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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urkhe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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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讨论] 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与王检贵、丁守海等学者商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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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rkheim 发表于 2006-10-6 21:32:00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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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与王检贵、丁守海等学者商榷

近年来,随着“民工荒”现象的凸显,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再次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笔者对王检贵、丁守海的研究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检讨。笔者指出,在理解农业劳动力剩余概念时需要超越“零值劳动力”假设的局限性,把握各种不同估算方法的真实涵义及其相互联系。笔者认为,在王检贵、丁守海的研究中,只有标准结构估算法适合估算所谓“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但由此得出的“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并不足以解释“民工荒”现象的凸显。笔者进一步指出,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与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增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劳动力无限供给在本质上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民工荒”现象体现了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从而为通过制度创新扭转劳动力无限供给加剧趋势、推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

关键词 劳动力剩余 “零值劳动力”假设 劳动力无限供给 “民工荒” 劳动与资本的博弈

近年来,随着“民工荒”现象的凸显,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再次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其中,王检贵、丁守海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的 “中国究竟还有多少农业剩余劳动力”一文(以下简称“王文”)得出的“当前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约为4600万”的结论与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经验判断之间存在巨大出入。那么,究竟是一直以来的经验存在问题,还是估算本身存在偏颇之处?对此,“王文”的解释是,该文所估算的是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相区别的“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①]:所谓“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农业拥有的劳动力数量与现有的农业生产技术、耕作方法下农业对劳动力的需要量之差”,亦即“当前农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下,确保农业产量不下滑,还能转移多少劳动力”;所谓“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指“农业拥有的劳动力数量与采用较先进的农业生产和管理技术条件下农业所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之差”,如农业部课题组提出的“中国农业目前尚有1.5亿剩余劳动力,每年还以600万的速度增长”的观点就是对“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进行估算的结果。“王文”认为,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角度来看,“未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也许是很丰富的”;而从“狭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角度来看,“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能力确实已经大大下降,如果农业技术水平没有较大提高(要么是政府投入不够,要么是农民没有增加农业技术投入的积极性),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出现农业产量下降与民工短缺并存的现象是完全可能的”。表面上看,“王文”的解释与推论似乎是可以自圆其说的,然而,仔细阅读该文,笔者认为该文无论在概念、方法还是推论上都存在一系列值得商榷的问题。

一、概念的问题

“王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定义来自于刘易斯的“零值劳动力”假设,即“如果从传统部门中抽出一定数量的劳动力,没有降低农业总产量,那么这部分劳动力就是剩余劳动力”,而之所以区分“狭义”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是由于测算“零值劳动力”的基准不同。换言之,无论是“狭义”还是“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都是指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的那部分劳动力,而其区别则体现在农业技术与管理水平的不同。问题是,能不能仅仅从“零值劳动力”假设出发定义进而估算现阶段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

毋庸置疑,在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模型中,“零值劳动力”假设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刘易斯指出:“在那些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人口如此众多,以至于在这种经济的较大的部门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为负数的国家里,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是存在的。”[②]这应当是“零值劳动力”假设的经典表述。[③]然而,在刘易斯模型里,“零值劳动力”并不存在“狭义”与“广义”的区分,因为在“零值劳动力”没有完全转移出去之前,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不可能上升的。只是在费景汉、拉尼斯将刘易斯的“两阶段”转移论发展成为“三阶段”转移论之后,这才出现了绝对剩余劳动力与相对剩余劳动力的区分。[④]所谓绝对剩余劳动力指的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为零或小于零的农业劳动力,亦即“零值劳动力”,而相对剩余劳动力指的则是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现代产业部门的劳动力。[⑤]从这个意义上说,相对剩余劳动力的外延要大于绝对剩余劳动力,因为它不仅包括了边际劳动生产率低于或等于零的那部分农业劳动力,而且还包括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零同时低于现代产业部门的那部分农业劳动力。

那么,究竟如何理解“王文”所区分的“狭义”与“广义”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呢?关键在于理解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与农业劳动力剩余之间的关系。假设把现实中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分为两类:一类是绝对剩余劳动力,这类劳动力转移时即使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保持不变农业总产量也不会下降;还有一类是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零的那部分相对剩余劳动力,这类劳动力转移时要保证农业总产量不下降就需要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水平,而这种技术水平的提高所带来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上升又会释放出更多的“零值劳动力”。如果“王文”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理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逻辑基础上的话,区分“狭义”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无疑有其合理性,但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考察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时能否将那部分边际劳动生产率大于零的“相对剩余劳动力”摈除在外?

