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
与王检贵、丁守海商榷
近年来,随着“民工荒”现象的凸显,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再次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其中,王检贵、丁守海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的 “中国究竟还有多少农业剩余劳动力”一文(以下简称“王文”)得出的“当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4600万”的结论与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经验判断之间存在巨大出入。那么,究竟是一直以来的经验存在问题,还是估算本身存在偏颇之处?对此,“王文”的解释是,该文所估算的是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相区别的“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所谓“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农业拥有的劳动力数量与现有的农业生产技术、耕作方法下农业对劳动力的需要量之差”,亦即“当前农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下,确保农业产量不下滑,还能转移多少劳动力”;所谓“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农业拥有的劳动力数量与采用较先进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条件下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之差”,如农业部课题组提出的“中国农业目前尚有1.5亿剩余劳动力,每年还以600万的速度增长”的观点就是对“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估算的结果。“王文”认为,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角度来看,“未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也许是很丰富的”;而从“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角度来看,“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能力确实已经大大下降,如果农业技术水平没有较大提高(要么是政府投入不够,要么是农民没有增加农业技术投入的积极性),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出现农业产量下降与民工短缺并存的现象是完全可能的”。从逻辑上看,“王文”的解释与推论似乎是可以自圆其说的,然而,仔细阅读该文,笔者认为该文无论在概念、方法还是推论上都存在一系列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概念的问题
“王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来自于刘易斯(W. Arthur Lewis)的“零值劳动力”假设,即“如果从传统部门中抽出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没有降低农业总产量,那么这部分劳动力就是剩余劳动力”,而之所以区分“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是由于测算“零值劳动力”的基准不同。换言之,无论是“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还是“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都是指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那部分劳动力,而其区别则体现在不同的农业技术与管理水平使得衡量“剩余”的标准也不一样。问题是,能不能仅仅从“零值劳动力”假设出发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而估算现阶段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
毋庸置疑,在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模型中,“零值劳动力”假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刘易斯指出,“在那些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人口如此众多,以至于在这种经济的较大的部门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为负数的国家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存在的”(刘易斯,1989/1954:3)。这应当是“零值劳动力”假设的经典表述。[①]然而,在刘易斯模型里,“零值劳动力”并不存在“狭义”与“广义”的区分,因为根据刘易斯模型中的“工资不变”假设,在“零值劳动力”没有完全转移出去之前,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不可能上升的。只是在费景汉、拉尼斯(John C. H. Fei、Gustav Ranis,1964)将刘易斯的“两阶段转移”论发展成为“三阶段”转移论之后,这才出现了“绝对剩余劳动力”与“相对剩余劳动力”的区分。所谓“绝对剩余劳动力”指的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农业劳动力,亦即“零值劳动力”,而“相对剩余劳动力”指的则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现代产业部门的劳动力(曹阳,1997:92~93)。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对剩余劳动力”的外延要大于“绝对剩余劳动力”,因为它不仅包括了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或等于零的那部分农业劳动力,而且还包括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零同时低于现代产业部门的那部分农业劳动力。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王文”所区分的“狭义”与“广义”剩余劳动力呢?关键在于理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农业劳动力剩余之间的关系。可以把现实中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剩余劳动力”(零值劳动力,亦即“王文”中的“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这类劳动力转移时即使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保持不变农业总产量也不会下降;还有一类是“相对剩余劳动力”,这类劳动力转移时要保证农业总产量不下降就需要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而这种技术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上升又会释放出更多的“零值劳动力”。如果“王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理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逻辑基础上的话,区分“狭义”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无疑有其合理性,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考察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时能否将那些“相对剩余劳动力”摈除在外?
