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理解,作坊应该理解为小资产阶级,这也就是为什么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注的是那种完全竞争市场的市场类型,但是工厂相对而言对社会产生的负外部性很大,工厂需要用法权形式规定一定的利益边界,
即便尚未上升到资产阶级或者资本主义阶段,在封建的领主和君主之间就已经有法权了。英国的大宪章不是资产阶级的契约而是君主和领主之间的契约。至于领主和雇农之间同样有契约并规定了各自的法律责任和权限,因此,不能说法权是工厂的标志。
从生产规模上作坊一般只是简单再生产,而工厂不同是扩大再生产,从成品角度作坊一般是初级的消耗的日常生活消费品,比如简单炼食用油的小作坊,但是工厂会生产中间生产资料消费品,比如说钢材等,可以给其他生产部门进一步生产成成品,
我认为生产的产品和生产的规模有很密切的关系,但不是单调线性的关系。
我们可以说只有社会化的生产才能生产某种产品,比如10万吨级的航空母舰显然不是各自为政的很多城堡里面能凑出来的,然而,你不能说初级产品不能大规模生产或者不能社会化生产。
你说的钢材显然是只有熔炉能到达一定温度并且淬火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但铁器的使用却不是资本主义生产以后的事情而是早在欧洲封建社会中就已经出现了。
所以这一条也不成立。
从组织形式上看,作坊带有部分集体经济色彩,但是工厂带有更多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或者市场经济的色彩,形成一定生产流水线,比如福特汽车,
假如你在很初级中国中小企业做过,你会发现里面的流水作业的普及程度甚至远远会高于某些大型国企,比如,本人在某鞋业公司做的时候,发现里面即便是纸盒的制作都采用流水制。
(做盖子的纸板与做盒子的纸板分开由两组制作,盖子分折线,上胶,粘合,压制成型,盒子也重复这个流程,形成并行的小流水,而盒子与鞋子的制作又构成交叉流水,对特殊尺码和型号则采用大流水。里面的流水化程度可以说到达极致)
从经营的融资上看工厂一般是界定边界的企业,它可以进行股权、债券融资,作坊一般不具备这个特征。
呵呵,你说的是资金循环吧。
的确,股份制很早就出现,并且基本是出现在商业化程度很高的欧洲自治城市。在田产和地产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的领主经济庄园里面看不见股份制的痕迹。
但你怎么解释那些最早采用股份制的地方实际上是不从事生产而只是进行航海贸易的,甚至某一航次的,其中的股份甚至不是对企业的而只是对个人的。你能说我走了一航次的香料和蚕丝就说我建立了工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