进一步考察,所谓“零值劳动力”主要体现在两种现象上,一种是劳动力闲置现象[⑥](这种现象在农闲时节比较普遍),另一种是农业劳动分摊现象(例如人民公社时期的“磨洋工”、“出工不出力”),因为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农业劳动力转移才可能在农业技术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保持农业产量不下降甚至上升。然而,笔者认为,这两种现象都不足以解释农业劳动力的大量剩余,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在农业的内卷化与劳动投入的过密化。所谓农业内卷化(agriculture involution)[⑦],是指家庭式农场生产中出现的劳力高度集约化以至于出现边际报酬递减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中土地生产率越高、劳动生产率越低。与劳动力闲置或农业劳动分摊现象不同的是,在农业内卷化现象中,过密的劳动投入本身是有助于农业总产量的提高的。换言之,当将这种过密投入的劳动力从农业生产中抽离出来时,如果不改进农业生产技术与管理方式,农业的总产量将会出现下降。因此,这种过密投入的劳动不属于“零值劳动力”的范畴。进一步来看,自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以来,中国农业内卷化(劳动投入过密化)的趋势已经得到了根本的逆转,这一事实恰恰说明不应仅仅从“零值劳动力”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其原因有三:其一,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改革以前,人民公社体制下大量存在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主要是过密投入的劳动力(例如种“忠字田”、农闲时组织水利建设“大会战”)而不是“零值劳动力”[⑧],因此,仅仅将农业剩余劳动力理解为“零值劳动力”将会对当时的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产生错误的低估;其二,只有承认过去的20多年中中国农业所释放出来的剩余劳动力主要是这种过密投入的劳动力才能够解释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持续提高;[⑨]其三,尽管中国农村的确存在劳动力闲置现象,但从大量劳动力直接从田间地头走向工厂城市这一事实来看,这种闲置劳动力也并非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唯一形态。

究竟如何定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仅仅强调超出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是不够的,因为一方面,只要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还存在显著差距,即使是农业生产所吸纳的非“零值劳动力”中也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另一方面,从农业劳动力转移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角度来看,农业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力,本身还取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状况。因此,农业生产需要多少劳动力本身并不能作为估算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唯一标准。那么,究竟判断“剩余”的标准是什么呢?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在经济学意义上,导致生产率降低的那些追加要素都是‘剩余’的”[⑩],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农业劳动力剩余,就是指要实现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所需要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如果按照这一标准估算,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至少在2.5亿以上。[11]然而,在接受这样一种估算标准时也必须考虑到,无论是农业劳动生产率还是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中农业劳动力转移又对二者的关系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当非农产业与农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拉大时,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压力也会增强,进而迫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出去;而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出来又会缩小非农产业与农业之间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这时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压力将会有所减弱,甚至会出现部分劳动力回流现象。在这样一种动态关系中,劳动力剩余就具有了相对性,只是这种相对性从根本上说并不是缘于农业生产对劳动力的需求变化,而是劳动力转移的结果。显然,把握这种劳动力剩余的相对性及其变化趋势要比根据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规模更具有现实意义。

把握农业劳动力剩余的相对性及其变化趋势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超越“零值劳动力”假设的局限性。无论是对“狭义”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区分还是对“绝对”与“相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区分,两者都固执于将“零值劳动力”作为理解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基础。其实,“零值劳动力”假设只是对发展中国家农业与农村经济认识的一种肤浅看法,而与刘易斯同时获得197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舒尔茨就曾指出,“在传统农业中,生产要素配置效率低下的情况是比较少见的”、“贫穷社会中部分农业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为零的学说是一种错误的学说”[12],而刘易斯本人后来也试图对这一假设加以修正。[13]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超越“零值劳动力”假设的视野局限重新定义“绝对剩余劳动力”与“相对剩余劳动力”:从理论上说,所谓“绝对剩余劳动力”指的是所有可能导致农业边际劳动生产率下降的“追加劳动力”,而在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之前,或者说在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消失之前,所有的“追加劳动力”都是剩余的;而“相对剩余劳动力”的相对性则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农户从事的农业与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差距的相对性,当这种差距扩大时,“相对剩余劳动力”就越多,反之亦然,其二是“相对剩余劳动力”与“绝对剩余劳动力”之间差距的相对性,当这种差距缩小时,农业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将加快,反之亦然。

当然,“王文”所考察的所谓“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也并非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一概念至少有助于揭示目前农业劳动力的闲置状况及其地区分布的特点。问题是,“王文”对这种“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估算及其推论本身还存在一系列必须要澄清问题。

二、方法的问题

在“王文”中,测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共使用了三种方法,即所谓古典估算法、新古典估算法、标准结构比较法。笔者认为,“王文”中介绍的三种方法本身存在内在的冲突,其中只有标准结构法适用于估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但其估算结果并不适用于评估2003年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而“王文”使用所谓古典估算法与新古典估算法时由于对方法的理解与运用存在认识的误区,因此其结果是不可信的。

1、标准结构比较法:估算的是什么样的剩余劳动力?

之所以首先讨论“王文”对标准结构比较法的运用,是因为这一方法无论是从原理上还是从估算结果上都是最接近“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种估算方法,同时,这也恰恰证明“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并不适合从总体上评估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状况。

所谓标准结构比较法,即将中国的劳力结构和产业结构分别与国际标准结构进行比较进而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的状况。这种方法的运用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简单国际比较法,即根据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同我国相近的一些国家的农业劳力比重估算农业劳动力的剩余;还有一种方法是利用钱纳里模型进行估算,[14]即用中国农业劳力比重与国际标准比重的差额减去农业产值比重与国际标准比重的差额,再用库茨涅茨系数(0.65)处理因价格扭曲造成的高估,即可得出农业劳力未被合理配置的比重。“王文”所使用的就是后一种方法。与前人研究不同的是,“王文”根据全国31个省市区2003年的数据分别计算并得出了“当前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比例及总数分别为14%和4500万人”的结论。

