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对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的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网络生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10月2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方式
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0日
反馈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mc@cac.gov.cn
《征求意见稿》共五章十九条,内容主要围绕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展开,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使用和管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
关于用户使用者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未成年人注册账号时,应当取得其监护人的同意并提供未成年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码用于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以下六种情形:
1.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2.假冒、仿冒、捏造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机构的名称、标识的;
3.假冒、仿冒、捏造新闻媒体的名称、标识,或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的;
4.假冒、仿冒、关联国家行政区域、机构所在地,标志性建筑物等重要空间的地理名称、标识的;
5.故意夹带二维码、网址、邮箱、联系方式等,或者使用同音、谐音、相近文字,拼音、数字、符号、字母和无意义文字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谋取非法利益或者损害公共利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关于用户账号服务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在注册账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未经互联网用户账号使用者授权同意,不得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及账号名称信息。不得非法买卖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应当对违反本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网用户账号,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限制账号功能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显著位置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和申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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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打击串通招/投/评标行为
10月25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强化招投标监督,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全面实现潜在投标人匿名无痕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全流程保密;全面推行评定分离制度,减少招投标领域恶意竞争导致的恶意操纵招投标中标结果的发生;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增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
在招标文件增设《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评标专家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在招标代理合同提交时附承诺书《招标代理机构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其中,潜在投标人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承诺书的,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签署承诺书的,不得参与评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不签署承诺书的,不得从事代理业务。
《通知》中要求,打击串通招标、投标、评标行为,打击评标专家串通评标行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评标环节增加甄别串通投标功能,严肃查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等串通投标行为。
此外,《通知》中规定,要实行闭合管理,打击挂靠等恶意竞标行为,打击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行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至少一年的养老保险清单。
素材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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