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3年、2004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统计地区:江西、内蒙古、山西、海南、河北、河南、北京、四川、湖南、广东、贵州、甘肃、天津、浙江、上海、陕西、全国、安徽、黑龙江、江苏、吉林、福建、重庆、山东、宁夏、青海、广西、西藏、新疆、湖北、辽宁、云南
统计指标: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县以下):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千元)、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县以下):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千元)、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县以下):本年应交增值税(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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