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确定“十二五”期间钢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时间表
2011-8-2
福建省经贸委制定的《福建省“十二五”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规划》,确定了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和时间表。其中煤炭行业继续淘汰资源枯竭、技术设备落后的小煤矿。计划淘汰关闭小煤矿12处,产能54万吨。其中,今年关闭1处,产能4万吨;明年关闭2处,产能8万吨;2013年关闭3处,产能12万吨;2014年关闭3处,产能15万吨;2015年关闭3处,产能15万吨。
铁合金行业继续淘汰63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钢铁行业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
而在先前福建省人民ZF发布的关于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显示,福建省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40万吨、炼钢3.5万吨、铁合金3.14万吨、水泥138.8万吨、造纸行业22.32万吨、制革行业65万标张、印染行业4150万米/2.1万吨、有色金属行业0.1万吨、电力行业6.2万千瓦。
来源:《福建日报》201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