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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的劳动价值论为什么常常被人误解为“活劳动耗费价值论”,并且不能解释许多经济现实?这是因为人们一直都是在狭义地使用“劳动”以及“创造”等词而引起的。特别是在缺失将来时态劳动和社会性潜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概念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只注视活劳动的个体性与体力消耗性,忽视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各种时态的劳动本身所具有的社会性与智力性,将“劳动”简单化为体力型“活劳动”,进而强烈排斥“非活劳动”(非人)因素对商品价值表现的作用与贡献,这使得对劳动价值论的旷日持久的争论无法获得共识。如果用三种时态的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来看待以往的争论,则争论的实质就变成是关于“活劳动”的地位与作用的争论。其实,已有的各派商品价值理论以及对劳动价值论的大部分诘难或“发展”,都并非要否定人的活劳动在商品价值表现中的作用与贡献,而是还要肯定或否定劳动过程中的“非活劳动”(非人)要素,也就是死劳动与社会性潜劳动以及“具体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要素等等诸要素对商品价值表现的作用与贡献。以往只是因为人们缺失将来时态劳动以和社会性潜劳动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概念,同时囿于“创造”一词的束缚,所以怎么也说不清“非人”的生产要素如何竟能进行只有“人”才能从事的“创造”活动?如果从三种劳动时态都可以重新表现为(而不是囿于原已“创造”出)商品价值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的的观点出发,局面就会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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