为什么说标准结构估计法无论从原理上还是从估算结果上都是最接近“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种估算方法?原因很简单,因为标准结构估计法所估算的是“因三大产业部门的结构不合理而积存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15],换言之,也就是由于就业结构转换滞后于产业结构转换所造成的劳动力剩余。就中国而言,由于长期推行的是重工业优先的工业化战略,再加上计划经济体制阻断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就业结构转换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转换的进程,因此这种劳动力剩余问题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显得尤其突出。由于这部分剩余劳动力的边际劳动生产率十分低下,因此可以被视为是“零值劳动力”,与“王文”的“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概念基本上是一致的。

那么,为什么又说这恰恰证明“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并不适合从总体上判断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呢?可以从牛仁亮与“王文”运用该方法进行估算的结果的比较中理解这个问题。牛仁亮估算的中国80年代末的农业劳动力的不合理配置率为13.8%,[16]而“王文”估算的中国2003年农业劳动力的不合理配置率为14%,二者相较,几乎没有任何变化。这说明,如果根据这种“狭义剩余劳动力”的规模来考察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的话,那就意味着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中国所转移的大部分劳动力都与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无关,显然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其实,对这一问题的唯一合理解释是城市化进程依然滞后于经济增长,或者说,虽然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了出来,但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扭曲依然存在,因此要减少这种“零值劳动力”,关键在于加快市场化与城市化进程。这才是运用标准结构估算法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的真正意义所在。

2、新古典估算法:能否用1994年的剩余度推算2003年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王文”中的新古典估算法是建立在刘建进、王红玲等人的研究基础之上的。“王文”所谓的新古典估算法,在刘建进那里是这样表述的:“农户当前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与达到其生产要素最优配置时的农业劳动力数量之差就是该农户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某一组群农户中的各户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之汇总即为该组群农户的农业剩余劳动力。”[17]由于这一方法测算的剩余劳动力不需要“零值劳动力”假设,其核心思想是从农户追求收入最大化的生产行为出发,强调只要未达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农户就有动力去调节其生产要素的配置,因此“王文”将这种估算方法称为新古典估算法。[18]现在的问题是:其一,能否用新古典估算法估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其二,“王文”是如何在王红玲的研究的基础上得出“2003年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比例为7.1%,规模为3460万人左右”的结果的?

第一个问题,既然新古典估算法是不以“零值劳动力”假设为前提的,那么,又怎么能够用这样一种方法来估算“零值劳动力”意义上的“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呢?“王文”对这一问题一带而过,只是指出“零值劳动力”假设引起的争论已经被阿玛蒂亚·森(A. K. Sen)通过区分“每人的边际产品”和“每人每小时边际产品”这两个概念加以解决。言下之意,古典的与新古典的农业剩余劳动力概念之间的区别只是理论上的,在现实中并无实质性区别。那么,阿玛蒂亚·森是如何“终结”剩余劳动力的概念之争的呢?笔者注意到,阿玛蒂亚·森之所以得出“并不是在生产过程中花费了太多的劳动,而是使用了太多的劳动力,是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内为零,而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在实际上也许恰好等于零”[19]的结论,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农业产量达到最大时不存在剩余劳动”[20],这说明,阿玛蒂亚·森在讨论农业劳动力剩余问题时完全没有考虑到农业内卷化与劳动投入过密现象,而只是针对农业劳动分摊现象而言的。[21]然而,正如本文所指出的,农业劳动分摊与劳动力闲置现象一样,只是“零值劳动力”的两种表现形式,而“零值劳动力”假设并没有触及到农业劳动力剩余的核心问题,农业劳动力剩余更大程度上是体现在“农业内卷化”与“劳动投入过密化”。从这个意义上说,阿玛蒂亚·森的分析只是回避了问题而不是终结了问题,而以此论证新古典方法估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性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第二个问题,“王文”是如何在王红玲的研究的基础上得出“2003年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比例为7.1%,规模为3460万人左右”的估算结果的呢?[22]首先需要指出的是,王红玲提出的估算方法与刘建进提出的估算方法在基本原理上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对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的公式进行了更加严密的论证,两者研究的估算结果(刘建进估算1994年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度为24.91%,农业剩余劳动力总量约11210万人;王红玲估算1994年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度为26.07%,农业剩余劳动力总量约11730万人)也极为接近。还需要补充的是,刘建进后来在同样的原理基础上粗估了1997年~2000年间历年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度与剩余规模,其中2000年中国农业劳动力剩余度为46.57%,农业剩余劳动力总量约为17032万人。[23]即使考虑到刘建进对2000年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估算存在较大误差以及2000~2003年期间这一数值的可能变动,“王文”的估算结果依然与刘建进的估算结果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悬殊差距。为什么同样一种估算方法竟然出现两种相差悬殊的估算结果?笔者对“王文”估算的过程进行了检查,发现“王文”实际上是将王红玲估算的1994年按收入分层的农户组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度直接运用到2003年分省数据中,例如,2003年江苏省农民折实人均收入为3276.09元,这一收入水平在王红玲的研究中对应的劳动力剩余度为11.5%,于是“王文”直接得出2003年江苏省农业劳动力剩余度为11.5%,农业剩余劳动力为299.38万人的结论。换言之,“王文”并没有按照刘建进或王红玲的估算方法重新估算2003年各省及全国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度!显然,“王文”如此估算的唯一合理解释是假设按收入分层农户组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度是不变的。然而,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因为新古典估算方法的最主要的自变量是农户所从事的不同行业间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农户农业收入与非农收入的差距),当这种差距扩大时,农业劳动力剩余度就会上升,转移的压力就会增大,反之宜然。而1997年到2003年期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尤其是“种田不挣钱、甚至亏本”的问题直到2003年底才有所改变,因此农业劳动力剩余度的变化趋势应该是上升而不是下降的。进一步来看,所谓收入分层估算或分省估算农业劳动力剩余度只是为了缩小误差并进一步细化研究,这与按照全国统计数据进行总体估算在原理上并无本质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王文”并没有进行任何有实质意义的估算,因此,笔者认为,“王文”得出的估算结果不足以支持其观点。

