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灾难可以更多的避免
□ 申
远
由此回忆到,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中石油川东油气矿发生特大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243人死亡;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致使松花江水域严重污染;2006年1月20日,中石油四川仁寿输气站发生管道爆炸,造成10人死亡;2006年3月25日,重庆开县中石油川东油气矿再次发生天然气泄漏,由于人们对事故的恐惧,使当地有超过万人被转移;2007年11月5日,中石油股票上市后即疯狂暴涨,到2008年11月,中石油股票跌破发行价,使千万股民痛苦不堪。
之后的2009年7月12日,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一成品油罐发生爆炸;2009年12月14日,江苏中石油昆仑燃气宝应公司发生天然气爆炸;2009年12月30日,中石油成品油管道渭南支线在投产过程中发生柴油泄漏事故;2010年1月7日,中石油兰州石化303厂原料罐区石脑油罐发生闪爆着火事故;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炸;2010年9月7日,中石油抚顺石化公司石化三厂发生爆炸。……
而今年初,再一次接踵而至的两起安全事故,让曾为多起重大事故、事件付出沉重代价的中石油,彻底陷入极度困惑的境地。由此,在近8年的时间里,中石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已是接连不断!与此同时,中石油一月两爆,半年三爆的刺眼文字已成为媒体醒目的新闻标题。
事实上,中石油从上到下都非常重视安全生产,中石油也颁发了六条禁令,旗下的企业也都针对自己企业的特点制定了严密的安全生产措施。但中石油老是出事儿!——这是个不正常的现象。在企业特大安全事故屡屡频发的情况下,很多的人们在冷静后都在反问,并提出了多种看法,可又都找不到答案。一年接着一年,接着一月,事故又发生了!人们已经变得麻木、变得烦躁!同时,中石油为安全 业已经殚精竭虑。
中石油老是出事儿!这已不仅仅是制度和技术方面的问题。
我和大多数的人一样,关注这个问题。开始是忘不掉发生事故的爆炸性新闻,接着是冲天大火图片的震撼!以及重复发生事故的一次又一次惊愕,这使我时常想起事故灾难给人们带来的伤痛;想起死亡、伤残人员家庭的悲惨;想起事故给国家带来的损失,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刚开始为了这个问题,我也想到了制度,想到了技术,想到了生产环节。可我后来明白,任何问题发生后,各方都怕承担责任,基本上都是相互推卸,而且是在事故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关注和议论表面问题已经没有意义,也不会有结果。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根又在哪里呢?自己的回答是,问号太多!后来,重复发生的事故,使我逐渐进入状态,并开始进行深入的研究,先是找到了源,就是从石油天然气开始研究。人们知道,石油天然气的特性是惧热借力,害怕明火和超强的压力。也就是说,石油天然气在开采、生产和输送等过程中,遇到明火或者过高的压力,就能够燃烧或者爆炸。另外就是其它特殊物体和物质本身产生的温度高于安全值,以及其它特殊物体和物质本身的力量释放,也能够助推石油天然气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研究中,首先排除了人们已知的可燃物。并在研究中认定,这是个特殊的物体。
研究认为,特殊的物体应该是不一般的物体。因为一般的物体不会引燃引爆石油天然气。如,土和沙子等等。对此,在后来的研究中,我把这个问题上升到了意识形态,并结合了10余种不同的文化进行对比分析,使问题逐渐清晰和明朗。确定这个不一般的物体就是中石油的企业灵魂形象标识——“宝石花”!
研究中,综合分析了石油天然气的特性和文化。人们知道,油是一种流动的液体,在压力的作用下又是会飞的不定型物品,是万物中最大的不定型物种。如,水、戏曲中的髯口、水袖。但在现实生活中,油和水的特性又区别于戏曲中的髯口和水袖,这是因为,油和水本身自然能动,而戏曲中的髯口、水袖,则是依靠人的头部和手的晃动程度而起舞。第二就是天然气,也就是气和空气,这两种物质的区别主要是浓度。它们的特性,一个是有毒的气体,并且是可燃物,而有毒的气体有的也不能燃烧。再一个就是无毒不能燃烧的物,这两种物质共同的特性就是弥漫空中,随风飘浮、无影无踪。由此人们知道,石油天然气的特性是因器而别、因势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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