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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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从买单开始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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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俊 发表于 2011-5-4 04:26:18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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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从买单开始
李俊
   一位网友发帖说,因为他没有答应给女友购买价格1.5万元的包,所以他女友提出分手。他说自己月收入8000元,女友月收入3000元。他和女友出去的时候费用基本都由他来负担。这次,他女友拉他去逛街,就看上一条价格1一千多元的项链,然后就叫他买。他虽然觉得得一块破玻璃花一千多实在不值,但带上效果还成,再加上他女友又喜欢,所以就给买了。可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买了项链,他女友又看到价格1.5万元的包。
1.5万元这可不是小数目,所以他拉女友到一边,说商量一下,再做决定。但是他女友听了,立刻就不高兴了,说还商量什么呀,她都已经和人家说要了。就这样,他女友骂他抠门之后,并且还说根本不爱她,抠门,算计,至于么就那点钱,还是不是个男人,让她丢面子。第二天中午,他女友还对他说,“你一个快30的男的,一个包就能把你买穷了,别总想着怎么能从我手里省多少钱,多想想怎么多挣点。”
有的观点认为,“爱美,善于装扮自己,是女性的优点;男人自己没本事,还要责怪女人喜欢世界品牌,真是废物一个。”不错,女性有爱美的权利,但是男人没有义务给女性爱美而买单。一直以来,我们不是提倡男女平等吗?可是对女性有好处的时候,她们就不再提及男女平等。可以说,这些女性喜欢从权利上要求男女平等,在义务上却看不到男女平等。有的女性总觉得花男人的钱是天经地义的,甚至这是值得显耀的事情。
谈恋爱时,一个男人很乐意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买东西,这都是很正常的。你情我愿的情况下,不管是男性给女性给买单,还是女性给男性买单,这都是个人自由。有的女性,她男朋友经常给她花钱,所以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幸福之余,不同女性就有不同的心态。有的女性觉得很感激她男朋友,能够对自己这么好,但是也有的女性觉得这是一个男人义务和责任,所以她觉得享受这些服务理所当然。
  一直以来,我们都主张性别平等,但是很多女性在观念上都是把自己当作弱者,所以需要男人来养。可以说,有一些女性就是喜欢占男人的便宜,否则就觉得心里不平衡。一些女性觉得嫁给了一个男人,那么这个男人就必须对她一生衣食住行负责。现在女权主义兴起了,有些女性,对自己有利的时候,女权起来了,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女权到一边了。
有些女性经常呼喊男女平等,然而社会不是不给女性平等的机会,是一些女性只想要平等的权利,却不愿意承受平等的责任。劳工市场上,女性也是整天呼喊和男性一样报酬,但是从来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自己创造价值是和男性一样多。企业之所以不愿意请女性,并不是歧视女性,而是要挑选创造价值更多的劳工。


真正的男女平等就是,权利和责任上的平等,而不是双重标准。一个男人乐意给女人花钱,那是他个人自由。如果社会价值取向把这种行为视为男人一种义务,那么就是强盗逻辑。婚姻就是合伙人企业,可以选择AA制方式,也可以选择非AA制方式,这都是两个人自由。但是如果这个社会一种价值取向强加男人必须承担更多任务,这就是违反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女孩喜欢上价格1.5万元的包,就要求男朋友给自己买。人家只是说了一句商量的话,就骂这个男人抠门。一个男人不肯给她买1.5万元的包就是抠门,根本不爱她,但是她要求别人给她掏钱买单,难道就不觉得可耻吗?不给她买1.5万元的包,就是等于不爱她。假定她的逻辑是成立,那么这个男的也权利提出叫她给人家买东西,要是不肯的话,她也不爱人家。很多时候,有些女性就觉得这个男人要是给她花钱就是爱她,但是她爱过对方吗?如果她不爱对方,凭什么要求别人来爱她?
对于男女约会买单的问题,我觉得谁主叫,谁买单。谁主叫,这就意味着是约会收益比较高的一方,应该承担这个成本。其实,我们提倡AA制,并不是要求大家彼此分得很清楚,而是一种平等的思想观念。
2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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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男女平等 价值取向 创造价值 强盗逻辑 不是歧视 买单 男女平等

沙发
liubangfly 发表于 2011-5-4 07:19:59
挺对的    也要根据个人能力和双方的接受程度

藤椅
651dcg 发表于 2011-5-4 07:39:07
要尊重他人尊重女性…
这个世界

板凳
TIGERS 发表于 2011-5-4 07:47:11
强烈赞同,拜金主义要不得啊
小的是美好的。

报纸
ChengFang_Nancy 发表于 2011-5-4 07:49:35
哈哈,有点道理啊。应该提倡经济独立,适当AA制,也比较好。
不要见一个就爱一个,爱的太多,你的爱就要贬值。

地板
土八路 发表于 2011-5-4 07:52:55
没有绝对,只有相对

7
nkqgly04 发表于 2011-5-4 08:03:56
有些女孩是惯坏了,呵呵,这样的女孩没什么可娶之处,早脱手早轻松
对政治一贯的尖锐,对人民一贯的宽容

8
lk1966mail 发表于 2011-5-4 08:12:09
支持楼主观点。

9
tlw1987 发表于 2011-5-4 08:13:46
量力而为,,,,
努力,努力,再努力

10
ws3161912 发表于 2011-5-4 08:16:27
没错,这种女人不要也罢!!!
连起码的对男朋友的尊重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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