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开始申报
来源: 千人计划网 发布时间: 2011-04-18 点击数: 55
据悉,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于近期启动了第三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金融机构申请设立人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现有学术研究、科技研发、应用技术研究水平及科技人才队伍实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2、有条件建立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工作机制,探索推进用人制度、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改革;
3、有条件建立国际化人才平台,全面推进全球人才招聘、国际同行评议、国际人才交流等工作;
4、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建立专项工作经费和配套经费,已有“千人计划”专家,并有条件在三年内引进10名以上进入“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有关城市的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园区申请设立人才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确立了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有条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地位突出,综合实力较强;
2、建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出台特殊优惠的创业政策,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投融资体系,能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3、引才成效显著,已有“千人计划”专家并有条件在三年内引进10-20名进入“千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
4、建立了高效的创业服务体系,专设服务机构、服务窗口、服务人员,为海外人才创业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申报书》,报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其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括地方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报教育部、科技部等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其他类型企业报所在地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各类园区报所在地省级党委组织部门。
各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择优将材料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三、申报数量和时间要求
各省(区、市)推荐申报单位不超过2家,教育部、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推荐单位不超过4家,其他部委推荐单位以1家为限。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链接地址:http://www.cutech.edu.cn/cn/rxcz/2011/04/1303087823222517.htm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