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heng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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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发展] 品评马克思《资本论》中的若干观点(10)——劳动与商品价值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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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鹏 发表于 2024-8-18 11:54:20
本来清清楚楚的事情,被劳动价值论者搞得乌烟瘴气。
生产一种产品,付出的“全劳动”就是它的“全成本”,而劳动价值论者又把成本称作“价值”,又称“等价交换”,所以就让人理解为生产一产品的劳动等于换回的生产它产品的劳动,即从一种产品角度看,就是单位成本等于单位价格。这已经错了,斯密又搞出一个价值贮存论,凡是劳动不能贮存的场合,劳动都不“增加”“价值”,这就成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开始,这样就把劳务的生产开除出生产界,斯密说提供劳务不算生产,因为劳务不能贮存劳动。最后只有生产农产品和工业产品的直接劳动算劳动,连辅助性劳动、管理劳动、研发劳动、储运劳动、商业劳动都不算劳动。乌烟瘴气不?劳动贮存论、劳动凝结论这些个“劳动创造价值”论,是错上加错,混沌一片。
其实,本来说生产产品付出的劳动是现代经济学中的惟一真实成本,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只要按照自制成本与购买价格比大小,帮助个体做买还是不买的决策,就完事了,没必要研究什么价值论,非要研究价值论,那就遵循价格决定价值,不忘成本的实质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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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8-18 15:43:51
罗鹏 发表于 2024-8-18 11:54
本来清清楚楚的事情,被劳动价值论者搞得乌烟瘴气。
生产一种产品,付出的“全劳动”就是它的“全成本”, ...
谢谢关注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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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8-18 15:45:39
(6)、说劳动“创造”商品价值,在把商品价值当成是某种“物”的同时,就必然会把商品范围局限于物质生产领域,并坚持所谓只有物质生产劳动才能“创造”商品价值;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承认服务等劳务是无形的商品并可以进入市场进行商品交换。根据商品交换可以归结为是各种不同的劳动(包括“具有等效劳动量”)相交换的原理,服务等劳务无形商品与其他商品相交换,正是“服务劳动”本身与生产其他商品的各种劳动相交换,即“服务劳动”本身就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这还说明商品价值并不是一定要以商品体为载体并与“创造”相联系;若把商品价值看作只是各种劳动在市场商品交换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则商品范围就不会只局限于实物商品,而可以是劳动(活动)本身了,而且社会所要评价的各种劳动可以有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以及“具有等效劳动量”的自然资源等等。所以,如果从人们交换各种不同的劳动的观点出发来看待商品价值,只要是不同职能的各种劳动相交换,相互交换的各种劳动则都可以表现为一定的“商品价值”的。这样就不涉及“创造”商品价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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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8-19 16:22:35
(7)、马克思所研究的商品交换,多是指在物质生产领域中已经生产出来的实物商品之间的交换,其所包含的劳动都是过去时态的劳动,这是过去时态劳动之间的交换;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承认服务等劳务商品是无形的商品并进入了商品交换领域。服务等劳务无形商品与其他商品相交换,正是“服务劳动”本身与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相交换。服务等劳务商品中的劳动是现在时态的劳动,这是现在时态的劳动与过去时态的劳动相交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甚至延伸至已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与将要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之间的交换……,也就是劳动交换可以发生在三种时态的劳动的各种组合之间的交换。诸如分期付款为主的各类信用方式的商品交换。在这里,已经售出的商品包含的是过去时态的劳动,而将来才付清的货币则代表以后才付出的将来时态的劳动,这是过去时态的劳动与将来时态的劳动之间的交换。在期货、期权的交易中,过去时态的劳动与将来时态的劳动之间的交换表现得更加突出。如果货币代表过去时态的劳动的话,那么他们交换的是将来的劳动产品。这时,将来的劳动还没有发生,何来的“创造价值”的活动?如何能衡量并评价其“创造价值”的活动?(但用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来解释,则一切都能得到合理的说明,因为三种时态的劳动都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要点在于,生产商品的劳动到底能表现为多大的商品价值是由包括主、客观在内的多种的因素由市场社会过程评价决定的,它和生产商品时所运用的劳动并无直接的关系。)这典型地说明了商品价值不是脱离市场交换的单方面在生产领域中就创造出来的静止的先验的实体,它绝不是马克思所说的‘跳蚤’所认为的在交换前就先“创造”出来的。况且,马克思的抽象人类劳动也不是现成的出发点。在过去的商品和将来的商品的交换中还让我们清楚地看到,所谓的等量劳动交换不仅技术上是无法实现的,而且在进行等量劳动交换的动机上已不复存在了(动机只是为了获得比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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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8-20 14:46:56
