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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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药家鑫的灵魂得到安息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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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di 发表于 2011-6-9 09:16:3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死不见尸。处死之后不让家属见尸体,只允许收骨灰。实际上,他的器官被卖掉了。这个利益链,是谁干的?哪里又有普世价值了?这是我d的作风?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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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woo 发表于 2011-6-9 09:17:1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69# baiyantao
楼主说药家鑫不该死了么,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杀人犯,被戴了这么多帽子。这个案子只是透露出像你这样的网民的一种内心的恐惧。和对法律的不信任。很多人都会在这个案子中成为攻击的对象。就像公安大学的李瑾,说什么为药家鑫辩解是激情杀人,请问有谁看过李瑾是怎么说的?又有多少人在没有核实别人怎么说的情况下去谣传。这种话一听基本就是一些内心充满着恐惧的NC网民在那儿谣传。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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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lfuture 发表于 2011-6-9 09:19:0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没想到今天这个话题还是这么热,忍不住要说几句.正像楼主所说"药家鑫案件,本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刑事案件。杀人偿命,是当代中国人的伦理观。"判决的结果足以令任何人深思和引以为戒。否则的话,请问楼主开车吗?万一出现擦刮,也要手里拿着大砍刀和对方理论责任?万一让对方给八刀毙命,岂不令家人和自己遗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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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6-9 09:19:35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69# baiyantao
===============
按照你的观点,只能作为谈资,不应该反思。
时间永是流驶,街市依旧太平,
有限的几个生命,在中国是不算什么的,
至多,不过供无恶意的闲人以饭后的谈资,
或者给有恶意的闲人作“流言”的种子。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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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woo 发表于 2011-6-9 09:21:2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66# rbzdsf
请问李玫瑾怎么说的视频你看了么?当一个圣人处于激愤的状态,他的话都是不客观的,更何况是网民。而网民传出来的话,你又不加核实,就又在这里谣传。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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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di 发表于 2011-6-9 09:21:3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药家鑫不过是太明目张胆罢了。比他恶上千万倍的,不还活的好好的?谁把他清算了?
药本人当然没什么好说的,恶劣,需要惩处。死不足惜。但从事件本身来看,根本不需要大呼“人民的胜利”、法律的正义。无法是以小公正,掩盖大不公而已。
我是你转身就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年华到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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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babe1114 发表于 2011-6-9 09:21:54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无论如何,药是走了。
我们纠结的问题不是律法制度的完善和公平,而是纠结于药是否“二代”,好像“二代”就应该伏法。回过头来看李启明案件,马加爵案件,段玉娇案件,谭卓案件,我们的情感因素多,理性思考少,导致的结果舆论一边倒。甚至挖掘出这些施害者和受害者的背景来给律法刑罚做向导,至少说来,民众很受伤,而受伤最深的是听信了舆论一边倒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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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怨无悔,为我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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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6-9 09:23:41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71# fayedi
==============
作为版主,不能没有根据的胡乱猜测。
小心被以“造谣惑众扰乱社会罪”跨省。
客观性是科学存在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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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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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xi008 发表于 2011-6-9 09:25:28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杀人偿命  没必要为罪人唱葬花词  
LZ的反思心态  有些没原则了
当你披上了婚纱,我也披上了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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