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ively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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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骗定律和“格雷钦定律”谬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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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lywolf 发表于 2011-2-17 12:45:2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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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五常在《新卖桔者言》上的《咸水草与淡水蟹》和《随意集》上分析题目两个现象分析的相当精辟。但他却想不清楚明明卖者欺骗或者不欺骗买者最后出现的效果是一样的,为什么市场上还是充数”欺骗“。        周其仁都《随意集》的理解是劣胜优汰违背自然规律。
        我的问题是:既然优胜劣汰是铁律,那么市场经济上为什么充数着”劣行“,,充数着“败德行为”,甚至导致违法行为驱逐合法经营。


        我的理解是: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不等于“劣币驱逐良币”,因为在竞争市场上,价格都是有买卖双方而定的,市场只有一个价,在存在欺诈充数的时候会有一个价,在不存在欺诈的时候也会有一个价,这两个价肯定是不一样的,而最后在市场上发挥的效果是一样的。所以,稳定了的市场上,不论买者还是卖者,不可能因为欺诈而得到利益。只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不欺诈存在着损失的风险,所以市场便产生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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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格雷钦定律 劣币驱逐良币 新卖桔者言 信息不对称 逆向选择 谬论 欺骗 格雷钦定律

沙发
caoxizhong 发表于 2011-2-17 13:14:47
这是在市场的买者和卖者同质化且为一阶段博弈时才有的现象,多阶段博弈,如果信息对称就能避免这一结果,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卖方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于是劣币就驱逐良币了!

藤椅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1-2-17 16:18:14
我觉得应该是“优”和“劣”的定义本来就存在问题,何为“优”,在逐利的前提下,维护自身以利益的行为就是优的行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对于买方,卖方是行为的主动方,是称重量的主动方,他总会极力去维护自己不受损失,在“欺诈”和“不欺诈”两项选择中,会选择利于自己的“欺诈”!    试想想,如果**设置限制,要求卖方不得称重量,而要求买方买东西时,随身带一个称重量的称。那么买着同样会以“相反”的方式欺诈卖着,以利于自身。
    但是,无论如何,效果都是一样,不存在真正的谁胜谁负,理想状态下,整个市场都只会出现一个价。

板凳
milkmoretime 发表于 2011-2-17 16:39:28
信息不对称就会导致卖方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于是劣币就驱逐良币

报纸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1-2-17 17:08:37
优胜劣汰是铁律,答案是必然的,劣币不可能驱逐良币的。难点就在如何解释。milkmoretime方向就已经错了。

地板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1-2-17 17:23:03
所以,我认为,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只是一个表象,只是给别人感觉是劣的充数,优的被淘汰,但实质上市场上价格一定是有买卖双方协定的。

7
livelywolf 发表于 2011-2-18 02:17:19
4# milkmoretime

我觉得“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词就存在歧义。
好比如,我们使用的人民币!每个人花钱的时候,都倾向于把钱包里面的旧钱和破钱先花掉,而把新钱留到后来话。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表象。
但实质上,大家都知道,这经济学理论上,“劣币”和“良币”毫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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