(8)、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说法还受到产品价值论者的责难。流行观点认为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会创造出商品价值,生产非商品的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但上述两种劳动的区别仅仅在于其劳动产品是否用于交换上。这样,产品价值论者就责难道:既然讲劳动创造价值,则生产非商品的劳动就也应该创造产品价值。否则,如果认为生产非商品的劳动是不创造产品价值的,那岂不是说商品价值的创造就不在于劳动而在于交换了,那不就成为交换价值论而不再是劳动价值论了!但是,如果我们说劳动表现或不表现为商品价值,就是又科学又正确的了。因为就单个孤立的劳动产品来讲,它根本就无商品价值可言。它一定要通过与其他劳动产品相交换,而且只有当交换成功了即所谓实现了商品体的“惊险的跳跃”,生产它的劳动经过市场社会过程评价后才表现为某一定量的商品价值。如果没有商品交换,也就是在纯粹的自然经济和实行产品分配的经济中,生产产品的劳动的确就不必“迂回”表现为商品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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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8-21 15:50:18
(9)、根据劳动“创造”商品价值的观点,人类的活劳动只能有一个去向,即“在劳动过程中,劳动不断由动的形式转为存在形式,由运动形式转为物质形式。”[23,214]活劳动变为物质化或对象化在物质产品中的死劳动并表现为商品价值。但根据马克思的另一处观点,就是已经表现为商品价值的劳动仍然可以重新表现为另一量值的商品价值。马克思举了原有机器设备的增值或贬值的例子指出:“增值和贬值的意思是不言自明的。它们不外就是指:现有资本由于某些共同的经济情况(因为这里说的不是任何一个私人资本的特殊遭遇)在价值上增加或减少了”。[25,127]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每一种商品(……)的价值,……是由它的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25,158]既然商品表现的价值不是“原生价值”,而是现在“再生价值”,这就又一再说明了劳动创造价值的提法是不科学的!实际上人类的活劳动还可以有其它三种去向,这在后面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中再说明。(因旅游暂停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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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9-5 17:55:45
从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来看,商品经济社会中人类的活劳动还有下面另外三种去向: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二种去向是成为暂时还没有发挥作用的社会性剩余劳动。它暂时冻结在其劳动成果上成为社会性潜劳动,这在人类的创造性科学劳动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流行观点所忽视的或被低估了的暂时没有表现为商品价值的,以社会性潜劳动状态冻结着的创造性的科技成果中所荷载的社会性剩余劳动就是这种去向的劳动,它暂时处于“抛荒”状态。从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的观点出发,再结合社会性潜劳动概念,就能够解释除了活劳动以外的其它生产要素在商品价值表现中的作用,即科技成果中所荷载的以社会性潜劳动状态冻结的巨量的创造性科学劳动的复活与活劳动可以一起成为表现为商品新价值的劳动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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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9-6 15:09:29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三种去向是在商品交换中成为暂时无法实现的劳动,并暂时不表现为商品价值。诸如生产中所排放的“三废”以及超过社会需要的多余的产品等所包含的劳动。这些劳动在当时被认为是对社会无用因而暂时不表现为商品价值。但对社会来说,有用与无用劳动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转化。随着科技的发展,原先的“三废”获得利用变废为宝,则其所包含的劳动又成为有用劳动,就又可以表现为商品价值了。这可以看作是劳动的第一种去向的极端情况,即原来劳动表现的商品价值为零甚至为负值,后来在新的条件下表现为增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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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9-7 14:34:34
人类的活劳动的第四种去向是成为被扬弃的劳动,这是多耗费的劳动,是无用无效的劳动。流行的劳动价值论是不讨论所运用的劳动中存在着无用无效劳动这种情况的(它只讨论已实现为商品中的劳动)。他们所说的劳动,只是局限于指对社会有用的有效社会劳动,这种研究方法是不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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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yr 发表于 2024-9-8 15:27:37
人们对“劳动创造价值”说法还常常提出的责难是:为什么在创造使用价值的众多生产要素中只有劳动这单一要素才能创造价值,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为什么不能创造价值?流行观点的回答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他们陷入了把商品价值看成是脱离市场交换的单方面生产领域中的劳动创造的“物”的泥沼中。如果我们不说“劳动创造价值”,而是说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并且是用市场交换过程中所确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作为衡量商品价值尺度,则上述的问题就变为:为什么在创造使用价值的众多生产要素中只使用劳动这单一要素来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劳动以外的其他要素则不必用于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那是因为从“终极”的观点来看,资本、土地等等其他因素的作用都可以归结为用人类劳动的作用来表现,在“终极”的意义上不同商品之间的交换,实质上都可统一归结为劳动的交换了,就不必再用其他因素表现或衡量商品价值了[这一点可参阅郑怡然:论劳动创造价值[J]。江汉论坛,2008,(12)。33—38。]。“劳动表现为商品价值”说法能解释“劳动创造价值”说法不能解释的许多经济现实,这是有宽阔前景的一种思路,更重要的是它将有助于各派商品价值理论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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