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aocao1987813
1016 2

[财经时事] 北京警方对郭美美事件立案 否认将其刑拘 [推广有奖]

  • 0关注
  • 6粉丝

已卖:2304份资源

教授

17%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0438 个
通用积分
1.2481
学术水平
21 点
热心指数
16 点
信用等级
13 点
经验
25931 点
帖子
634
精华
0
在线时间
63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1-5-25
最后登录
2021-5-17

楼主
caocao1987813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1-6-30 09:10:36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报讯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昨晚,记者证实警方已就郭美美事件立案,郭美美返京接受调查。此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称以郭美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向警方报案。   昨晚,微博有消息称郭美美已被刑事拘留。随后,调查记者罗昌平发微博称,郭美美应警方要求返京接受调查。一时间,郭美美是否被刑拘扑朔迷离。
  当晚,财经网发布《财经》记者消息,称警方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郭美美本人从外地返京接受调查。网上传其被刑拘的消息失实,此案属于治安案件调查范畴。《央广新闻》记者随后证实此消息。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海洋就此事发表看法时称,若红十字会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报案,郭美美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她是否主观上有组织、策划、指挥或积极参与,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客观上是否实施上述行为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丁海洋认为,郭美美的行为不符合扰乱公共秩序罪的构成要件,若红十字会认为其虚构事实的行为侵害该组织的名誉权,可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对其提起诉讼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郭美美事件 北京警方 郭美美 中国红十字会 律师事务所 北京 立案 警方 刑拘 郭美美

沙发
fangfeikai 发表于 2011-6-30 09:14:19
这个还是要遏制一下,不然老有人冒充什么来搞人气,这社会岂不是乱套了。。。。。。

藤椅
雲之彼岸 发表于 2011-6-30 09:19:50
后果很严重,影响很恶劣。应当严厉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1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