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发票,经过认证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在申报时抵扣购进货物时已缴纳的增值税。但并非所有的专用发票都是可以抵扣的,这几种发票企业就不能进行抵扣。
- 三流不一致的发票。指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不是同一个经济主体,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不是同一个主体。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和服务发票
- 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 资料不全的完税凭证
- 没有按规定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扣税凭证
-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或服务
企业没有取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不仅会影响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是会受到影响的,毕竟专票也是能够作为成本进行抵扣的。比如一个商贸企业,少获取了100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会多缴纳13万的增值税、25万的企业所得税、15万的分红个税以及1.56万的附加税,影响还是很大的。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结合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还可以利用当地政府园区政策,享受地方留存的税收奖励,合理节税,以此来解决企业税务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