3、古典估算法:“不充分就业”是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的核心与实质吗?

“王文”认为,在三种方法中,该文修正过的古典估算法的可信度与解释力都更强,其理由有二:其一,“这种测算方法将剩余劳动力看成是转移出来一部分劳动力后农业产量不会下降,这符合古典经济学的原义,也具有更强的现实意义”;其二,“由于我们对陈锡康、罗斯基采用的古典方法进行了某些技术处理和改进,避免了数据获取和指标甄别上的一些难题,使估算结果更加可靠”。那么,是不是这样的呢?笔者认为,姑且将这种方法符不符合古典经济学原义的问题搁置一边,关键在于考察“王文”的方法与估算过程是否合理。

先来看经过“王文”修正的估算方法。[24]“王文”所提出的古典估算法的基本思路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个步骤是确定现有农业劳动力的实际工作负担,即先求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农业产出最大化所需要投入的“年劳动工日总数”(T),然后T由现有的农业劳动力分摊得出每个劳动力的年均工日数t,t即农业劳动力的实际工作负担;第二个步骤是确定农业劳动力的合理工作负荷(合理的年均工日数),“王文”采纳了陈锡康在1992年提出的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可以工作270天的观点;第三个步骤是根据农业劳动力的实际工作负担和合理工作负担求出农业部门劳动力需求量与供给量之比(d=t/270),进而得出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比例(r=1-t/270)。

表面上看,这样一种估算方法的思路似乎很简单,关键在于“合理工作负荷”确定的合不合理。其实,通过比较“实际工作负荷”与“合理工作负荷”确定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的思路早已有之,宋林飞就曾根据这一思路测算过当时江苏省南通县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度。[25]在他那里,“合理工作负荷”被称为“适度劳动量”,亦即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全年能出勤多少劳动日。宋林飞确定这一数值的方法是在工厂职工平均每年实际出勤2400小时的水平上,结合当时南通县工分评定标准(一个劳动日为7个小时),得出一个农业劳动力的“适度劳动量”为343个劳动日,而当时南通县一个整劳动力一般都能达到350个劳动日,有些男整劳力达到400个劳动日以上,因此宋林飞判断将“适度劳动量”确定为343个劳动日是符合实际的。这里有一点往往被后来的研究者所忽视,即宋林飞的估算方法是建立在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工分制度基础上的。什么是工分制度?简单地说,它是结合劳动时间和劳动强度确定的收入分配制度,换言之,“工分就是钱”。从这个意义上说,根据工分确定的劳动日已经不再是一般意义的工作日而具有了社会平均劳动时间的意义,它不仅体现了劳动的价值,而且还体现了当时的城乡收入差异,而所谓“适度劳动量”指的就是当时农业劳动力从收入最大化动机出发所能承担的劳动量的平均值,正因为如此,343个劳动日的“适度劳动量”才具有了作为估算剩余度标准的合理性。[26]然而,从“王文”以及之前陈锡康的研究来看,这种估算方法必须的制度背景被完全忽视了,具有社会平均劳动时间意义的“劳动日”概念被只具有个人平均劳动时间意义的“工作日”概念所取代并因此得出了被严重低估的“合理工作负荷”,这就势必导致对农业劳动力剩余度的错误判断。其实,对于农户来说,“合理工作负荷”并不存在行业的区别,因为劳动是同质的,问题是相对于收入而言,劳动生产率以及与之对应的收入水平可能有着天壤之别。因此,如果要通过比较“实际工作负荷”与“合理工作负荷”确定农业剩余劳动力规模,就必须在考虑劳动时间的同时考虑到边际劳动生产率(收入水平)的差异,而这实际上已经与刘建进、王红玲等人的方法没有什么本质差异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区分古典与新古典方法就失去了意义。

进一步来看,“王文”之所以严重低估“合理工作负荷”的标准,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将劳动力剩余问题与不充分就业问题相混淆的结果。这一点比较典型地体现在何景熙等人的研究中。[27]何景熙给就业不充分下的定义是“每个单位农村劳动力每年有效工时数低于公认的单位农村充分就业劳动力年工作时数标准的一种状态”[28],进而认为“不充分就业是我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也是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的核心和实质”。笔者认为,关注不充分就业问题固然有其现实意义,[29]现实中广泛存在的不充分就业现象也的确是劳动力剩余问题的重要表现形式,但是,劳动力剩余问题的核心与实质并不在于就业是否充分,而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尤其是如果单纯根据就业是否充分来判断劳动力剩余的程度将会导致对劳动力剩余问题的严重误判。例如,何景熙研究发现,在成都平原及其周边地区,平原地区的农村劳动力不充分就业程度最为严重,山地次之,丘陵地区最低,如果按照剩余劳动力多的地区的劳动力倾向于向剩余劳动力少的地区转移的规律,岂不是说平原地区的劳动力需要向山地、丘陵地区转移?显然这是不合逻辑的。究其原因,就是因为研究中忽略了同等就业程度下边际劳动生产率的差异。

