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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内容是201X年某一政策发布前后,“地方国企”某一方面的变化是否显著。
样本是201X年”国企“(包括”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不包括”非国企“)前后数年的面板数据。
模型右边除了常数项外,第一个自变量是0-1变量(0为中央国企、1为地方国企),第二个自变量也是一个0-1变量(0为201X年前,1为201X年后),然后第三个自变量是这两个0-1变量的交乘项。
但是,其实“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都同时或多或少受到了该政策的影响(文中最后也点明了对”中央国企“也有部分影响),只是该政策对“地方国企”的影响程度可能相比“中央国企”更大(文献在假说部分提了几点原因分析)
那么对于”基准双重差分“模型来说,分组应是按照”受到政策影响“和”未受到政策影响“分为两组,但是这篇文献的分组方法则是”地方国企“和”中央国企“,这种分组方法是否符合双重差分的原理? (即双重差分中可以按照影响程度来分组吗?不知道我这样理解对不对)。
另外,在文章的额外分析部分,作者还将地方国企和央企的0-1变量换成了一个连续变量来衡量。
因为文献中也进行了平行趋势检验,因此我觉得应该是双重差分模型,但是会不会我的判断也是错误的?这种是否属于“广义双重差分”?
另外我觉得按照调节效应好像也解释得通,这里真有必要使用“双重差分”吗?[sweat]
新手想入门,现在非常困扰,请大佬们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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