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房地产的朋友都知道,我们的预售制学的是HK的“卖楼花”。但是,很少有人注意到,我们的预售制是青出于蓝胜于蓝的“创造性学习”。
HK房地产交易的“楼花”,相当于这边预售制的“首付”。然而,HK购房者缴完“楼花”后,在整个预售阶段都不用付款,也就不必向银行申请贷款,当然也不用还按揭了。直到项目开发收尾,开发商向ZF缴清地价后交房,购房者再拿着房契向银行申请贷款。
在交房前,银行向开发商发放的开发贷、购地贷,和购房者的按揭贷款无关。如果项目烂尾了,银行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而某,花了钱却没得货,严重违反交钱交货的基本市场原理。这是怎样的举世无双的畸形强势才能做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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