中国农村究竟还有多少剩余劳动力?虽然已有研究估算的结果相差悬殊,但是由于各自对概念的界定不同,因此并不宜盲目定于一尊,重要的是理解各自的意义及其相互联系。首先,使用标准结构比较法估算的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产生的农业劳动力剩余,按照“王文”的估算,2003年这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比例及总数分别为14%、4500万人,表面上看这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并不大,但是却体现了加快市场化改革与城市化进程的急迫性;其次,无论是古典估算法还是新古典估算法所估算的都应该是“相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其意义在于体现了劳动力转移的现实压力,其中,古典估算法的关键是根据经验确定“适度劳动量”,更适合估算某地区某特定时间点的劳动力剩余规模,而新古典估算法更适用于利用各种统计数据估算全国的农业劳动力剩余及其变化趋势,按照农业部课题组的估算,目前这种劳动力剩余的规模至少有1.5亿,如果农业比较利益继续走低,这种劳动力剩余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最后,可以将那种要实现农业与非农产业的边际劳动生产率相等所需要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称为“绝对剩余劳动力”,估算这种剩余劳动力有助于理解中国目前可以转移的劳动力资源存量,同时也说明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将是一个中长期的发展过程。

三、推论的问题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调查总队农村住户劳动力专项抽样调查历年数据。[30]

“王文”估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中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能力确实已经大大下降”并以此来解释“民工荒”现象。在“王文”里,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是由“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或者说当前农业技术水平下的“零值劳动力”的规模决定的,而“零值劳动力”的规模又取决于农业技术水平的高低,因此,“如果农业技术水平没有较大提高,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内出现农业产量下降与民工短缺并存的现象是完全可能的”,换言之,农业技术水平得不到提高意味着“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这不仅意味着劳动力转移将会导致农业产量的下降,同时还意味着低工资水平上的民工短缺。因此,笔者将这一推论称为“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

能不能用劳动力供给能力的下降解释“民工荒”现象?从(图1)来看,2004年、2005年中国农村共转移劳动力1369万人,平均每年只有684.5万人,而1997~2003年平均每年转移劳动力达1439.2万人,其中,2000~2003年平均每年更高达1870万人,这说明,2004年以来中国农村劳动力供给的能力的确出现了大幅下降。在需求依然保持上升趋势的背景下,劳动力供给能力的下降势必会通过劳动力价格体现出来。由于“民工荒”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劳动者工资待遇差,[31]因此用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下降解释“民工荒”是合乎逻辑的。[32]

问题是,能不能用“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来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可以从以下三点分析这一问题。其一,正如前文指出的,“王文”采用的三种估算方法中,只有标准结构估算法适合用来估算“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规模,而“王文”按照这种方法估算的结果与牛仁亮使用同一方法估算80年代后期这种农业剩余劳动力的结果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按照“王文”的理解,这应当属于“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然而,事实是,整个90年代尤其是后期,随着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以及农业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比例的不断降低,农村劳动力越来越迫切需要通过非农就业增加收入,在本地缺乏就业机会的条件下,外出就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进而形成了席卷全国的“民工潮”。显然,这是“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所不能解释的。其二,90年代后期以来的一段时期内,农产品价格长期低糜、农民负担不断加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农户都缺乏对农业加大投资的积极性,资本对劳动的替代有所减缓,相应的,中国粮食总产量在1998年到2003年间出现连续五年大幅下降,从1998年的历史最高的5123亿公斤下降到了4307亿公斤。然而,从(图1)来看,在资本替代劳动放缓、粮食总产量年年下降的背景下,这一时期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能力是不降反升的。这表明,在农业技术水平得不到提高、农业产量下降与民工短缺现象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其三,大规模的“民工荒”是2004年开始凸显的,[33]并已出现由东南沿海向内地蔓延的趋势。[34]然而,2004年以来,由于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扬、农村税费改革降低了农民负担,再加上中央政府在“工业反哺农业”方针的指导下加大了对农业与农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这些因素都促进了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与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35]相应的,粮食总产量也稳步上升(2004年、2005年粮食总产量分别为4695亿公斤、4840亿公斤)。这进一步表明,“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所设定的民工短缺的前提条件是虚假的。由此可见,“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并不能够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

