层面,似乎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日常交易照常进行,而且法币往往会使用纸币加硬币的形式,这更加便利了交易行为。然而从宏观层面来讲,这样的变化是颠覆性的、历史性的。第一次财政收入有可能从社会财富的约束中摆脱出来,第一次**有能力以缓慢的、甚至是不为人知的手段来改变社会财富分配均衡而不以与民众直接的正面的冲突为代价。当**宣布所发行的货币为法币时,实质上宣布的是现行流通之货币不再以国库中的硬通货储备为支持,而仅仅是以**信用为抵押。当时场上的所有通货被法币所取代的时候,资本和利润的形式便由金银变成了法币,社会财富的转移也以法币为载体。因此当**因为某种需要而产生想要扩大财政收入的冲动时,较之从前只能提高税率或者增加税种等与被统治阶层“硬碰硬”的方法,增发货币实在是上策,因为**具有第一购买权,并且完全享受“通货膨胀免疫”,只要**缓慢的、非突然的增发货币,便可以不是那么明显的、不会引起社会强烈反弹的改变原有的社会财富分配状况而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同时甚至还可以人为的制造“繁荣”,当然这种繁荣是暂时的、更是有代价的,但这并不是**首要考虑的问题,重点是,**通过对货币发行权的控制得到了除了税收以外更加有效地获得财政支持的手段。
货币是现代经济社会最为重要的资源,货币和货币发行权如此之重要以至于控制了货币发行权就意味着拥有了对财富分配的控制权,同时拥有了全部的影响力,这种力量在政治领域的影响表现在可以扶持自己的政治代理人、对参政人员(议员、内阁成员、人大代表等等)施加影响、对立法机构施加影响------这种力量足以无视任何机构和个人的独立性;同时,这种力量也足以控制大众媒体,引导公众舆论,影响主流民意;另外,最重要的,在经历领域,这种力量是决定性的、更为直接的,通过对货币发行量的控制,利率、物价水平、信贷规模等等所有的经济指标将会完全被其左右。在凯恩斯主义指导下的国家对通过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的干预在其表面意义的背后,如果将利益主体简单的分为**和公众的话,那么**获得了任意改变社会分配方案的能力,因而可以更加削弱公众的力量,而这一切的发生并不是因为社会创造出了更多的财富,同时也不会有助于社会财富总量的提高。从社会公平和民主的角度来看,这可以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卑鄙的------**赋予了自己本身并没有被宣称的、没有被写入宪法的、与宪法精神以及社会道德相背的权力,其目的和手段都是不道德的和卑鄙的。**作为一个社会角色的争议并不能作为评判**公务人员作为个体的善恶的依据,然而当**被赋予货币发行权之后无论**公务人员作为个体怎样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努力都无法改变**本身就是民主与社会公益的障碍这一事实。至此,我们可能得出了一个令人多少有点悲观的结论------我们的**也许并不像她所宣称的那样------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其实这个悲观的结论只是下面这个悖论的一个表象------自由本身需要力量去维护,而任何有外在力量干预下的自由都将是对自由的否定。
对**本身在身份上的正义性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问题自从对金本位制的否定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批评并不是没有价值,有助于对问题的发现和理解,但是批评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而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通过对货币发行权的控制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将不会得到任何改观,历史和习惯的力量是巨大的,历史本身的惯性意味着这一根本性的问题的解决将会使人类付出相当多的时间、精力和惨痛的代价。可以想象,即使有了可替代的方案,如果在世界范围内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来实现目标,那问题解决的进程不会比世界范围内恢复生态环境快得了多少。而采取激进的革命的方式将会使人类付出更加惨痛和直接的代价,不幸的是,通过革命的方式带了的往往是新的甚至是更加专制的独裁**。因此现状的改变在政治上、社会上和经济上都不具有可操作性。现在,便是需要我们的一点点想象力的时候了。
如果在一开始全体民众都意识到这里存在的严重问题的时候,如果当时民众有否决**的货币发行垄断权的机会,可以尝试着选择某种替代的方案,这一机制又该如何设计呢?重要的问题是,谁应该享有货币发行权,这种权利是由法律赋予还是由市场竞争而获得,或者,更彻底的,是否可以彻底废除货币发行制度,让所有人都有机会和权利发行自己的货币,最后由市场决定谁是赢家------正如自由市场经济制度在其他一般商品上所表现的竞争规则一样。
为了不给老师以扩充文章字数之嫌,这里只就最后一个假设提出一些粗浅的分析推理,最后一个方案是最彻底的、最完美主义的、最理想主义的和最不可能实现的,因而也就最有发挥的空间(虽然对现实而言是毫无意义的思维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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