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经济学家的“添油式”思维害死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说:“在资本累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例如,一般地说,狩猎民族捕杀海狸一头所需要的劳动,若二倍于捕杀鹿一头所需要的劳动,那末,海狸一头当然换鹿二头。所以,一般地说,二日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日劳动的生产物,两点钟劳动的生产物的价值二倍于一点钟劳动的生产物,这是很自然的。”
但是,读者很容易就想到一个问题:难道捕猎海狸和鹿的劳动的强度和复杂程度是一样的吗?
斯密就说了:“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苦,对于这较大的艰苦,自然要加以考虑。一点钟艰苦程度较高的劳动的生产物,往往可交换两点种艰苦程度较低的劳动的生产物。”
很好,回答了读者的疑惑。但是,这个论述却否认了前面一个论述的结论,交换不必劳动时间相等。斯密这两段话都等于白说。
那么一头海狸到底换几头鹿呢?显然这涉及到两种劳动的换算比例。
斯密又说了:“一个钟头的困难工作,比一个钟头的容易工作,也许包含有更多劳动量;需要十年学习的工作做一小时,比普通业务做一月所含劳动量也可能较多。但是,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的准确尺度不容易找到。诚然,在交换不同劳动的不同生产物时,通常都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上述困难程度和精巧程度,但在进行这种交换时,不是按任何准确尺度来作调整,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
劳动时间不能决定商品交换比例,因为两种劳动的困难程度不同。而劳动的困难程度很难测算,于是异种劳动的换算比例是在市场上“议价”时得到确定的。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直接说“商品的交换比例是在市场上决定的”呢?前面说那么多无用的话干什么?
归纳起来,斯密的思路是:
劳动时间决定交换比例:一天劳动成果换一天劳动成果
但是要考虑劳动的困难程度,实际劳动时间不能决定交换比例,可能是一天劳动成果换两天劳动成果
劳动的困难程度靠市场议价决定,如果是一比三,那么就是一天劳动成果换三天劳动成果
说来说去,最后还是市场决定,但是却不否定自己前面得出的毫无意义的结论“劳动时间决定交换比例”,于是为后人各取所需创造了条件。
这种“添油式”论证方法是非常害人的。
正确的论证方法应该是尽可能考虑到所有可能影响交换比例的因素,例如劳动时间,劳动困难程度,异种劳动换算比例的确定方法,等等等等,然后得出结论。如果以后发现新的影响因素,那就需要重新推演。
而不能像斯密这样先想当然出一个结论,然后不断打补丁,不断添油,否定前面的结论,然后又被后面的新结论所否定,但是却不收回前面不能成立的错误结论。
斯密等古典经济学家生活在两百多年前,思维方式还很粗陋。今天的中国人绝大多数受过系统的数理化教育,不能再像他们那样思维了。在研究前人的理论时,重要的是“他说得对不对”,而不是“他说得妙不妙”,补丁打得再漂亮,裤子上的破绽仍然是存在的。
造飞机的理论如果有漏洞,不过掉几架飞机下来,大不了人类不乘飞机了。但是经济学理论关系到每个人的温饱和生命。
(黄佶,2023-3-1)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