“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之所以不能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关键在于该假设片面理解了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与劳动力转移之间的关系。诚然,“零值劳动力”的规模是与农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相联系的,农业技术水平越高,意味着“零值劳动力”的压力越大。问题是,这并不意味着农业技术水平决定着劳动力的供给与转移。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恰恰应该是劳动力转移的结果,因为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取决于农业比较利益,而农业比较利益的高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劳动力转移能否缩小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边际劳动生产率差距。[36]农业比较利益上升不仅有助于缓解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压力,同时也会引导资本对劳动的替代促进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而由此释放出来的“零值劳动力”只能解释劳动力转移的持续,却并不能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变化。相反,当农业比较利益下降时,“种田不挣钱”将会迫使大量非“零值劳动力”也不得不选择寻找能够增加收入的非农机会,进而表现为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增强,不仅如此,农业比较利益下降还会导致农业领域的其他生产要素的流失,[37]进一步加剧劳动力的无限供给。从这个意义上说,用农业技术水平得不到提高与“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解释“民工荒”恰恰是南辕北辙了。

进一步来看,用“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来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说明对以刘易斯为代表的早期发展经济学家提出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的局限性认识不足。诚然,二元经济发展理论的贡献在于天才地发现可以利用欠发达国家存在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解决工业化所必须的资本积累问题,但是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这一理论没有意识到理解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抽象地讨论边际劳动生产率是否为零,而在于理解劳动力剩余作为一种社会事实首先是制度性的。[38]在这方面,黄宗智的研究值得借鉴。黄宗智对上个世纪30年代华北农村经济社会变迁的研究表明,劳动力剩余作为一种历史现象与社会事实,是深深扎根于传统小农经济制度的土壤之中的,换言之,与其说人多地少导致了小农经济的“内卷化”,母宁说小农经济的“内卷化”进一步加剧了人多地少的社会矛盾,与其说小农选择了“内卷化”的生产方式,母宁说小农越是企图从“内卷化”的生产方式中挣脱出来(例如冒险进行商品化的经济作物种植),反而越有可能陷入这种生产方式之中而不能自拔。[39]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并不是如马尔萨斯所说的那样决定于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的铁律,而是由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所历史地决定的,相应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意义也就不仅仅是为了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更是一种制度创新与结构变革的过程。[40]更重要的是,这一理论简单地在劳动力剩余与劳动力无限供给划等号,完全掩盖了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政治经济学内涵。历史地看,尽管欠发达国家可能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但并不能等同于劳动力无限供给。劳动力无限供给在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产物:“过剩的工人人口是积累或资本主义基础上的财富发展的必然产物,但是这种过剩人口反过来又成为资本主义积累的杠杆,甚至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存在的一个条件。”[41]从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逻辑来看,刘易斯只是用农业剩余劳动力取代了“过剩的工人人口”,同时对这一逻辑进行了“掐头去尾”的处理:用“零值劳动力”假设掩盖了“现代经济”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破坏所造成的小农的“无产化”,又用“资本家剩余”假设制造出大量就业机会的“幻象”来掩盖大量农村人口涌向城市贫民窟的事实。为什么刘易斯要一方面强调“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一方面又强调这种劳动力的转移几乎不用付出任何额外的代价?其实,劳动力转移本来就不是以劳动力剩余为前提的,因为即使没有这个前提,资本主义也会制造出这个前提,例如英国的“圈地运动”,只是这样一个过程所要付出的巨大代价被刘易斯用“劳动力无限供给”一笔带过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是否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与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能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更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规避这种“劳动力无限供给”。

从中国过去这20多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进程来看,中国所走的道路与刘易斯所构想的二元经济发展道路有着本质的区别。无论是80年代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还是90年代民工潮的席卷全国,都具有制度创新的内涵。也正因为如此,所以有学者指出:“寄希望以城市现代工业的就业扩张来吸纳农业剩余劳力的‘刘易斯设想’,在中国现有的制度结构约束下,根本不可能实现。因此,我们看到,在中国这种特殊的宏观制度结构中,农业劳动力转移出现实质性的突破,主要得益于广大农民在市场机制推动下的自身创造力,而不是单纯依赖城市工业部门的就业扩张。”[42]农民的创造力所来何自?笔者认为,关键就在于改革为二元经济结构条件下劳动与资本的合作博弈创造了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不仅仅是劳动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资本社会化的过程。然而,也不能不看到,90年代后期以来,中国农村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特征越来越强。尽管近年来“民工荒”的凸显显示这种趋势有所缓解,但是,需要强调的是,“民工荒”现象本身依然体现了劳动与资本之间非合作博弈的加剧,劳动力无限供给的趋势是否能够就此扭转、劳动与资本的关系能否以当下的“民工荒”为契机走向合作博弈还需要更深层次的制度创新的推动。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笔者所关注并不仅仅是“王文”在“中国究竟还有多少农业剩余劳动力”问题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更试图通过对这些问题的辨析重新理解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与转移问题,从而为理解当下的“民工荒”提供一种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背景。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中国农村现阶段依然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综合已有研究,就其绝对值而言,中国农村现阶段存在的可转移的剩余劳动力存量至少有2.5亿之巨;而相对于农民从事农业与非农产业的收入差距而言,构成转移压力的剩余劳动力应该在1.5亿左右,如果这一差距进一步扩大,其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在这1.5亿剩余劳动力中,有约4500万属于闲置劳动力。

2、在估算农村剩余劳动力规模时,需要注意以下3个问题:(1)需要转移的剩余劳动力不仅仅包括超出农业生产需要的“零值劳动力”,同时还包括大量非“零值劳动力”;(2)对劳动力就业的不充分程度的考察应作为估算劳动力剩余规模的补充研究,不应当根据不充分就业程度判断劳动力剩余的规模;(3)在估算相对剩余劳动力规模时,把握其动态的变化趋势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

