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出生人口1200万与总和生育率1.3是否匹配?
何亚福
今年5月11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至第八号,但这八个公报并没有关于2020年出生人口和生育率的数据。在同一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七人普初步汇总的结果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200万人,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
那么,出生人口1200万与总和生育率1.3是否匹配呢?由于总和生育率是15-49岁育龄妇女的分年龄组生育率的相加之和,所以,要计算总和生育率,需要先知道15-49岁育龄妇女的分年龄组生育率,而七普的八个公报也没有分年龄组生育率的数据,所以仅凭当时公布的数据并不能直接计算总和生育率。
近年来总和生育率的计算,一般是根据每年12月出版的《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所列出的“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这张表进行计算的。例如,2020年12月出版的《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20》表2-40列出了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根据这张表可以计算2019年15-49岁育龄妇女的分年龄组生育率、总和生育率和孩次生育率。2019年的总和生育率是1.469,其中,一孩总和生育率0.659,二孩总和生育率0.664,多孩总和生育率0.146。
所以,要准确计算2020年的总和生育率,也需要等到2021年12月出版《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21》后,根据该年鉴所列出的2020年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才能计算。
不过,2021年10月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2021》表2-25《按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分的6岁及以上人口》列出了6岁至79岁的一岁一组的分年龄分性别人口数据,其中包括15-49岁育龄妇女的分年龄人数,根据这张表的数据以及《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20》表2-40所列出的15-49岁育龄妇女的分年龄生育人数比例,可以推算2020年的总和生育率。
我根据上述数据推算的结果是,如果2020年出生人口是1200万,那么总和生育率是1.327。不过,2020年出生人口1200万是取整数,实际出生人口可能是多一些或少一些;另外,2019年育龄妇女的分年龄生育人数比例与2020年也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平均生育年龄可能有所推迟)。考虑到上述因素,2020年出生人口1200万与总和生育率1.3应该是基本匹配的。
过去,我在解释总和生育率的计算方法时,曾有网友提出这个疑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女性的法定最低婚龄是20岁,你计算总和生育率为何要把15-19岁的女性生育状况也包括进去?”实际上,人口学所说的育龄女性是指15-49岁的女性,不论这些女性是否结婚,她们的生育状况都要包括进去。例如,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20》表2-40的调查数据,15岁女性的分年龄生育率是1.06‰,16岁女性的分年龄生育率是3.48‰......19岁女性的分年龄生育率是29.73‰。也就是说,2019年平均每千名15岁女性生了1.06个孩子,平均每千名16岁女性生了3.48个孩子。如果孩子数不适宜用小数,那么也可以换句话说:2019年平均每十万名15岁女性生了106个孩子,平均每十万名16岁女性生了348个孩子。虽然我们不赞成15、16岁的女性生孩子,但既然现实情况是确实存在15、16岁的女性生孩子,那么在计算生育率时就不能不把这些孩子统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