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经管学术界对温的逐步检验法有质疑且有文章确实在使用交互模型进行机制检验,因此,题主会使用交互项来进行机制检验。
如果论文理论逻辑是X通过M机制作用于Y(X促进 M进而促进Y),我认为使用X*M来进行机制检验是不合适的,因为M并不是一个好的交互变量,它受到了X的影响,此时的X*M实际上成为考察X的二次方项对Yr影响。但如果能找到一个研究场景A,在这个研究场景中X-->M->Y会增加(存在)或减弱(消失),假定无其他替代性解释,此时可以使用A*X或利用A进行分组来间接推断M是否是机制。也就是说,交互项可以进行机制检验,但交互项中的交互变量不应该是受到X直接影响的机制变量M,而是机制M是否存在的场景变量A。
利用交互项(分组)进行机制检验在形式上和异质性检验很相似,但其实二者的侧重点不同。异质性检验着重强调的是场景A的存在是否会影响到X对Y的影响,而机制检验强调的是利用A场景来间接推断机制是否存在。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