3、劳动力无限供给在本质上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零值劳动力”供给不足假设不足以解释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通过估算相对劳动力剩余度的变化可以把握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变化趋势。90年代后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剧了劳动力的无限供给,现阶段需要通过提高农业比较利益缓解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进一步加剧。

4、“民工荒”现象意味着劳动力无限供给能力的下降,但并不意味着劳动力剩余问题已经不再重要。“民工荒”的出现为通过制度创新扭转劳动力无限供给加剧趋势、推动劳动与资本的关系由非合作博弈向合作博弈转变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



[①]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应该是陈锡康首先区分了“狭义农业剩余劳动力”与“广义农业剩余劳动力”。陈锡康:《中国城乡经济投入占用产出分析》,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213页。

[②] 刘易斯(W. Arthur Lewis1954):《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3页。

[③] 需要强调的是,农业剩余劳动力概念与“零值劳动力”假设都不是刘易斯首先提出的,早在20世纪40年代中期张培刚就曾经指出,“中国农村家庭以‘隐蔽失业’的方式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张培刚(Pei kang Chang1949):《农业国工业化问题初探》,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第211页。1951年,纳克斯(Ragnar Nurkse)在一次演讲中则进一步指出,“在这些(欠发达)国家中,即使农业技术不予改变,也可以抽走很大一部分从事农业的人口而不致降低农业产量,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隐蔽失业”。转引自郭庆:《现代化中的农村剩余劳力转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第17页。刘易斯的真正贡献在于他由此出发建构了发展中国家实现工业化(解决资本积累问题)的二元经济发展理论模型。

[④] 费景汉、拉尼斯(John C. H. FeiGustav Ranis1964):《劳力剩余经济的发展》,华夏出版社,1989年。

[⑤] 曹阳:《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基于体制变迁的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92-94页。

[⑥] 严格地说,劳动力闲置应该属于农村劳动力剩余范畴而不是农业劳动力剩余范畴,例如,现实中很多刚从学校毕业的农民子弟在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并不参与农业劳动,因此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农业剩余劳动力。

[⑦] “农业内卷化”概念是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兹(Clifford Geertz,1963)首先提出的,后来被黄宗智借用来分析20世纪中国的农村经济社会的变迁。有关讨论参阅黄宗智(1985):《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黄宗智(1992):《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冯小红:《中国小农经济的评判尺度:评黄宗智的“过密化”理论》,《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⑧] 关于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村劳动投入的过密化的描述与分析,参阅黄宗智(1992):《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

[⑨]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农村依然存在大量劳动分摊现象,笔者认为,改革以后,这样一种现象已经失去了存在的体制基础,而之所以产生这种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将劳动投入相对过密现象与劳动分摊现象混为一谈。

[⑩] 陈淮:《谈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国研网,2004412

[11] 周天勇:《中国未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及其出路》,《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2期。

[12] 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1964):《改造传统农业》,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954页。

[13] 参阅牛仁亮:《二元经济中劳力利用的理论探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年第1期。

[14] 钱纳里模型是由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钱纳里等人采用库茨涅茨统计归纳法对全世界101个国家1950-1970年的社会统计指标(含27个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模型。根据这一回归模型,钱纳里按人均GNP的多少划分了9个等级的“标准结构”量表。根据这一量表可以确定与不同等级相应的27种社会经济指标的标准数值,各个国家或地区便可将自身的实际与这一“标准结构”进行比较从而找出其发展的差距。这一模型固然存在特殊性的局限,但仍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参照系。参阅钱纳里、塞尔昆(H. Chenery、M. Syrquin,1975):《发展的型式:1950~1970年》,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

[15] 牛仁亮:《中国劳力剩余的国际比较》,《生产力研究》,1993年第5期。

[16] 牛仁亮:《中国劳力剩余的国际比较》,出处同上。

[17] 刘建进:《一个农户劳动力模型及有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实证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7年第6期。

[18] 关于古典理论与新古典理论的区别,王检贵曾概括了7点,详见王检贵:《劳动与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6页。

[19] 转引自韩俊:《跨世纪的难题: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山西经济出版社,1994年,第4页。

[20] 王检贵:《劳动与资本双重过剩下的经济发展》,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7页。

[21] 刘易斯本人也指出,他的零值劳动力是指每人的边际产品,而不是每人每小时的边际产品。对此,牛仁亮指出刘易斯的辩解存在尖锐矛盾:“既然其模型不依赖零值劳力,又为什么要把这一论断扯进来?”参阅刘易斯:《二元经济论》,第105页,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牛仁亮:《二元经济中劳力利用的理论探讨》,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4年第1期。

[22] 王红玲的研究详见《关于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的估计方法与实证分析》,《经济研究》,1998年第4期;《估算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数量的一种方法》,《统计研究》,1998年第1期。

[23] 蔡昉主编:《2002年: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72页。

[24] “王文”运用的古典估算法是建立在陈锡康的研究基础之上的。参阅陈锡康:《中国城乡经济投入占用产出分析》,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214页。

[25] 宋林飞:《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及其出路》,《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5期。

[26]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经验赋予“适度劳动量”一个数值并不意味“适度劳动量”是一个常量,因为如果城乡收入差距扩大,“工分”贬值,那么“适度劳动量”的标准还应进一步提高。

