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曹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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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限制按劳分配的说明范畴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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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19: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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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D00F 发表于 2011-6-26 20:06:48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08:24
D00F 发表于 2011-6-25 21:00
按劳分配的真正缺陷在于“劳动价值论”本身就是错误的!!劳动的价值并不仅在于劳动时间!!商品的价值也不仅在于劳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总结出资本的总产出为1/4P,劳动的总产出为3/4P。他们发现资本也能“创造”价值,他们发现产出的大部分,即3/4的产出都应归属于劳动。
呵呵,太阳、空气、空间也参予创造价值,没有它们何能创造价值是不是?
不知道老兄认不认同边际效用理论?稀缺理论?
如果认同的话,就不会这样说了!!!!!!
偏向虎山行!

23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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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21: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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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曹国奇 发表于 2011-6-30 00:08:43
龚民 发表于 2011-6-26 08:35
曹国奇 发表于 2011-6-25 22:52
龚民 发表于 2011-6-25 13:35
问题是合不合理,在公有制下还有比其更能拿上台面、鼓动人们多生产多付出而获取多收入!
如果·将此当做对按劳分配说明范畴的一种限制,那么我们讨论就已经有收获了。

其实“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就是对按劳分配说明范畴的一种限制,但是理论上就不愿正视我提出的限制按劳分配原则说明范畴这一观点。
既然是并存就不能说什么限制,公有制企业的报酬分配去限制其“按劳”么?同理对于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救助救济的人,能去按劳分配么?国家鼓励创业向工业化迈进,能要求个人投资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么。
这不正是说明按劳分配不能说明所有工资来源么?比如职务工资就不能用按劳分配说明,你今天是技工,明天升职为技师,一夜之间便涨工资了,可是你还是那么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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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王书记 发表于 2011-6-30 01:44:59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6-24 20:29
问题是在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里,工人都是按劳分配的;
……所以,按劳分配怎么会成为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呢?
按劳分配归根到底还是属于资产阶级法权的范畴是要坚决破除的
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27
龚民 发表于 2011-6-30 0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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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龚民 发表于 2011-6-30 05: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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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黑夜里的火把 发表于 2011-6-30 06:21:54
因为工人的劳动量不能用合理的定义来体现,因此,按劳分配只能是一句空话。

30
龚民 发表于 2011-6-30 06: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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