进一步考察,所谓“零值劳动力”主要体现在两种现象上,一种是劳动力闲置现象(这种现象在农闲时节比较普遍,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最为突出),另一种是农业劳动分摊现象(例如人民公社时期的“磨洋工”、“出工不出力”),因为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农业劳动力转移才可能在农业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保持农业产量不下降甚至上升。然而,在现实生活当中,这两种现象都不足以解释农业劳动力的大量剩余,农业劳动力的大量剩余更多的表现为“农业内卷化(agriculture involution)”的结果。[②]所谓农业内卷化,是指家庭式农场生产中出现的劳力高度集约化以至于出现边际报酬递减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中土地生产率越高、劳动生产率越低。与劳动力闲置与农业劳动分摊现象不同的是,在农业内卷化现象中,过密的劳动投入本身的确是有助于农业总产量的提高的,换言之,当将这种被过密投入的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抽离出来的时候,如果不改变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方式,那么农业的总产量将会出现下降。因此,这种过密投入的劳动不属于“零值劳动力”(“王文”中的“狭义剩余劳动力”)的范畴。不可否认,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以来,中国农业内卷化(劳动力投入的过密化)的趋势已经得到了根本的逆转,但是,这一事实本身就意味着不能仅仅从“零值劳动力”的角度来定义并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其一,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改革以前,人民公社体制下大量存在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主要是“过密投入”的劳动力(例如种“忠字田”、冬天参加水利建设“大会战”)而不是“零值劳动力”(黄宗智,1992;张乐天,1998),因此,仅仅将农业剩余劳动力理解为“零值劳动力”将会对当时的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产生错误的低估;其二,只有承认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农业所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这种“过密投入”的劳动力才能够解释农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③]而且,尽管中国农村的确由于缺乏非农就业机会普遍存在劳动力闲置现象,但从大量劳动力直接从田间地头直接走向工厂城市这一事实来看,这种闲置劳动力也并非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唯一形态,甚至不是主要的存在形态。
究竟如何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仅仅强调超出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是不够的,因为一方面,只要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产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之间还存在显著差距,即使是农业生产所吸纳的非零值劳动力中也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从农业劳动力转移推动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角度来看,农业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力,本身还取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状况。因此,农业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力本身并不能作为判断农业劳动力是否存在剩余的标准。那么,究竟判断“剩余”的标准是什么呢?有学者从一般均衡的角度指出,“在经济学意义上,导致生产率降低的那些追加要素都是‘剩余’的”(陈淮,2004),换言之,只有当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时,农业所投入的劳动力才不是“剩余”的。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计算,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至少在2.5亿以上(周天勇,2003)。然而,在接受这样一种估算标准时也必须考虑到,无论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是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都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其中农业劳动力转移又对二者的关系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这就象是用“天平”秤东西:当非农产业与农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拉大时,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压力也会增强,进而迫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去;而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出来又会缩小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这时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压力将会有所减弱,甚至会出现部分劳动力回流现象。在这样一种动态关系中,农业劳动力剩余就具有了相对性,而体现这种相对性的已经不是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变化,而是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结果。显然,把握这样一种相对性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及其变化趋势要比按照农业与非农产业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为标准估算的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更具有现实意义。
将上述理解与“王文”提出的“狭义”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以及早已有之的“绝对”与“相对”剩余劳动力的理解加以比较的话,不难发现,后两者都固执于将“零值劳动力”作为理解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基础。其实,在笔者看来,“零值劳动力”假设只是对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经济认识的一种肤浅看法,事实上,自从这一假设提出以来就始终受到新古典经济学者的批评,例如,与刘易斯同时获得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就曾指出,“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贫穷社会中部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学说是一种错误的学说”(舒尔茨,1999/1964:29、54),而刘易斯本人后来也试图对这一假设加以修正(刘易斯,1972)。鉴于篇幅,笔者对此不加赘述,只说明一点,在考察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时需要跳出“零值劳动力”的局限,而从笔者的理解来看,所谓“绝对剩余劳动力”指的应该是农业与非农劳动边际生产率相等时所需要转移出来的农业劳动力,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角度考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则应该称为“相对剩余劳动力”,而对这一种“相对剩余劳动力”的考察才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
当然,“王文”所考察的所谓“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并非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它至少揭示了目前农业劳动力的闲置状况及其地区分布的特点,而这部分劳动力也恰恰是转移难度最大的。问题是,“王文”对这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考察及其解释本身还存在一系列必须要澄清问题。
二、方法的问题
......
[①] 需要强调的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概念与“零值劳动力”假设都不是刘易斯首先提出的,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张培刚就曾经指出,“中国农村家庭以‘隐蔽失业’的方式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张培刚,1984/1949:211),1951年,纳克斯(Ragnar Nurkse)在一次演讲中则进一步指出,“在这些(欠发达)国家中,即使农业技术不予改变,也可以抽走很大一部分从事农业的人口而不致降低农业产量,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隐蔽失业”(转引自郭庆,1993:17)。刘易斯的真正贡献在于他由此出发建构了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无限供给”基础上实现工业化(解决资本积累问题)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模型。
[②] “农业内卷化”概念是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在《农业内卷化》(1963)一书中首先提出的,后来被黄宗智(1986、1992)借用来分析20世纪中国的农村经济社会的变迁。针对黄宗智的研究,国内一些经济史学者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中国明清以后农业平均劳动生产率是下降的。本文认为,即使这些研究成果是成立的,也并不能够推翻“内卷化”的逻辑内涵。需要说明的是,黄宗智后来将involution翻译为过密化,本文认为,这种翻译固然更通俗易懂,却不能体现劳动生产率曲线向内弯曲的变化趋势,因此本文依然使用“内卷化”这一术语。参阅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版;冯小红:“中国小农经济的评判尺度——评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③]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农村依然存在大量劳动分摊现象,本文认为,改革以后,这样一种现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体制基础,而之所以产生这种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将劳动投入相对过密现象与劳动分摊现象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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