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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配合欧洲复兴计划的实施,德国政
府依照《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于1948 年11 月成立了德国复兴
信贷银行(简称KFW),主要目的是协助ZF重建战后的德国经
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总部位于莱茵河畔的法兰克福,最初被
定位于对“联邦ZF特殊政治或经济利益的项目”进行投资,主
要集中在公路、铁路等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后来转向提供出
口信贷和对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在投资信贷当中,德国复兴信
贷银行的首要任务是为促进德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
投资项目提供优惠的长期信贷。德国企业99%是中小企业,德
国的中小企业解决了德国近三分之二就业人口的就业问题。
随着德国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走上了
商业化之路,具体做法是:将其已与商业银行产生竞争的出口
信贷和项目融资业务等独立出来,纳入到新建的全资子公司复
兴信贷伊佩克斯银行(KFW- IPEX Bank)。复兴信贷伊佩克斯银
行是专门从事进出口贸易和项目融资的商业银行,它在2004 年
初至2007 年底前作为行中行进行独立前的试运行,从2008 年初
起正式作为标准的商业银行运作,不再享受国家优惠待遇。通
过这样的改革,既可以避免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利用国家优惠政
策与商业银行进行不公平竞争,同时也能使德国复兴信贷银行
通过较长时间建立起来并已具备了一定竞争优势的市场业务
得以保留。
现在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是金融集团控股公司,由KFW 促
进银行、KFW 中小企业银行、复兴信贷伊佩克斯银行、KFW 开
发银行、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组成。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通
过全资拥有或以控股方式设立子公司,分别从事不同的政策性
业务和商业性业务。虽然ZF没有对其风险控制提出要求,但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主动按照新巴塞尔协议标准,制定了一套严
格的风险管理措施。复兴信贷伊佩克斯银行则完全按照商业银
行法进行风险管理。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通过建立母子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集
团化发展模式的意义在于:一是在集团内部有效解决政策性业
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业经营问题。二是集团可以用商业性业务
盈利弥补政策性业务亏损,在业务运作上不依赖财政补贴等方
式,更多是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提高执行国家发展战略意图
和政策的能力。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出口信贷和国际项目融资
等商业性业务盈利较好,作为其一个重要业务构成来支撑政策
性业务。三是可以有效解决监管问题,为金融监管当局对集团
内部的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别按不同标准进行监管提
供了可能。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受《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的制
约,对出口信贷和项目融资等商业性业务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
监管。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为德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一
个与德国一起成长的银行。它是国有银行,以促进德国企业的
发展和推动德国经济发展为己任。它虽然是国有的,但相对独
立,不受ZF的干预,项目的授信权掌握在董事会手里。由ZF
部门领导组成监事会,对其业务进行监督。它不依靠ZF补贴
做新业务,不用向国家缴纳股利,也不用上缴所得税。德国复兴
信贷银行是一家大银行,但它没有分支机构,它为促进德国经
济发展所提供的信贷、规划和方案是通过“批发”的方式由商业
银行进行“批发”与“零售”。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本身是盈利的。
它受德国联邦ZF的委托,管理德国国家预算中的援助款项。
德国对中国的不少援助项目是先经过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审
核后由德国ZF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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