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uther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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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热点解读] 关于婚姻法与婚后收入的问题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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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6 20:40:35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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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有个疑问,婚后两个人的个人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如果算共同财产的话,假如一方在婚前付首付买了房,那么婚后岂不是在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单方的个人财产买单?这很不公平啊。
请懂法学的同学进来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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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婚姻法 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 不公平 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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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wchotheart 发表于 2011-8-17 13:47:42
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则收入为共同财产.婚姻法3解释了离婚时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要给补偿...

藤椅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7 22:19:49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说的很清楚呀

板凳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08:09:48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7 22:19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条 夫妻一方 ...
那么我举三种情况,请分析一下三种情况分别该怎么处理:1、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仍由男方用本人收入还款;2、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由女方用本人收入还款;3、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男女双方各自用本人收入支付50%的房贷。
以上三种情况,在财产分割时有无差异?

报纸
lucicole 发表于 2011-8-18 11:09:37
我是法盲,不过我觉得从逻辑上说,婚后男女双方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就不存在“男方用本人收入”或者“女方用本人收入”还款的说法。如果男方婚前首付了房子,婚后不管还款是从谁的工资里出的,在离婚的时候,这部分房款都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最后房子的产权和剩余债务归男方。

一面之词,请多指正。

地板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8 12:06:50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08:09
那么我举三种情况,请分析一下三种情况分别该怎么处理:1、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仍由男方用本人收入还款 ...
首先不应该假设男人在婚前买房,新的解释在这方面是满公正的,至少法律层面上男女双方这次是平等的。
婚前付首付的是人成为产权人,离婚后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婚后房贷完全由产权人还款,离婚的时候房子当然归产权人,从新的解释字面上看,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什么也没有的;如果婚后房贷完全由非产权人的另一方还款(我认为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房子还是产权人的,但是产权人要给非产权人一定的补偿;如果两者都偿还贷款,房子依然是产权人的,离婚时根据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产权人给非产权人补偿。当然在实际实行的时候,就补偿的数额双方要求可能会不同,但是这是法律执行时的问题,新的解释并没有什么问题。
其实你的问题有个疑点,应为“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个人财产很少,一般都是共同财产。

7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12:25:40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8 12:06
首先不应该假设男人在婚前买房,新的解释在这方面是满公正的,至少法律层面上男女双方这次是平等的。
婚 ...
男方的假设只是为了便于论述,刚开始也不想做这个假设,但是说起来太费劲了,只有做了这个比较符合现实情况的假设。
我困惑的就是luciole兄所说的,婚后是否有“个人收入”这一说?假如“个人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那么我提到的三种情况没有任何差异,都是用“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具体的还贷人是谁,是男方、女方,还是双方,财产分割时不应有任何差异。

8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9 20:20:43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12:25
男方的假设只是为了便于论述,刚开始也不想做这个假设,但是说起来太费劲了,只有做了这个比较符合现实情 ...
婚后个人财产应该不多的,有这样两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不能给出明确的证据证明贷款是一个人还的好像是默认共同偿还的。财产分割时只有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是一起分割,婚前个人付的首付和贷款都归个人的。
PS:我认为父母还是立个遗嘱公证一下好

9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9 22:15:11
valling 发表于 2011-8-19 20:20
婚后个人财产应该不多的,有这样两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 ...
如果婚后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那就没有所谓的“一个人还”还是“共同偿还”,那么我提的三种情况在财产分割时就没有任何差异。
所以说,我认为婚姻法只对婚前财产做出规定,而对婚后个人对家庭财产的贡献差异不作考虑,其实是很不合理的。这等于变相鼓励人们在婚后尽量对家庭不做或少做贡献。

10
jameschin007 发表于 2011-8-19 22:34:14
lutherwang 发表于 2011-8-18 08:09
那么我举三种情况,请分析一下三种情况分别该怎么处理:1、男方婚前首付购房,婚后仍由男方用本人收入还款 ...
不一定是完全准确地答案,仅作参考。
买房欠下的贷款,是个人债务。
婚后收入是共同收入。
那么1,2,3没有区别。都是用共同收入支付房贷。离婚时,共同还贷部分,男方要向女方进行补偿。
生活总有不如意,但是明天的太阳依然会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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