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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f(x)=a2λД2λ(x)+aλ+λДλ+λ(x)+aλДλ(x)+a2λД2λ(x)+aДλ(x),其中我们已将系数a与D的基函数一致地标记。将系数与(4.3)进行比较,如果我们能够证明σ方程组λ=a2λλ(4.5a)σλ=a2λ(4.5b)ρ(λ+σ),我们可以得出在Vasicek模型中可以获得形状Sλλ=aλ+λ(4.5c)λ(θ- z)-σλ- ρλσσλλ=aλ(4.5d)λ(θ- z)-σλ- ρλσσλ=aλ(4.5e)有一个解(σ,σ,ρ,z,z)∈ [0, ∞)× [-1,1]×R。使用引理4.2中适当的笛卡尔系统E,屈服曲线的参数是类似的。将可达性问题简化为方程组(4.5),我们需要讨论其可解性:很明显,无论何时(4.5a)–(4.5c)可以为(σ,σ,ρ)求解,那么(4.5d)和(4.5e)也可以为(z,z)求解。此外,(4.5a)和(4.5b)对于(σ,σ)的可解性仅取决于a2λ和a2λ的符号。因此,由于ρ的限制,只有(4.5c)的可解性是非平凡的∈ [-1, 1]. 这些基本观察结果总结在以下引理中:引理4.7。考虑(4.5)(a)中给出的方程组,如果a2λ<0或a2λ<0,则(4.5)没有解。(b) 如果a2λ=0且a2λ≥ 0,或如果a2λ≥ 0且a2λ=0,则(4.5)有一个解。在这个解中,σ=ρ=0或σ=ρ=0或两者兼而有之。(c) 如果a2λ>0且a2λ>0,则(4.5)有一个解当且仅当(4.6)ρ:=√λλ+λaλ+λ√a2λa2λ在[-1, 1].为了完成定理2.3的证明,我们将上述策略逐一应用于不同的形状:定理2.3的证明-效率。根据项结构曲线局部极值的个数k划分证明;之后,我们还需要区分定理2.3中给出的情况(a)、(b)和(c)。(i) 对于k=0,我们使用系统D=(Дλ)。我们将±λ=±1和所有其他系数设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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