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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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劳动价值论再学习漫笔(34)——浅议商品交换原则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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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3 17:17:17
对劳动价值论有多种不同的解读!和形而上学的静止的先验的认识相对立的另一种思路是站在商品交换当事者的立场上(用不着与交换无关的人说三道四),从进行交换的“人”的角度出发,以辩证的动态的经验的相对的、以交换双方都获取比较利益为目的的观点来看待商品交换,[详见郑怡然:《论“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J]。经济评论,2001(5)。12—15;郑怡然:《等量劳动交换原则只是一种特例》[J]。攀登,2007(2)。149—152。]这样,商品交换的本质就仅仅只是交换的双方为了节约各自的劳动,在客观上却导致节约社会总劳动而进行的交换活动。商品价值是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双方为了各自能争得更多的利益而进行博弈的结果。在以获取比较利益为目的的交换中,最初人们进行的是自己与自己的对不同物品的劳动生产力的相对的比较(想象的或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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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4 15:01:01
劳动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将是人们谋得生存和发展的唯一的手段。人们对于他们自己的(或者归他们所有,并由他们支配的别人的)劳动的付出,一般来说,都必然是要求得到相应的报酬而不能是无偿的,这就是个人物质利益原则而且要求最大化。劳动的计较有两种办法:统一的绝对比较;相对的自我比较。由于分工与交换,各自的劳动和产品在客观上都具有了社会性,但他们的劳动和劳动的产品直接具有的却只是私人性,而不是社会性。私人性的劳动生产的产品只有作为商品通过市场上互相计较利益得失的交换,才能在实际上变成社会性的劳动和社会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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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8-14 15:17:45
zhengyr 发表于 2023-8-13 17:17
对劳动价值论有多种不同的解读!和形而上学的静止的先验的认识相对立的另一种思路是站在商品交换当事者的立 ...
无论怎么解读,地主也是寄生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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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5 11:30:36
现为快餐式阅读的网友们,提供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关于商品交换还有哪些说法:
斯密明确说过:“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一切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定的。要确定两个不同的劳动量的比例,往往很困难。两种不同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比例的唯一因素,……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来作大体上两不相亏的调整。”[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26页。]斯密强调的是不存在交换前就能确定交换比例的原则,而是通过“市场上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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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8-15 14:39:11
zhengyr 发表于 2023-8-15 11:30
现为快餐式阅读的网友们,提供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关于商品交换还有哪些说法:
斯密明确说过:“劳动虽 ...
地主无权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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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5 17:33:22
李嘉图也说过:“当我说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基础,……绝不可认为我忽视了劳动的不同性质,或是忽视了……。为了实际目的,各种不同性质的劳动的估价很快就会在市场上得到十分准确的调整,……” [斯拉法主编:《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第13页。] 李嘉图也没有忽视市场对交换的作用!

27
clm0600 发表于 2023-8-15 18:45:56
zhengyr 发表于 2023-8-15 17:33
李嘉图也说过:“当我说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基础,……绝不可认为我忽视了劳动的不同性质,或是忽视了……。为 ...
李嘉图说的是劳动的交换,劳动者有权就他们的劳动在市场上讨价还价!

尼玛地主又不劳动,他有个毛的资格可以去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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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6 11:30:17
马克思说过:“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换句话说,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23,89—90]——在没有进行交换或者说交换之前,各种劳动之间是没有关系的!劳动产品不是因为有内在着静止的先验的价值(实体)才能用于“等价”交换并成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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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m0600 发表于 2023-8-16 13:26:48
zhengyr 发表于 2023-8-16 11:30
马克思说过:“由于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特殊的社会性 ...
劳动者之间啥关系都是他们内部的事儿,你知道地主不劳而获是寄生虫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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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3-8-16 17:09:58
“当生产者使他们的劳动产品作为价值互相对立并发生关系时,这并不是因为他们把这些产品单纯看作包含同种人类劳动的外壳。恰恰相反,他们在交换中认为他们的不同产品相等,因此也就确认他们的不同的劳动相等。他们这样做了,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资本论》:第1卷(法文本中译本)。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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