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曹德旺前些年大发议论说:“地产业凭什么高热不退?所有的房子不就是一些石头!”————呵呵,难怪马克思也承认,资本家在本身业务方面的实在问题上,比谁都清楚答案。
2.老曹的话其实不过是一句精致的“废话”。房子当然就是石头,但之所以能卖出高价,是因为和这个石头相关的劳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有人会说:“切,那些衣衫褴褛的农民工的劳动就那么值钱么?”。所以我要说你这种人“经济学不通”。马克思在区别“劳动”和“劳动力”的时候说得清楚:工人在和资本家签署合同后,他的劳动就是属于资本家了。————既然是属于资本家,你还吵什么?(所以当年资本家反对限制8小时工作制的理由,恰恰是“劳动自由不容剥夺”)。资本家只是就“劳动力的买卖”来付给你工资了而已。你农民工作为一个劳动力,也只是“劳动力市场”上的一个(廉价)商品。
3.而对于农民工的劳动,它既然是属于资本家的,那么,资本家就完全可以根据这个房产市场的具体(垄断)情况,也就是看房子的具体受众(潜在买者)的钱包和期望,来定价这个劳动所形成的价值(形成价格)。
4.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之前房地产业“暴利”的来源————你们看不上眼的“衣衫褴褛”农民工,他作为“人力市场”上的“廉价”商品,和他们的艰辛劳动所形成的市场价值,形成了巨额反差!这样的“剩余价值”可以说是畸形的“剩余价值”。————所以你可以知道,王石也能成富豪,真是“时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啊。
5.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10年代的时候,美国的财政部长,居然会指责“中国剥削农民工的剩余价值”。————有没有时空错位的感觉?
6.远在18世纪初叶的时候,欧洲经济学家,就已经有人知道:一个有钱人之所以有钱,不是在于他有多少有形的财产,而是在于有能够通过“市民制度”,来让众多的劳力,为自己干活。————大家想想,18世纪初叶是个什么概念?那时的中国知识分子,还在研读八股文,还认为地球是方的,天空是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