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盼铁成钢
3193 13

【讨论】改革旧的分配制度,创立新的分配制度,必须深化对按劳分配的认识! [推广有奖]

11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4 15:28:11
是啊,老朋友,但我觉得这也跟按劳分配理论本身的缺陷有很大关系,我一直认为它不严密、也不完整。

       说它不完整,是因为它孤立的在看待分配关系,没有把所有关系、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当作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虽然认识到但没有总结出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完全决定了分配关系,我称前2者决定后者的规律叫分配原则,对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规律的总结才是分配理论,在具体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下的具体分配关系只是分配理论中这一规律的具体表现,具体分配关系的理论是分配理论的子集。失去对分配原则的总结,那么作为分配理论子集的按劳分配理论就是不完整的。

       说它不严密,是因为它对生产力条件的限定不严密。在我看来他所设定的生产力条件不存在,它设定的所有关系是完全公有制,包括劳动力价值在内的一切价值为公有,那么我的理解就应该所有劳动者的劳动力价值都达到最大且相等,那么就不存在多劳少劳的问题,只要存在多劳少劳的现象,那劳动力价值就不会完全公有,这也是以前生产力落后国家搞社会主义运动为什么会出现平均主义的原因——完全公有制生产关系下必然会出现分配价值完全相同的结果。当劳动力价值不是完全公有的情况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描述方式只体现了劳动力价值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内容,而没有说明生产资料所有者(也可以是虚拟的公有者)以生产资料价值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内容,这是按劳分配不严密的第二个方面。

       现在有个现象比较普遍,将用于创造物质产品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关系为雇佣关系决定的分配关系也称为按劳分配,以及将个体经营的劳动者的所得也称为按劳分配,我觉得这两种都是对按劳分配的错误理解,产生这样错误理解的原因,就有按劳分配理论自身不严密不完整的因素。



劳动价值理论的新阵地
http://blog.people.com.cn/blog/u/newbase

12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4 15:28:54
8# jackloo

感谢老朋友的关注、回复!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引自主帖.

一百多年前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的预测,应该说的确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即使再“严密”“完整”,等将来到了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也未必就能严丝合缝的套用。

我的观点是,不能更多地将对按劳分配有误解、误读归结于这种预测的不完善。我甚至认为,“按劳分配”只有在未来社会、在实行按劳分配的实践中才能真正逐步走向完善。

“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按劳分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原则,必须坚持,但要成为现实,不管是为主还是为辅,都还相当遥远。”——引自主帖.

想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中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实行按劳分配,是很不现实的。

让人感到困惑的是,对于这样草根们都能看懂的问题,我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们难道真的研究不出来吗?

我们既然能够摒弃传统认识,从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有勇气实行改革开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什么就不能摒弃对按劳分配的误读、误解?为啥就没有勇气承认:社会主义有不同的发展阶段,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处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在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中国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现阶段的中国尚不具备实行按劳分配的基本必备条件。

13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4 15:30:04
[tr][/tr]
龚民 发表于 2011-5-18 19:30
按劳分配是公有制生产方式上的劳动产品分配原则,当然谁也不会相信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就会百分百执行这一原则,但如因为贯彻中存在瑕疵就斥责、排除此原则,那么,社会主义低阶段、公有制物质生产方式中又有什么更高级分配制度更体规公有制本性?是按官的级别、权利大小来分配吗?

谢谢您的关注、回复!

首先,我觉得讨论按劳分配的问题,应该明确分配的对象——个人消费品。

“按劳分配,是马克思主义对未来社会个人消费品分配方式、制度的科学预测,是社会主义分配发展的方向、原则,也是已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坚持的方向、原则。”——引自主帖.

个人消费品当然是劳动产品,但劳动产品绝不仅仅是个人消费平。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按劳分配并不是对所有劳动产品而言,所以,主帖没有笼统地将按劳分配说成劳动产品的分配原则。

其次,公有制生产方式,的确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预测的实行按劳分配的严格的必备条件之一。之所以说严格,个人认为,就在于不能将这里所说的公有制生产方式理解为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生产方式。

第三,可否这样解读您的回复:现在的公有制企业实行的是按劳分配的原则,只不过这一原则没能百分之百的被执行——贯彻中存在瑕疵,我们不能因瑕疵而否认按劳分配的存在?如果可以这样理解的话,为了便于讨论,您能否举出公有制企业分配中的那些所得是按劳分配所得?又能否举出些没有被百分之百的执行——贯彻中存在的瑕疵?

1评分次数

    • 赫赫铭儿0 学术态度端正    热心指数 + 1 点 学术水平 + 1 点 论坛币 + 10 个 经验 + 10 点



14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1-6-6 19:38:27
"本主题由 mslick707 于 2011-6-6 17:12 推荐主题"感谢斑斑关注并推荐!


发现这边的网友不大爱讨论、交流,所以转了几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那边的回复。


欢迎网友们点评拙帖,进行讨论、交流;那边的讨论跟帖已有7页了,也欢迎大家去那边查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9 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