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答辩过程中遇到了问题想与各位版友探讨。本人论文分析的是盈余管理与投资效率的相关性,将盈余管理分成应计和真实盈余管理分别和投资效率回归。
老师提出应计盈余管理和真实盈余管理只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二者类似,没有必要都讨论,取其一即可。
但本人认为二者在计量方法、操纵手段、隐蔽性灵活性和经济后果等方面都有明显区别,虽然二者与投资效率回归后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但也应该分开讨论。
请问该如何向这位老师解释呢?老师还是觉得只是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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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ayi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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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求助] 实证分析时应计与真实盈余管理没必要分开讨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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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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