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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我们先来看看古典经济学的交易理论:工资——劳动的边际产出,地租——土地的边际产出,利率——资本的边际产出。只要高于边际产出,交易都不成立。一一对应,在市场上自由交换,怎么会不平等呢?我们来看一下总体产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一般情况下,土地的总产出≥土地边际产出×土地数量,劳动总产出≥劳动边际产出×劳动数量,资本总产出≥资本边际产出×资本数量。生产厂商是不会做亏本生意的,上面的不等式基本成立。只要看看劳动力的不等式,就可看到劳动所得肯定低于劳动产出,这多出的部分便被剥削了。但生产厂商承担风险,应该有一定的利润积累,也是情由可原的。生产厂商存在未分配利润,这是肯定的!如果规模巨大,未分配利润也会巨大,这时利润应该加以限制。当年罗斯福竭力想推行未分配利润税,国会终未通过,功亏一篑,不可不说是一大遗憾!
但是就是工资=劳动边际产出也不能保证啊!确切地说,只能是工资=劳动市场供需价格!因为劳动力不像土地与资本,是主动消耗品,需要日常消费品来维持!土地与资本可以存放,随时可以拿到市场交易,可是劳动力没有维持,就会死亡,不能存放。这就像鲜鱼一样,长时间卖不出去,就会腐败,只好降价销售。当急需维持生存的劳动力遇上强悍的资本时,资本便会趁人之危,打压价格,劳动力迫于无奈,被迫接受,这就产生不平等交易!在这种不平等情况下,市场也能达到均衡,可是这个均衡明显偏离了平等交易时所达到的均衡!我们是被迫无奈地交易,被迫无奈地被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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