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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1-4-27 10:48 是不合理的交换。 获取任何东西的使用权,只需付出它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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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开石 发表于 2021-4-27 11:06 法律规定。
石开石 发表于 2021-4-27 11:07 您也是知道使用比人的东西要付钱啊。
石开石 发表于 2021-4-27 11:07 使用费用是利息。
clm0600 发表于 2021-4-27 11:07 法律规定可能是错的,法律一直在修改,以后还要改。
clm0600 发表于 2021-4-27 11:09 那就错了,使用费只能是本金才对。 100元的价值就是100元。
clm0600 发表于 2021-4-27 11:10 当然知道啊,使用了你多少钱(的东西),一定给你多少钱。
石开石 发表于 2021-4-27 11:12 可这样的规定形式很多国家已经实行很多年了。 有些国家改了,发现行不通,又改回来了。 知道为什么吗— ...
石开石 发表于 2021-4-27 11:13 所有权——使用权,会区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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