[27] 参阅何景熙:“不充分就业及其社会影响:成都平原及周边地区农村劳动力利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不充分就业: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的核心与实质”,《调研世界》,2000年第9期;《探索充分就业之路:成都平原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

[28] 何景熙确定的农村充分就业劳动力年工作时数为2000小时并据此划分了不充分就业的5个等级。

[29] 但是,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背景下,不充分就业问题的现实意义恰恰不应高估,关于这一点,国内学者很早就曾指出,“在实施农村非农产业结构优化的过程中一时还难以用‘充分就业’的标杆来制定合适的就业量”,并引用了日本经济学家大本佐武郎的话加以说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也没有什么充分就业的概念。相反,强调的只是全面就业的概念,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每个人都有点工作做,尽管所得的收入都很低微。对于许多现在有着大量劳动力因而受到很强的压力的亚洲国家来说,这种全面就业的观点也许还有一点意义”。引自周其仁、杜鹰、邱继成:《发展的主题:中国国民经济结构的变革》,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93页。

[30] 国家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调查总队自1997年调整了农村住户劳动力抽样调查制度,把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网点放在农村住户调查网点上,包括31个省份的857个调查县,5000多个乡,8000多个村,68000多个调查农户,每年调查一次,数据较为准确并且具有连续性。该调查对农村劳动力的行业划分,先以是否是农村转移劳动力(调查年内发生地域性转移,即转移出乡外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或劳动力未发生地域性转移但在本乡内到非农产业就业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为依据,然后再根据转移劳动力年内累计从事时间最长的行业划分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行业,包括在乡外仍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根据这一口径,中国已转移劳动力的比例要低于统计年鉴数据。

[31]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http://www.molss.gov.cn/news/2004/0908a.htm。

[32] 王德文、蔡昉、高文书:《全球化与中国国内劳动力流动:新趋势与政策含义》,《开放导报》,2005年第4期。

[33] 需要指出的是,有关的市场统计显示,从90年代后期开始,苏南地区一直存在比较突出的“技术性缺工”现象。例如,江苏省常熟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表明,多年来该市裁剪缝纫工的需求一直远远大于供给。不过,笔者在当地调查发现,这种“技术性缺工”是与当地农户倾向于通过“加工点”分包业务而不是进厂做工的劳动方式相联系的,而实际的供求关系并未严重失衡,因此并不能称之为“民工荒”。

[34] 相关调查与报道参阅戴敦峰、陈中小路:《中国遭遇20年来首次“民工荒”》,《南方周末》,2004716;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报》,2004912;林嵬:《民工荒向内地蔓延,劳动力结构短缺将常现》,《瞭望新闻周刊》,2006524。笔者在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如睾等县市时调查发现,当地企业普遍反映缝纫工、纺织工“一工难求”,而笔者在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调查时发现,作为重要的劳动力流出地,区内制造业企业同样出现了熟练工难招的情况。

[35] 笔者多年来在农村调查时发现,越是农民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农民对农业的资本投入水平越高。例如,与苏北相比,苏南农村早在80年代就广泛推广了“免耕法”(该种耕作方法的亩产量比传统耕作方法要高,同时还节省劳力,但是由于大量使用除草剂、挖沟机,因此需要投入更多的生产资金),而苏北只是在近几年才广泛推广了这一耕作技术。笔者在苏北农村调查时还发现,近年来,随着农业比较利益的上升,农业机械化与社会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不仅很多生产环节用机械代替了人力劳动,而且在一些暂时还不能通过机械代替劳动的环节上,劳动力市场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例如在插秧季节苏北地区广泛活跃着以妇女为主自发组织的“插秧小分队”,其流动范围甚至越出了县域,这些因素都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36] 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的情况下,劳动力转移只是农业比较利益上升的必要前提,农业比较利益的上升还取决于一些其它因素。“这时农户对农业的追加投入不是‘能不能’而是‘想不想’的问题,而且外出就业与否对农业产出的影响不仅表现为劳动力投入的多少,而且还表现在土地要素投入与资本投入愿望的差异上。因此,分析问题必须考虑到农业政策与农产品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以及农业负担等因素造成的农业比较利益的变化情况。”龚维斌:《劳动力外出就业与农村社会变迁》,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95页。

[37] 90年代后期以来出现的“圈地运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38] 蔡昉在分析中国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时曾指出,“劳动力剩余是一种制度现象,即特定的制度所累积起来的产物”。蔡昉主编:《中国人口流动方式与途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30页。

[39] 黄宗智(1985):《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

[40] 刘易斯(1979)后来也意识到现代部门不仅要雇佣从传统部门转移出来的过剩劳动力,还要“使传统部门的观念与制度现代化”。刘易斯:《二元经济论》,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年,第152页。

[41] 马克思(1867):《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92页。

[42] 曹阳:《中国农业劳动力转移:宏观经济结构变动》,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8-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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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剩余劳动力 中国农村 剩余劳动 丁守海 劳动力 中国 学者 农村 剩余劳动力 丁守海

8835110 发表于 2012-10-28 09:16:25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微信交流群
剩余劳动力问题的争论在于打击对于“剩余”二字的理解的差异。在争论中,我们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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